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款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具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职工薪酬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款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具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工伤费应入:
(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买了工伤保险:
(1)单位垫付费用时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
贷:现金
(2)收回理赔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3)如果不退费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工伤费用计入会计科目:
(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扩展资料: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3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赔偿标准。
企业发生了工伤事故,首先应根据工伤赔偿协议对工伤人员先行进行赔偿。由于贵公司为员工投了工伤赔偿,因此对职工的赔偿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待收到保险公司赔偿后,再冲其他应收款。会计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
借:管理费用(公司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如果有的话)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要上市公司记到管理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记到应付职工薪酬
不计入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看是否缴纳社保,具体分录如下:
1.缴纳社保:
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2.未交社保: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此外,工伤保险还需要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离职,工伤保险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参考资料
财政部会计师.企业会计准则.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要上市公司记到管理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记到应付职工薪酬不计入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看是否缴纳社保,具体分录如下:1.缴纳社保: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如果不是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公司负担部分)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2.未交社保: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此外,工伤保险还需要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离职,工伤保险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参考资料财政部会计师.企业会计准则.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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