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企业(证券)代理客户认购新股的款项、代理客户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代理客户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配股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买卖证券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客户交来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客户”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提取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接受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之和,借记本科目等,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
接受客户委托,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后的余额,借记“结算备付金——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三)代理客户认购新股,收到客户交来的认购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客户”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款项划付证券交易所,借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客户”科目。客户办理申购手续,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证券交易所完成中签认定工作,将未中签资金退给客户时,借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将未中签的款项划回,借记“银行存款——客户”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企业将未中签的款项退给客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客户”科目。
(四)代理客户办理配股业务,采用当日向证券交易所交纳配股款的,当客户提出配股要求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采用定期向证券交易所交纳配股款的,在客户提出配股要求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客户配股款”科目。与证券交易所清算配股款,按配股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客户配股款”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接受客户存放的代理买卖证券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企业(证券)代理客户认购新股的款项、代理客户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代理客户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配股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买卖证券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客户交来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客户”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提取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接受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之和,借记本科目等,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
接受客户委托,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后的余额,借记“结算备付金——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三)代理客户认购新股,收到客户交来的认购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客户”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款项划付证券交易所,借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客户”科目。客户办理申购手续,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证券交易所完成中签认定工作,将未中签资金退给客户时,借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将未中签的款项划回,借记“银行存款——客户”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企业将未中签的款项退给客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客户”科目。
(四)代理客户办理配股业务,采用当日向证券交易所交纳配股款的,当客户提出配股要求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采用定期向证券交易所交纳配股款的,在客户提出配股要求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客户配股款”科目。与证券交易所清算配股款,按配股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客户配股款”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客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接受客户存放的代理买卖证券资金。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对比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顺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1 1001 现金 不变 2 1002 银行存款 2 1002 银行存款 不变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专用 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新增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不变 4 1101 短期投资 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更名 6 1021 结算备付金 证券专用 新增 7 1031 存出保证金 金融共用 新增 8 1051 拆出资金 金融共用 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增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共用 新增 11 1121 应收票据 6 1111 应收票据 不变 12 1122 应收账款 9 1131 应收账款 不变 13 1123 预付账款 12 1151 预付账款 不变 14 1131 应收股利 7 1121 应收股利 不变 15 1132 应收利息 8 1122 应收利息 不变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 新增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保险专用 新增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 新增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新增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新增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10 1133 其他应收款 不变 22 1241 坏账准备 11 1141 坏账准备 不变 13 1161 应收补贴款 取消 23 1251 贴现资产 银行专用 新增 24 1301 贷款 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 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银行和证券共用 新增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购 14 1201 物资采购 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资 新增 30 1403 原材料 15 1211 原材料 不变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18 1232 材料成本差异 不变 32 1406 库存商品 20 1243 库存商品 不变 33 1407 发出商品 新增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21 1244 商品进销差价 不变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22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不变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16 1221 包装物 合并 17 1231 低值易耗品 合并 19 1241 自制半成品 取消 23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取消 24 1271 受托代销商品 取消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新增 38 1431 周转材料 建造承包商专用 新增 39 1441 贵金属 银行专用 新增 40 1442 抵债资产 金融共用 新增 41 1451 损余物资 保险专用 新增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25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不变 26 1291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取消 43 1501 待摊费用 27 1301 待摊费用 不变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 保险专用 新增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新增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新增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增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28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不变 29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更名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不变 31 1431 委托贷款 取消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新增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新增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新增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 保险专用 新增 54 1601 固定资产 32 1501 固定资产 不变 55 1602 累计折旧 33 1502 累计折旧 不变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4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变 57 1604 在建工程 36 1603 在建工程 不变 58 1605 工程物资 35 1601 工程物资 不变 37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降级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38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不变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新增 61 1612 未担保余值 租赁专用 