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统一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另提供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变化(19项30个科目变化)给楼主,希望有所帮助:
1)“现金”恢复为“库存现金”(指狭义的现金)。
2)“短期投资”更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产”。
3)“长期债权投资”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4)“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并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物资采购”恢复为“材料采购”。
6)“在途材料”改为“在途物资”。
7)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统一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8)“递延税款”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9)“应付短期债券”改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0)“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
科目取消,统一改为“应交税费”。
11)“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取消,统一改为“应付职工薪酬”。
12)“其他业务支出”改为“其他业务成本”。
13)“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14)取消“营业费用”科目恢复
“销售费用”。
15)“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为一级科目。
16)“所得税”改为“所得税费用”。
17)取消“应收补贴款”,并入“其他应收款”
18)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19)新增加“投资性房地产”、
“研发支出”、“累计摊销”、|“未担保余值”、“库存股”、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如
领用时低值易耗品属于 资产类里的“周转材料”科目的明细科目、替换设备等:银行存款等
摊销时、管理用具、专用工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原材料
贷,报废时再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比如工具、管理用具,
借。按用途可分一般工具、玻璃器皿等,有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等
贷、劳动保护用品,
借。
购入的分录与原材料一致。
一次摊销法就是领用时一次全部转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借,主要包括一些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
低值易耗品属于“周转材料”总账科目下的“低值易耗品”一级明细科目。
或者可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扩展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
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主要方法有: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采用这种方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时,其最高单价和适用品种必须严格控制,否则会影响各期产品成本负担,以及影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防止损失浪费。
2.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的每月平均摊销额,将其价值分月摊入产品成本的方法。摊销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年。
这种方法适用于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亦称五成摊销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报废以前在账面上一直保留其价值的一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着一部分资金,有利于对实物的使用进行管理,防止出现大量的账外物资。 这一方法适用于每月领用数和报废数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如果一次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数量很大,为了均衡产品成本负担,也可将其摊销额先列入待摊费用,而后分期摊入产品成本。
4.净值摊销法。 净值摊销法是根据使用部门、单位当期结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净值和规定的月摊销率(一般为10%),计算每月摊销额而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净值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采用这种摊销方法,从单项低值易耗品来看,其各期的摊销额随着使用期间的推移,摊余价值的递减而逐期递减。
在它报废前会保留一部分未摊销的价值,这样有利于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对比五五摊销法,其产品成本负担比较合理。
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种类复杂、数量多、难于按件计算摊销额的低值易耗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1412)指为了包装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和由于价值低、易损耗等原因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劳动资料,如桶、箱、瓶、坛、袋、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周转材料(1431)是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周转材料具有以下特征:
(一)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
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一样,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劳动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渐转移其价值。这些都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
(二)具有材料的通用性
周转材料一般都要安装后才能发挥其使用价值,未安装时形同材料,为避免混淆,一般应设专库保管。 此外,周转材料种类繁多,用量较大,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收发频繁,易于损耗,经常需要补充和更换,因此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基于周转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转材料的管理与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样,应采用固定资产和材料的管理与核算相结合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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