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这几个税种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是发生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相应的明细科目,贷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另一种是先计提计入管理费用和应交税费,之后再缴纳。
只要不少交税金,一般税局不会追究账务处理的准确性,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财务人员不清楚到底哪种方式是正确的账务处理。 判断账务处理的正确性需要看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 应交税费 ”科目核算规定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根据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内容可以看出,实际操作中的两种方式都是不完全正确的。
正确的处理方式为,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发生时可直接计入费用;另外三个税种则应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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