新增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新增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农业专用 新增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新增 65 1631 油气资产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 66 1632 累计折耗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 67 1701 无形资产 39 1801 无形资产 不变 68 1702 累计摊销 新增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变 70 1711 商誉 新增 41 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变更类别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42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不变 7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增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43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不变 二、负债类 二、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44 2101 短期借款 不变 75 2002 存入保证金 金融共用 新增 76 2003 拆入资金 金融共用 新增 77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 银行专用 新增 78 2011 同业存放 银行专用 新增 79 2012 吸收存款 银行专用 新增 80 2021 贴现负债 银行专用 新增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新增 82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金融共用 新增 83 2201 应付票据 45 2111 应付票据 不变 84 2202 应付账款 46 2121 应付账款 不变 85 2205 预收账款 47 2131 预收账款 不变 48 2141 代销商品款 取消 86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49 2151 应付工资 合并 50 2153 应付福利费 合并 87 2221 应交税费 52 2171 应交税金 合并 53 2176 其他应交款 合并 88 2231 应付股利 51 2161 应付股利 不变 89 2232 应付利息 新增 90 2241 其他应付款 54 2181 其他应付款 不变 91 2251 应付保户红利 保险专用 新增 92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专用 新增 93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证券专用 新增 94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 95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 96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新增 97 2401 预提费用 55 2191 预提费用 不变 56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取消 98 2411 预计负债 57 2211 预计负债 不变 99 2501 递延收益 。
证券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编制的特别规定 第一条 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先应按照《应用指南》中第十条证券公司报表附注的要求及本规定编制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公司应参考一般企业报表附注、商业银行报表附注要求编制。 第二条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应按照本规定分别对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进行注释。
第三条 本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对财务报表附注的基本规定。除此之外,无论上述规章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报表使用者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司均应予以充分披露。
附注项目金额异常或年度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如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且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应具体说明原因。 第四条 对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期末期初比较数据,一般最左侧为期末数;对附注中的利润表项目注释本期与上期比较数据,一般最左侧为本期数。
第五条 公司应披露公允价值确定、金融资产分类原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应披露相关估值假设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
按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除按科目及类别披露期初、期末公允价值及当期变动外,还应披露初始成本。 具体披露参照如下表格: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初始成本 合计 第六条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概况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四)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六)对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汇率、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 (七)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八)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事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公司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
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互勾稽。 第八条 货币资金除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按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分别披露外,还应在上述两项下披露融资融券业务(如果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下同)的相关数据,包括自有信用资金存款和客户信用资金存款。
自有信用资金存款反映公司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自有信用资金款项,根据“银行存款”等科目的明细余额分析填列。 客户信用资金存款反映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资金款项和客户为融资融券存入的担保资金款项,根据“银行存款”等科目的明细余额分析填列。
第九条 结算备付金除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按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分别披露外,还应披露融资融券业务的信用备付金。 信用备付金反映公司为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款项,根据“结算备付金”科目明细余额分析填列。
第十条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披露外,还应披露公司创设认购权证业务(如果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下同)等用于履约抵押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明细余额分析填列。 第十一条 公司应在其他资产项目下披露应收款项、应收股利、抵债资产、代理兑付债券和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等项目。
其中应收款项应披露账龄及欠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明细及欠款原因。 第十二条 代理买卖证券款除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进行披露外,还应披露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反映公司接受融资融券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第十三条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除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分别披露证券承销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与支出外,还应披露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的收入与支出。 资产管理业务按定向、集合、专项分别披露收入与支出。
第十四条 利息净收入应按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资金拆借收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债券回购利息收入和各项业务支出分项披露。 第十五条 投资收益应按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出售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投资收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出售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和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等分项披露。
母公司数据还应包括从子公司取得的股利。 第十六条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融出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分项披露。
第十七条 其他收入应按项目分别披露收入与支出。 第十八条 公司应按重要性原则披露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营业外收支的明细及比较数字。
第十九条 公司应编制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分项披露各项减值准备的变动情。
以下是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经典注释: 期初:(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期初)所有者权益 期内:资产(变动)+费用(发生)=负债(变动)+所有者权益(变动)+收入(取得) 期末:(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末)所有者权益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 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 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企业因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的商品,可以将本科目改为“1321 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1401 材料采购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者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1405 库存商品 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修理完成而验收入库之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 1406 发出商品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经发出的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的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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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
