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
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 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
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 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上面说的是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负低,要求企业提供的低税负的自查报告的模式,不知道你说的分析报告,是针对提供给哪个部门使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应该是差不多的。
我国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缺陷分析: (一)会计要素设置的缺陷会计要素的设置还存在着缺陷: (1)与国际会计的设置不一致。
在我国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分类和内容上与世界各国基本一致。 个别国家又将某些要素进行分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影响权益要素的业主投资、业主派得作为两个独立的会计要素;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将所有者投资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
第二类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在分类上与世界各国存在一定的差别。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设置收益和费用两个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设置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等5个要素;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设置利得、损失和向所有者分配等3个要素;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设置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等4个要素;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则引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设置,只有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我国台湾地区只是在损益计算时涉及到收入、费用、利润,但没有将它们作为独立的会计要素。
而且各国对收入和费用要素的界定存在较大分歧。例如,我国和美国采用了狭义的定义,认为收入仅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赞用仅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并采用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强调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英国采用了广义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采用的是“收益”和“费用”,收益包括利得,费用包括损失,英国则采用了“利得”和“损失”,其中利得包括收入,损失包括费用。
(2)将利润作为反映经营成果的要素不符合会计的基本理论。 会计基本准则是所有具体准则的基础,是用来指导、评估和发展具体准则,为具体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之中处于基础位置。
在会计基本准则中对会计核算的对象进行总体概括就是会计要素。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利润定义为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其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据此,利润的计算取决于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基本会计准则将利润作为一个要素实有不妥,理由是利润只是收入和费用的计算结果,将其作为会计要素之一是不科学的。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收入和费用是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作为会计要素,而利润只是收入和费用二者相减的结果,将其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在基本准则中列示,违背了会计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 (3)在收入和费用范围的界定上不科学。
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同时取消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的描述性语句,更加符合企业经济业务多元化、复杂化的现时特征。 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但是在范围界定上不科学,在期末结转、计算利润时却又包括了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利得和损失。例如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所有损益类账户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这样一来就使得收入和费用的范围前后不一致,内涵和外延不一致,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二)会计科目设置的缺陷 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设置也存在如下不足:一是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会计要素不一致。如前所述,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所形成的项目。
因此,会计科目应当以会计要素的分类为前提设置,具体反映各类会计要素的详细情况。 新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资产、负债、共同、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六大类会计科目,这种分类显然与会计要素的分类不一致,导致了人们对会计科目的歧义理解,不利于会计工作的开展。
二是会计科目的分类不科学。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科学分类的原则,违背了会计信息的明晰性原则,将某些性质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归类在一起,给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实际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例如设置了成本类会计科目,如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显。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针对审计建议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强化内部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情况、正在整改或尚未整改事项的原因分析及计划完成时间、落实整改的必要证明材料、其他有关内容。
接受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实施审计整改,接受整改检查和督查。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内部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其他专项审计等整改工作可以参照《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办法》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和参考有关做法,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制度。
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的会计科目设置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活动的需要。
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和日新月异的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会计事项,而原有的部分会计科目已不能全部适应或满足这些变化的需要,造成有些会计事项的经济内容不在现行的会计科目核算范围之内,以至于很难确定应列的会计科目,造成操作者无所适从的情况。 (二)固定资产定价标准过低、核算单一,且不能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量和净资产,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耗程度。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购置、建造完工入账到报废,会计账面始终反映的是原值。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或技术进步等原因而减少的价值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得不到体现。
这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将产生差异,并随时间的推移其差异越来越大,导致账实不符,造成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反映不实;而以账面原值核算固定基金,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净资产的实际情况,虚增了净资产。 (三)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客观、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到或支付货币资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事业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强调某一年度内的事业单位收支产生的的现金流量,对跨期的资本性支出,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支付日作为费用核销,不能全面反映资产、负债情况,往往会混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这种做法导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对这些资产的监督和控制也可能失真。
不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不能客观的反映事业单位的绩效和预算执行情况。 (四)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与结构不太合理。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是由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组成。 资产负债表是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静态反映,它揭示了某一特定时点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的具体分布;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资产负债表上某一个或某一组项目在两个不同时点上前后所发生的变化,即如何从这一时点的状况转变为另一时点状况的,这两张报表都不能动态反映事业单位现金流量情况。
财务工作中的不足与改进措施怎么写
一、不足之处
1、加强财务理论学习和实践不够。
2、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
3、与部门沟通和向领导请示汇报做得不够。
4、对资金周转用量估计不足,处理工作不细致。
5、没有及时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6、对公司资金控制不到位。
7、没有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分析。
8、财务分析(信息处理)能力不重视。
9、对往来款项的清理不重视。
10、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的面对错误,有逃避心理。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重点加强业务方面知识的学习,业务以外的知识也要适当涉及,还要及时了解当前的政策、法规。
2、工作要有热情,要用积极的心态去工作。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帮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3、对业务上的事要多加练习,遇到不懂的地方要虚心请教。
4、针对会计科目不太熟悉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多看这方面的书籍,还可以看看以前同类型的账,争取尽快胜任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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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自查报告写法:第一步,自查情况汇报第二步,自查发现问题第三步,自查整改方法:举例:一、自查情况 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得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2010 年12 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部门2011 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
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管理,公司ERP 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 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算与报销的 IT 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
合同管理模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ERP 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二、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11 年6 月份深圳财政局会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 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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