计算时:
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交纳资源税: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1)资源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凡需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设置“应交资源 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一•应交资源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 企业已缴的或按规定允许抵扣的资源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的资 源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或尚未抵扣的资源税,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尚未缴纳的资源税。 (2) 销售应税资源税产品的会计核算 企业对外销售应税矿产品,在按资源税条例规定计算出应纳资源 税税额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 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实际缴纳资源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与税务机关结算上月税款时,对 于应补缴的资源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 存款”等;对于多缴的资源税,按规定可在下月退回或抵缴,退回税 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科目。 (3)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核算 自产自用这种情况也应按规定缴纳资源税。
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科目。 (4) 企业收翻未税矿产品的会计核算 按照《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 扣缴义务人。
企业应按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材 料采购”、“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缴 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一一应交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 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核算 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按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借记“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 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等科目,按计算出 的销售固体盐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 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 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交纳的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反映企业已经交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资源税税额。
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月底,企业计提外销售应纳资源税产品应纳的资源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对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应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应税产品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即其应交纳的税金不计入产品销售税金,而是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即:
借:生产成本
或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应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3.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为加强资源税的征管,税法对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税等情况,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在收购时代扣代缴资源税。企业在收购未税矿产品时,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记:
借:材料采购
贷:现金
或银行存款
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税额,记:
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缴纳代扣的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4.收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企业将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出售时,按计算出的固体盐应交缴的资源税,记: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缴纳税金时,应按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税额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税税额后的余额,记: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5.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结算税款时补缴或退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规定,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税款。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结算上月税款时,对于少缴的税款,应于补缴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多缴的税款,按规定可于下月退回或者抵缴。
实际退回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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