对上述业务,都会有对应的科目进行核算。因此,你要对整个会计科目要熟悉和正确运用,这也是作为一个财务人员(专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比如:采购业务,所涉及的科目一般有“原材料”、“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应付票据”等。
供参考。
新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表序列的帐户号码,账户名称资产类别 1 1001库存现金 2 1002银行存款 3 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减值支付的款项(银行新) 1011年,由于从银行,致力于新 1012 1102短期投资,短期投资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分拆上市)(改名) 6 1021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新) 7 1031年存款保证金(财务共享新) 8 1101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新) 10 1121注91,111项下的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 1122应收账款 13 1131年股息 141 132应收利息 15 1201应收代位恢复模式(保险新) 16 1211应收分保账款(保险新) 17 1212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8 1221其他应收款 19 1231坏账准备 /> 13 1161应收补贴 20 1301贴现资产(银行专用新) 211302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新) 22 1303贷款(银行和保险股新) 添加23 1304贷款损失准备金(银行和保险)的份额 24 1311代理兑付证券(银行,证券,共享新) 25 1321代理业务资产(新) 26 1401材料采购(重命名) 2700 1402转关运输货物(新) 28 1403原料 29 1404材料成本差异 30 1405 31 1406股票商品商品(新) 32 1407商品净价格 33 1408委托加工材料 34 1411周转材料(新)低值易耗品包装 35 1421消耗性生物资产 36 1431贵金属 37 1441抵债资产(财务共享新) 38 1451打捞材料(专用新保险) 39 1461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新的) 40 1471存货跌价准备值准备 41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新)42 150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 43 150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 441 511长期股权投资 29 1402长期债务投资(改名) 45 151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6 1521年招商地产(新) 47 1531长期应收款(新) 48 1532未实现融资收益(新) 49 1541年法定存款(新) 50 1601年固定资产在进步 52 160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建设51 1602 53 1604 在建设工程 54 1605建筑材料 BR /> 55 1606固定资产清理 561611无担保剩余价值(租赁新) 57 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新) 58 1622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新) 591623的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新) 60 1631石油和天然气资产(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新) 61 1632累计折耗(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新) 62 63 1702 1701无形资产累计摊销64 170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新) 65 1711商誉(新) 41 1815未确认融资费用(66 1801龙长期待摊费用变更类别) 67 1811递延所得税资产(新) 68 1821独立账户资产(保险新) 69 1901待待处理财产损溢 BR />负债类 70 2001短期借款 71 2002存出保证金(财务共享新) 72 2003年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财务共享新) /> 73 2004年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新)吸收存款(银行专用新) 74日 75 2012年同业存款(银行专用新) 762021贴现负债(银行致力于新) 77 2101交易性金融负债(新) 78 2111年出售的回购金(财务共享新) 79 2201应付的票据80,2202应付应收提前 82 2211应付职工薪酬 50 2153,以应付福利(合并) 83 2221应交税费(合并) 53 2176 81 2203预收或通过邮寄的渡轮及辅助客运部其他应付款项(合并) 84 2231年由于利息(新) 85 2232应付股息 86 2241其他应付款 872251应付保单红利(保险新) 88 2261由于再保险公司(保险新) 89 2311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致力于新) 90套现2312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和银行股新) /> 91 2313年证券款(证券和分享新) 92 2314代理业务负债(新) 93 2401递延收入(新) 94 2501长期借款 95 2502由于以债券 96 260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新) 97 2602保险责任准备金保户储金金(保险新), 98 2611(保险新) 99 2621独立账户负债(保险新) 100 2701长期应??付款 1012702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更改类别) 102 2711专项应付款 103 2801预计负债 104 2901递延所得税负债(重命名)三种常见的类 105 3001清算资金之间(银行新)106 3002 货币兑换(财务共享新) 107 3101衍生工具(新) 108 3201对冲工具(新)支付109 3202 被套期项目(新)四所有者权益 110 4001实收资本资本 111 4002储备盈余公积112 4101 113 4102 一般风险准备(财务共享新) 114 4103这一年,利润 115 4104利润分布 116 4201库存股(新)五,成本类 117 5001生产成本 118 5101制造成本 119 5201劳动力成本 120 5301 R&D经费(增加)121 5401 建筑(建造承包商专用新)122 5402 工程结算承包商,致力于新 123 5403机械操作的(建筑承包商致力于新)星期六,损益类 124 6001主营业务收入 125 6011利息收入(财务共享新) 126 602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财务共享新)127 6031 保费收入(保险新) 128 6041租赁收入(租赁专用新) 129 6051其他经营收入 130 6061汇兑收益损失(金融新) 131 6101公平价值变动列入损益(新)132 6111 投资收益 133 6201摊销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新) 1346202摊回分保支付保险新 135 6203档点的安保费用(保险新) 136 6301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137 6401 1386402其他经营费用的索赔 139 6403营业税金及附加利息开支(财务共享新)140 6411 141 642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1011 存放同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放同业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放款项,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存出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减少在同业的存放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存放同业利息收入,应当比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同业的款项。 1021 结算备付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企业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清算代理机构,分别“自有”、“客户”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将款项存入清算代理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从清算代理机构划回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时,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费用之和,借记“代理买卖证券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企业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支出”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自有)、“银行存款”等科目。
2.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费用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客户)等科目,贷记“代理买卖证券款”等科目;按企业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支出”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贷记“手续费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自有)、“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自营证券交易时,应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根据持有证券的意图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 买入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应按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
买入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按证券的公允价值和发生的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余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但尚未使用的款项余额。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和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
收到支付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现金股利等,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股利”等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三)返售日,应按收到的返售价款,借记“存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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