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费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在应交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中可以全额抵减(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那么,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3、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办公费
扩展资料
企业每年购入的税控设备和税控技术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很多企业财务人员知道此项规定,可小伙伴们对于此项政策的会计处理却理解的比较混乱,下面我就给小伙伴们普及下税控设备和税控技术服务费财务处理和申报方式。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参考资料:增值税抵扣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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