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时:
借:营业外收入
贷:库存商品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接受捐赠时:1、接受现金资产捐赠:接受时:1)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待转资产价值年终时:2)借:待转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接受现金时,可以省略“待转资产价值”。
2、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接受时:1)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商品等)借:应交税金-进项税(材料的话,或东三省则全部可以)贷:待转资产价值年终时:2)借:待转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注意:在金额较大时,可以经税务部门审批后,5年内缴纳;本期按应结转部分缴纳税金和结转待转资产价值。)。
首先对你问题中涉及的一些事项进行说明: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对于接受性货币捐赠的,虽然会计处理上不做收入,但是,在税务处理上,应当计入接受捐赠当年年度应税所得中,交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接受货币性捐赠,不是销售行为,所以,接受方不能向捐赠方开具发票,而是应当向其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收据,以证明接受方收到了捐赠方捐赠的货币资金。
3.接受货币性捐赠,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所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应当为:
1.接受货币性捐赠时,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
借:现金 或 银行存款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2.年末,企业应在当年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接受的货币性捐赠资产金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结转待转的货币性捐赠资产价值时,应当按照货币性捐赠金额乘以当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计入应交企业所得税,按照待转的货币性捐赠资产价值减去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上述回答是针对题中所涉及的接受货币性捐赠的相关会计、税务处理。至于接受非货币性捐赠的处理原则是一致,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地方,这里就不再作介绍了。
关于补充问题。
1。在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即你所说的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确实规定了接受现金捐赠计入“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但是,财政部根据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于2003年8月22日以《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的方式,对原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规定:“执行本问题解答后,取消“资本公积”科目的“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并将“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所以,前文所提到的企业会计制度,均是指已经考虑了修订因素后的企业会计制度。
2。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文的问题,其中的“三、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问题”,“企业接受的捐赠有相当部分是资产。考虑到如对其征税可能会影响企业生产,故企业可将接受的捐赠收入转入企业资本公积金,不予计征所得税”一条已经失效。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规定:“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假定给出的金额是售价:
《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送xx公司B产品,做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585
贷:库存商品—B产品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向xx公司出售20000元A产品,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根据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有随销售随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做法。随销售随结转即在商品销售的同时结转成本,定期结转一般在月终一次结转成本。不知道你公司运用的是哪一种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
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做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A
库存商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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