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属于负债类的会计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
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
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款”、
“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
(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企业(典当)的
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企
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
科目。
题目中的等式你应该知道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A贷款一般计入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这两个都是负债类科目,银行存款是资产类科目,存款还贷款,银行存款和贷款同时减少,既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
B你没问,说明你清楚,我给你分录你就知道了,不考虑税的问题,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入最终会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科目,既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
D向银行借款,就是增加了银行存款,同时增加了贷款,在A中已说了贷款是负债类科目,既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
C购买的办公用品一般是计入费用的,而费用最终会转入未分配利润,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同时付出现金,资产减少,既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类似于B的增加。所以答案应该不对!选ABCD
但是答案这么给,我估计题目是不是按低值易耗品或其他资产类科目算得,因此,导致的是资产的同时增加和减少,不影响等式另外一侧。你给的题目里我看不到这些,只能这么猜测!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设置科目设置
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已减值
(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
(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发生减值的贷款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同时: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
具体而言: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设置科目设置 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已减值 (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 (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发生减值的贷款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同时: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贷款属于银行等金融企业的专用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非银行等金融企业可以设置这个科目。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设置科目设置
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已减值
(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
(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发生减值的贷款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偿还后,则是这样的: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可划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通常为长期借款。
如国家开发银行为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贷款,也包括出口信贷的款项等。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包括长期和短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由信托投资公司取得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商业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工程、财产等保险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长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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