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科目表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目录 第一章 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4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资金-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16 1211 应收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17 122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18 1222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19 1223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0 1224 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3 125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24 1301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25 1302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26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27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3 1407 发出商品 34 1410 商品进销差价 35 1411 委托加工物资 36 1412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38 1431 周转材料-建造承包商专用 39 1441 贵金属-银行专用 40 1442 抵债资产-金融共用 41 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3 1501 待摊费用 44 1511 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1526 投资性房地产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2 1541 未实现融资收益 53 1551 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专用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 61 1612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65 1631 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6 163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67 1701 无形资产 68 1702 累计摊销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0 1711 商誉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72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第二章 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75 2002 存入保证金-金融共用 76 2003 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77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78 2011 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79 2012 吸收存款-银行专用 80 2021 贴现负债-银行专用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82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融共用 83 2201 应付票据 84 2202 应付账款 85 2205 预收账款 86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87 2221 应交税费 88 2231 应付股利 89 2232 应付利息 90 2241 其他应付款 91 2251 应付保户红利-保险专用 92 2261 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93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专用 94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95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96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97 2401 预提费用 98 2411 预计负债 99 2501 递延收益 100 2601 长期借款 101 2602 长期债券 102 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103 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104 2711 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105 2721 独立账户负债-保险专用 106 2801 长期应付款 107 28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108 2811 专项应付款 109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三章 共同类 110 3001 清算资金往来-银行专用 111 3002 外汇买卖-金融共用 112 3101 衍生工具 113 3201 套期工具 114 3202 被套期项目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类 115 4001 实收资本 116 4002 资本公积 117 4101 盈余公积 118 4102 一般风险准备-金融共用 119 4103 本年利润 120 4104 利润分配 121 4201 库存股 第五章 成本类 122 5001 生产成本 123 5101 制造费用 124 5201 劳务成本 125 5301 研发支出 126 5401 工程施工-建造承包商专用 127 5402 工程结算-建造承包商专用 128 5403 机械作业-建造承包商专用 第六章 损益类 129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130 6011 利息收入-金融共用 131 6021 手续费收入-金融共用 132 6031 保费收入-保险专用 133 6032 分保费收入-保险专用 134 6041 租赁收入-租赁专用 135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136 6061 汇兑损益-金融专用 137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8 6111 投资收益 139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140 6202 摊回赔付支出-保险专用 141 6203 摊回分保费用-保险专用 142 6301 营业外收入 143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144 6402 其他业务支出 145 64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6 6411 利息支出-金融共用 147 6421 手续费支出-金融共用 148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149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150 6511 赔付支出-保险专用 151 6521 保户红利支出-保险专用 152 6531 退保金-保险专用 153 6541 分出保费-保险专用 154 6542 分保费用-保险专用 155 6601 销售费用 156 6602 管理费用 157 6603 财务费用 158 6604 勘探费用 159 6701 资产减值 160 6711 营业外支出 161 6801 所得税 162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相关解析可以参考 。
1、货币资金 新准则中“现金”科目变更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不变,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余额可以直接结转。
2、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原投资准则规范了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确认、计量的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仅规范权益性投资,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而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来规范。
因此关于投资的变化还是较大的,涉及了核算内容的中分类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的变化。故要想完成科目余额的转换,首先要对原来的投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重分类调整。
从总体上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都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具体转换时,可根据以下办法完成科目的转换: ⑴短期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其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 原帐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⑵长期股权投资 新企业会计准则虽仍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其次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了根本性变化。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余额全额冲销,并响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生产而发生的直接费用。
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等。 2、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3、对于拿出外部加工的半成品,你单位会计帐务处理不正确。
应该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 (1)企业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半成品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2009-10-27 11:12 补充问题 如果是“原材料”拿出去进行二次加工的费用,是不是可以直接算到原材料成本中呢??即: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1、如果原材料拿出去进行加工,原材料应该记入加工产品的成本中。 2、会计分录 (1)购进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2)发出材料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所有行业)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新增) 4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新增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新增) 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新增)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增)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1121 应收票据 11 1122 应收账款 12 1123 预付账款 13 1131 应收股利 14 1132 应收利息 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新增) 16 1211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新增) 17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8 1221 其他应收款 19 1231 坏账准备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13 1161 应收补贴款 20 130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新增) 21 1302 拆出资金(新增) 22 1303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4 1311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新增) 25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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