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账扣税,属于银行存款会计科目。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 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 ",调节相符。
缴纳税金是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原税法(2008年1月1日废止)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 不得在税前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核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
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所得税会计分录举例 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企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费-应交所得税2、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 借:所得税(本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递延税款(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 税的影响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本期应税所得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递延税款(本期发生的时间 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3、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 借: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如为贷方余额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4、采用债务法核算的,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 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调整 借: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或,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5、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大全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 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 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 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 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 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汇算清缴和会计分录处理 年度终了,企业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有关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企业应按规定将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企业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就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如果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全年应纳税额多于全年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其少交的部分,应于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缴的部分,可在下一年度抵缴。
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措施时,应将减、免的应纳税额计算入帐,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行先缴后退的企业,按规定交纳税款时,作如下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按规定收到退回的所得税税款时,作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作: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盈余公积4.上年利润调整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对发现的上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是涉及损益的,应对上年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计算出多缴或少缴所得税,办理补缴或退税手续。
企业按规定调整上年利润,如调整增加上年利润或调减上年亏损时,作如下分录:借:有关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对调整增加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作如下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减少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上年亏损时,作如下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科目 由于调减利润而应退回的税款,作如下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作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原发布者:恒昌焦大胜
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恒昌企业管理中心焦大胜1、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 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701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 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341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3.“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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