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101 102 113 114 121 124 125 127 128 131 141 142 151 152 153 154 161 201 211 212 221 222 231 235 301 311 321 322 331 332 401 501 502 511 521 522 529 一、资产类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款 成员往来 产品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购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 对外投资 牲畜(禽)资产 林木资产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应付款 应付工资 应付盈余返还 应付剩余盈余 长期借款 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股金 专项基金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本年盈余 盈余分配 四、成本类 生产成本 五、损益类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 经营支出 管理费用 其他支出 附注:合作社在经营中涉及使用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的,可增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科目编号109);合作社在经营中大量使用包装物,需要单独对其进行核算的,可增设“包装物”科目(科目编号122);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以外的其他农业资产,需要单独对其进行核算的,可增设“其他农业资产”科目(科目编号149),参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进行核算;合作社需要分年摊销相关长期费用的,可增设“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科目编号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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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公安局制定刻章 ,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第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第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不收费 。
第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账的主要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必要的明细分类账。
1、编写科目及金额表。为了账务启用平衡,建账时将合作社现有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科目的相关数据及明细数据,按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分门别类地归集整理,按顺序登记,形成包含明细数据的科目余额表,作为建账数据表。
2、填写账簿内容。在账簿的封面写明本账簿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和时间。
账簿的扉页“经管人员一览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应根据内容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会计年度、启用日期、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记账人员的姓名等,并由有关人员盖章,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3、设置账户目录和账户。为了便于记账和看账时方便查找账户,通常在账簿的扉页的反面是账户目录,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科目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类的各科目顺序填列,并根据每个账户年内可能发生的业务量的多少,预留每个账户应占用的账页数。
如“库存现金”账户用第1、2、3页,“银行存款”用第4、5页,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并将账户名称填入账户目录中,并注明页数。 4、初始数据录入。
将建账数据表的有关总账科目数据依据有关凭证登记总分类账,有关明细数据登记明细分类账。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业务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分录、登记即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的编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在成员构成、业务往来、盈余分配和公积金量化等财务活动方面的独特性,合作社建账时要专门设立成员账户,用来记录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交易情况以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所拥有的份额的会计账户,也是确定成员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账产分配的重要依据。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1、该账户反映合作社成员入社的出资额、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以及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金额。
2、年初将上年各项公积金数额转入,本年发生公积金份额变化时,按实际发生变化数调整填列。“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在年度终了,或合作社进行剩余盈余分配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或变化情况计算调整填列。
3、成员与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交易量(额)”按实际发生数填列。 4、年度终了,以“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应享有的合作社公积金总额,以“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全年盈余返还总额。
应做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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