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负担部分,在职工税前工资中予以扣除。
1,计提工资及单位承担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工资等 税前工资金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会保险费 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税前工资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税前工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实发工资金额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税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3,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税时:
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 代扣个税金额
分析如下:
1、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现金 (实发数)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个人负担部分,在职工税前工资中予以扣除。
1,计提工资及单位承担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工资等 税前工资金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会保险费 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税前工资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税前工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实发工资金额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税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3,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税时: 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 代扣个税金额。
社保费用会计分录:
发放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缴纳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等—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负担部分也可先计提再缴纳: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社保费用会计分录:发放员工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缴纳社会保险:借:管理费用等—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贷:银行存款企业负担部分也可先计提再缴纳: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1、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扩展资料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会保险费
社保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1、计提单位负担部分
借:成本费用相关科目(按受益人员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含单位负担的及个人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计提社保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1.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计提社保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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