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举例分析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
一、案例简介
案例一:2001年5月,税务部门在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为便于计算,数据已作简化处理,下同),因此责令企业作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时企业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3(万元)
③借:本年利润 33(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万元)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万元)
贷:本年利润 33(万元)
账务处理后出现的问题:
①该企业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后续调整如何进行才能使固定资产账面的折旧率、折旧年限、折旧额相吻合,并与实际税负相一致?
②现行税法已将所得税定位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支出。将补交的所得税结转至利润分配显然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③上年未分配利润的调增数不等于补交的所得税额,处理结果有误。
④未作补提盈余公积调整,会计处理“漏项”。
案例二:2000年3月,审计机关对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误将购入的一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账户,于是在下达的审计意见书中要求企业进行账务调整(未列明调账分录)。该公司会计人员据此所作的调账分录如下:
①借:固定资产 3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万元)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万元)
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该公司虽然对损益作了调整,但却在没有进行相应纳税调整的情况下,直接将损益调整的结果转入“未分配利润”,避开了纳税环节。
更正会计差错的方法从技术角度看包括划线更正法、红字注销法、蓝字反方向更正法(蓝字更正法)、红蓝字更正法(综合调整法)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如果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则应按照规定采用划copy线更正法进行更正;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是直接在这个月做“调整XX年XX月XX号凭证”的摘要在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之间进行数额的调整,还是要用蓝字分别根据错误的凭证号更正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那?——都可以。
调整了上年度的凭证后,在年报和季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数额也会变化,需要改正么?——调整的记账凭证在记账后,自然就对资产负债表里的金额进行修正了,不用单独处理资产负债表
1、出现的错误不涉及损益类科目的,红字冲回错误分录,做张正确的蓝字分录。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来调整。
2、出现的错误涉及损益类科目的,分录修改后,需要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是用来调整跟利润有关的跨年度错账
例如:
1、如果只是资产,负债之间的会计科目做错了,只需做个红字冲回,再做张正确的蓝字分录即可。
将 借:财务费用
贷:库存现金
做成了: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更正方法:
(1)错的凭证原科目红字冲回
借:财务费用 (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2)蓝字订正正确的科目
借:财务费用 (蓝字)
贷:库存现金 (蓝字)。
2、今年4月补交了去年年终所得税,会计分录做成了: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发现,第二笔计提分录是错的,则更正方法:
(1)先冲销做错的计提分录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红字)
(2)然后,再做计提补交上年所得税分录
借:以前年度利润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最后,做结转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利润调整
(4)在本月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调整应交税金、未分配利润栏的年初数。即:
应交税金年初数加上补交税金的金额。
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减去补交税金的金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在新准则下该科目核算范围有所变化,以下通过举例说明。(下列举例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作其他分配) 一、调整预计负债或确认新负债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供销合同中规定甲公司在2007年8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物资。
由于甲公司未能按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50万元。
该诉讼案件在2007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2008年2月10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400万元。
甲、乙均服从判决,赔偿款当日支付。甲、乙公司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在2008年3月20日完成(假定该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预计时税前抵扣,只有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抵扣)。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08年2月10日记录支付的赔款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00 注:250000=1000000*2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 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 000 借:预计负债 3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3000000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40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00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7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0 (2)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08年2月10日,记录收到的赔款并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 4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00 借:银行存款 4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甲公司 40000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00 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0 贷:盈余公积 300000 二、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资产减值或调整原确认减值金额 [例2]甲公司2007年5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00万(含增值税),乙公司于6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计月内付款。
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2007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2007年度会计报表时,已为该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5万,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的余额为200万,其中95万为该项应收账款。
甲公司于2008年11月30日(汇算清缴前)收到法院通知,乙公司因破产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60%。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补提坏账准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0000 贷:坏账准备 350000 注:350000=1000000*40%-50000 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87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75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26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2500 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262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250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 [例3]甲公司2007年11月销售的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12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
甲公司发出商品后,按正常情况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1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货款尚未收回,甲公司对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万元。
2008年1月12日,由于产品质量原因本批货物被退回。假定本年度除该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8年1月12日,调整销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贷:应收账款 11404000 调整坏账准备余额 借:坏账准备 6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 调整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1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0 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注:50000=200000*25%。
若销售退回时间改为2008年3月28日,则以上步骤应为调整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调整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00 注:15000=60000*25%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5000 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10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500 四、盘盈固定资产 盘盈固定资产以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而新准则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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