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一、资产类科目第一,往来款项中,行政单位会计只有一个“暂付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会计则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科目。
这是因为行政单位往来业务内容比较单一,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在会计核算中简化为暂付款项的核算,而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科目同企业会计一样。第二,行政单位的存货仅有“库存材料”一项,而事业单位有“材料”和“产成品”两个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负债类科目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单位“暂存款”科目对应事业单位“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都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包括临时暂存(存入的押金、保证金等)和应付未付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以及收到外单位委托办事的资金等,而且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不得长期挂账。
而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负债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三、净资产类科目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用的资金,固定基金的数额与固定资产的数额始终是相等的。
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正常经费结余和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而事业单位净资产除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形态用“固定基金”表示外,还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结余分配”等五个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来核算其所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用专用基金来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四、收入类科目行政单位收入类科目包含“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多个科目。
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包括: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计入“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则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为核算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计入“拨入专款”科目;因事业单位有市场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别设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目;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下来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将其并入“事业收入”核算,而行政单位则单独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五、支出类科目行政单位支出类科目包括“拨出经费”、“经费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设置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多个科目。
行政单位的“拨出经费”对应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两个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经费转播给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因为只有在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时才会有这类业务因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这类科目基本不再使用;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对应事业单位“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多个科目,来对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行核算。扩展资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会计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应具有统一性为了便于会计资料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范围内汇总分析,特别是为了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应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会计科目的名称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改变和合并;其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自身业务活动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增设科目,报请财政部同意;对于明细科目,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规定。
(二)会计科目要适应各单位业务活动的特点,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一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也有各自不同,如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行政单位只按规定履行公务,没有自身业务收入;有的事业单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行政单位则不存在成本核算问题等。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各单位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便于将核算结果同政府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管理。
(三)会计科目要适应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会计科目提。
行政单位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类别 余额方向 辅助核算项 101 现金 资产 借 102 银行存款 资产 借 103 有价证券 资产 借 104 暂付款 资产 借 105 库存材料 资产 借 106 固定资产 资产 借 01 房屋和建筑物 资产 借 02 专用设备 资产 借 03 一般设备 资产 借 107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产 借 01 基本 资产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资产 借 0功能类 03 往来款 资产 借 115 财政应返还额度 资产 借 01 预算内 资产 借 0功能类 02 预算外 资产 借 0功能类 03 往来款 资产 借 201 应缴预算款 负债 贷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负债 贷 203 暂存款 负债 贷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职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职人员 负债 贷 301 固定基金 净资产 贷 303 结余 净资产 贷 01 基本支出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401 拨入经费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支出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支出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7 其他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利息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捐赠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4 其他 收入 贷 0功能类 501 经费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1 基本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2 项目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2 拨出经费 支出 借 0功能类 01 基本 支出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5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 借 0功能类 事业单位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类别 余额方向 辅助核算项 101 现金 资产 借 102 银行存款 资产 借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产 借 105 应收票据 资产 借 106 应收账款 资产 借 108 预付账款 资产 借 110 其他应收款 资产 借 10 贷款利息 资产 借 115 材料 资产 借 116 产成品 资产 借 117 对外投资 资产 借 120 固定资产 资产 借 01 房屋和建筑物 资产 借 02 专用设备 资产 借 03 一般设备 资产 借 04 文物和陈列品 资产 借 05 图书类 资产 借 06 其他固定资产 资产 借 124 无形资产 资产 借 125 财政应返还额度 资产 借 201 借入款项 负债 贷 01 农发行(扶贫)贷款 负债 贷 202 应付票据 负债 贷 203 应付账款 负债 贷 204 预收账款 负债 贷 207 其他应付款 负债 贷 208 应交预算款 负债 贷 209 应交财政专户款 负债 贷 210 应交税金 负债 贷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负债 贷 01 在职人员 负债 贷 02 离休人员 负债 贷 03 退休人员 负债 贷 301 事业基金 净资产 贷 01 一般基金 净资产 贷 02 专项基金 净资产 贷 03 投资基金 净资产 贷 302 固定基金 净资产 贷 303 专用基金 净资产 贷 01 福利基金 净资产 贷 02 修购基金 净资产 贷 306 事业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经费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307 经营结余 净资产 贷 0功能类 308 结余分配 净资产 贷 01 交纳所得税 净资产 贷 02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净资产 贷 03 转入事业基金 净资产 贷 04 未分配结余 净资产 贷 05 其他 净资产 贷 401 财政补助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3 上级补助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4 拨入专款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5 事业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基本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项目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统筹 收入 贷 0功能类 409 经营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412 附属单位缴款 收入 贷 0功能类 413 其他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1 利息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2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3 捐赠收入 收入 贷 0功能类 04 其他 收入 贷 0功能类 501 拨出经费 支出 借 0功能类 01 基本 支出 借 0功能类 02 项目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2 拨出专款 支出 借 0功能类 503 专款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4 事业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1 基本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02 项目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5 经营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1经济类 509 成本费用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2 销售税金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6 上缴上级支出 支出 借 0功能类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支出 借 0功能类 520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 借 0功能类。
行政单位资金累计不需要计提折旧。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24条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亦均未做明确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购入的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是纳税人的钱。行政事业单位不上缴利润,所以才不用提折旧,但是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会计分录处理: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贷:累计折旧
扩展资料: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特殊情况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科目具体包括: 1.资产类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存货、长期投资、待处置资产损溢 2.负债类 短期借款、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1)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3)“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包括应缴税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等等。 (4)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3.净资产类 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其中,事业基金是指非营利组织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可由非营利组织自主调配使用,包括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
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4.收入类 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年终结账时,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非财政的补助。
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年度终了,将“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5.支出类 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上述内容中介绍了事业单位会计的五类科目: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以及支出类,每类科目都包括了各自的内容。同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是财政部于1998年2月6日颁布,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共十一章,适用于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三章 资产 第四章 负债 第五章 净资产 第六章 收入 第七章 支出 第八章 会计科目 第四十二条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汇总和检查行政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账科目。
非经财政部同意,不得减少或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各行政单位在使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应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
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写科目名称。 第四十三条 各行政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会计科目表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103 有价证券 104 暂付款 105 库存材料 106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201 应缴预算款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3 暂存款 三、净资产类 301 固定基金 303 结余 四、收入类 401 拨入经费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7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501 经费支出 502 拨出经费 505 结转自筹基建 第四十四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有外币现金的行政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参见“银行存款”科目。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行政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外国货币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应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机关可按季或月结算),行政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 第103号科目 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 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 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
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3.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
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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