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是利息收入,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利息支出,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具体内容: 具体项目有: 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
通常情况下,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
财务费用科目,具体的情况为:如果是
银行的储存款利息收入,借:银行存
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如果是利
息支出,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
银行存款。因此,关于利息所要计入的
科目,需要大家能够搞清楚。
财务费用指的是企业在筹集资金的时
候,产生的一种额外的费用。它主要由
四大部分组成,分别是利息支出(总利
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损
失、相关的手续费、其他财务费用等,
从中可以看出,利息支出这一项的计算
方法。因此,存款的利息收入也是最后
进行计算利息支出时的一个重要部分,
它是整个财务费用中不可缺少的一项。
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1、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实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扩展资料: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
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
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
在新的会计制度实施后,对于典当企业来讲,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计入哪个会计科目,一直是大家讨论的一个话题。
这里,我们从银行存款利息可能入账的科目和它本身的属性来具体讨论一下。在典当会计实务中,银行存款利息最有可能入账的科目,即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
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从字面上看,都是利息收入,但是这种账务处理方法有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其一,不符合会计制度有关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
在一般企业,利息收入作为利息支出的减项计入财务费用。但是典当企业则不同,由于典当企业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所以典当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财务费用科目。
同时,典当企业的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是指:企业由于日常经营活动即发放各种贷款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综合费收入和利息收入。所以典当企业的利息收入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在概念反映的内容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应当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是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不符合这一要求,它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二,不符合监管部门的统计要求。
利息收入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不但有会计学上的意义,而且在监管部门的统计上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利息收入是典当企业的主要营业收入,它是衡量典当企业经营情况,取得收入进而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从业务内容上,它应当是典当企业发放各种贷款取得收入的综合表现,所以,也是分别衡量企业各种贷款收入的指标。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无论加大其中的哪一项收入,都会影响监管部门的统计要求。
其三、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势必影响企业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的不一致。企业利息收入在数量上,应该等于企业发放的动产质押贷款、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的合计。
在监管部门设置的经营报表中,利息收入与其三个组成部分即动产质押贷款利息收入、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利息收入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有着严格的数字逻辑关系,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就会导致经营报表的表内数字关系不平衡,或者导致利润表和经营报表的表间数字关系不平衡等现象。其四,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增大了企业的税基。
利息收入是典当企业的业务收入,也是企业计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的依据。将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利息收入,无意是增大了计算税金的依据,使企业多缴纳了税金。
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是典当企业唯一的费用科目。从这个角度说,如果不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营业收入,似乎就只能将其作为费用的减项处理了,即计入业务及管理费。
但是,我们注意到,在会计制度的业务及管理费的所有明细科目中,没有与银行存款利息有关的,这是因为,典当行是经营特殊商品的企业,这种特殊商品就是货币,由企业所经营的商品所产生的支出除非正常损失外,是不能作为费用处理的。所以,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也是不合适的。
任何企业的存续都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做前提的,任何资金的取得都有一定的资金成本。典当企业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它的资金也是有成本的。
典当企业限额内的银行借款应当支付利息,是资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也是有成本的,是以投资者获取回报为前提的。所以将企业所持有的资金存入银行所收获的利息收入应当是这些资金成本的减项,是资金成本即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
所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属于成本这个会计要素。对于典当企业来讲,与收入(即利息收入)配比的经营成本会计科目是利息支出。
因此,典当企业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支出科目比较合适。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支出,准确地划分了企业经营收入、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为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奠定了核算基础;准确地确定了企业的计税基础,避免了企业多交税金的情况;理顺了企业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的关系,符合会计报表和经营报表反映的经济实质。
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中,财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扩展资料: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末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1、利息支出的审查
(1)企业当年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确实属于当年损益应负担的利息支出,有无将应由上年度或基建项目承担的利息支出列入当年损益。
(2)利息支出列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性质的利息支出的处理是否正确。一般而言,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
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其竣工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价值;企业的罚款违约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3)审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计算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升降幅度较大的月份,分析其原因。
2、汇兑损失的审查
(1)审查企业列支的汇兑损益是否确已发生,即计算汇兑损益的外币债权、债务是否确实收回或偿还,调剂出售的外汇是否确已实现。
(2)审查汇兑损益计算的正确性,计算方法的前后一致性。
(3)审查有无将不同数量的外币之间的记账本位币差额当成汇兑损益的现象。
(4)审查企业经营初期发生的汇兑损益,尤其是外汇调剂、汇兑损失应查明发生的具体时间,有无为了延续减免税期,而人为地将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计入生产经营期间汇兑损失的行为。
3、各种手续费的审查
主要审查各种手续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正确与否;有无将应列入其他费用项目的或者应在前期、下期列支的手续费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财务费用
1、若利息为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2、若利息非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应收利息。
一、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应收利息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应收利息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实质性分析程序。按照不同借款类别,将借款平均余额与平均利率的乘积,与账面利息收入相比较。确定两者差异额是否合理。
3、与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关项目的审计结合,验证确定应收利息的计算是否充分、正确,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于重大的应收利息项目,审阅相关文件,复核其计算的准确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函证并记录。
5、检查应收利息减少有无异常。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收利息
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一、在企业,财务费用这个科目核算的内容是利息支出及收入,利息支出是财务费用的增加,利息收入是财务费用的减少,如果出现负数,说明你的利息收入多于利息支出。
借:银行存款 (黑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红字)
或者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用上个分录,上个分录方便月末期间结转。
二、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科目。
三、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
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人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
扩展资料: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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