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财政部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起草并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我们就其中主要的变化点进行总结如下:
1、增设4个二级科目
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增置了“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
预缴增值税
核算内容: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设置目的:
方便日后直接查询预缴增值税税款。
待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内容:
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设置目的:
方便日后直接查询分次抵扣进项税额第13个月应结转的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内容:
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设置目的:
该科目可较完善地核算企业涉及未抵扣进项税而对应的负债。
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内容: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设置目的:
该明细科目主要核算满足会计上确认收入条件但不满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情况。
2、增设2个三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科目增置了“销项税额抵减”、“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销项税额抵减
核算内容:
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通过此科目核算。
简易计税
核算内容: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常见于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应通过此科目核算。
但由于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本明细科目必须单独核算,但笔者觉得该明细科目设置成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可能会更实用些。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设置 刚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对增值税的填报提出了很多要求,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等。
要满足上述填报要求、做好税负分析和筹划,同时避免大量的重复统计工作量,需要做好会计明细科目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可以按如下设置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 具体明细设置及有关说明如下: (一)“应交税费——0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及说明 二、三、四级明细如下表(建立四级明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报要求等)。
另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事业部、工程项目(含购销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建立项目辅助核算,满足不同项目增值税分别预征的要求。 说明: 1、上述对进项税额设置四级明细,其便利性为:有助于分析当期增值税真实税负,特别是当期应交税额较少时,分析当期设备购进、投资所产生的影响; 2、销项税额按不同税率设置三级明细,便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且便于分析营改增之后产生的税负影响; 3、进项税额转出设置三级明细,可以清晰知道所认证的进项税额取得来源及使用去向,也便于与纳税申报表附表核对,并准确分析当期税负。
4、设置“进项税额转入”借方二级科目,主要便利性: (1)为了满足营改增之后的新的政策变化:原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便于将转出挂账的期初留抵税额转入,之所以不使用进项税额科目,是为了使进项税额发生额与所认证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保持一致。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将其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备抵项“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填列,余额允许为负。
注:此处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入”借方二级科目,书中没有,是实践中需要、贴近本次营改增、满足新的纳税申报和税负分析的需要,也是笔者自创进项税额转入明显科目的原因:避免重复。 5、设置“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明细科目,系核算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本期从销售额中扣减的、购进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如果原一般纳税人未兼营该应税服务的,可以不设此明细科目。
(二)设置“应交税费——02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及说明 下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个为01一般计税,另一个为02简易计税。 1、一般计税是核算月末转入的未交或多交增值税、本期应交的增值税; 2、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交税费及已交税费明细。
因简易计税应交税费不能用其他的进项税额抵减,故不能在上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核算。本科目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同时选择简易计税时的应纳增值税额。
(三)设置“应交税费——03增值税留抵税额”二级明细科目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核算不能用于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科目。 之所以未按文件规定转入“进项税额”明细,是为了保证进项税额与当期进项发票的保持一致,否则本年累计进项税额会比可以抵扣的扣税凭证进项税额多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进项税额转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备抵项计算填列。 (四)设置“应交税费——04待抵扣进项税额”及说明 下设三个三级明细科目: ——01未认证或已认证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02营改增待抵减的销项税额 ——03新增不动产购进相关进项税额 说明: 1、“未认证”三级明细用于已收到的扣税凭证、但未扫描认证;或者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已认证、但根据规定尚不能用于抵减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
2、增设“营改增待抵减的销项税额”是便于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及时核算本期购进应税服务可扣除项目折抵的销项税额。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系本期实际抵减的销项税额,该科目余额为尚可用于未来期间的、待抵。
1增设4个二级科目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增置了“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
预缴增值税核算内容: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设置目的:方便日后直接查询预缴增值税税款。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内容: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设置目的:方便日后直接查询分次抵扣进项税额第13个月应结转的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核算内容: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设置目的:该科目可较完善地核算企业涉及未抵扣进项税而对应的负债。
待转销项税额核算内容: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设置目的:该明细科目主要核算满足会计上确认收入条件但不满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情况。
2增设2个三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科目增置了“销项税额抵减”、“简易计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抵减核算内容: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通过此科目核算。
简易计税核算内容: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常见于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应通过此科目核算。
但由于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本明细科目必须单独核算,但笔者觉得该明细科目设置成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可能会更实用些。
会计营改增变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专用发票、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可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 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取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核算。
2.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进口货物或服务、接受铁路运输服务1.进口货物或服务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Ⅰ。扣缴增值税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2.接受铁路运输服务 (三)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取得的增 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 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 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混业经营原一般纳税人“挂账留抵”处理兼有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始试点的当月月初将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上期留抵税额,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 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 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六)一般纳税人出口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科目,按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中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七)非正常损失发生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规定进项额不得抵扣的,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八)免征增值税收入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九)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 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情形】 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案例】 C银行5月对其可视化操作系统进行改造,接受美国B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20万元。 当月改造完成,美国B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代理机构,A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B公司。
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B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320。
75贷:银行存款11320。 75 借:在建工程 188679。
25 贷:银行存款 188679。25 【提示】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 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 2016年6月,北京H餐饮企业,本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100万元,将其闲置房屋出租收入5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 【分录】 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取得出租房屋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500 【提示】 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案例】 2016年5月,北京H餐饮企业,购进一批办公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万元,增值税额0。51万元。
当月处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 【分录】 借:固定资产 3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35100 次月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100 【提示】 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 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 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
一般纳税人提供视同销售应税服务 【案例】 2016年5月3日,南京M美容院安排两名美容师参加某女企业家论坛,现场免费为3位女性化妆。 2016年重阳节,该美容院安排三名美发师参加“夕阳红”日活动,在社区为老人进行免费理发60人。
(该美容院化妆服务价格为每人1000元/人次,理发20元/人次)免费为3位女性化妆,按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3*1000)÷(1+6%)*6%=169。 81(元) 【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169。
8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9。812016年重阳节的免费理发活动,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不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5。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案例】 2016年5月,上海N房地产开发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2000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500元。
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2500元。 【分录】 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500 贷:管理费用 500 递延收益 2000 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 50 贷:累计折旧 50 借:递延收益 50 贷:管理费用 50 【提示】 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 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 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
楼主你好! 目前建筑安装还没有纳入营改增范围,不过最近这个问题成了热点话题,当初上海试点的时候建筑业也曾经是候选的大热门,但最终没有入选。
其原因除了上海市的意愿之外,更重要的建筑业纳入营改增存在三大难点。 首先是纳税地的变更对地方财政利益影响比较大。
当前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是按照劳务发生地纳税,工程在哪里就在哪里纳税。但增值税却要求在机构所在地纳税。
比如北京的建筑企业在上海有工程,营业税是在上海交,而增值税则要回到北京交。 其次,由于建筑业竞争非常激烈,企业良莠不齐,很多企业达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求,这也造成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此外,沙石土料等很难拿到增值税抵扣发票,建筑业也存在抵扣不充分的问题。 “这些难点都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制度设计。”
王骏说,根据财政部营改增的文件,留给建筑业的营改增的税率窗口是11%,而建筑业的营业税率仅为3%,因此很多建筑企业主担心改革之后会像交通运输业一样出现税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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