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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分录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
一、应交税金核算的基本账户 各种应交税金核算的基本账户是"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明细账户有:①"应交增值税"(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②"应交营业税";③"应交城乡建设维护税";④"应交房产税";⑤"应交车船税";⑥"应交土地使用税";⑦"应交所得税";⑧"应交资源税";⑨"应交盐税";⑩"应交消费税"等。 二、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1.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购入固定资产,应按税率交纳一定的增值税,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般不作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反映,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成本。
上述业务发生时,按固定资产买价加上增值税的总额入账: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等账户 2.计入成本费用的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范围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及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的账务处理是: 1)计算应提取的上述税金,按计算出来的金额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 房产税 2)按期如数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1)应交纳的印花税如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预提,上交时直接减少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印花税数额较大的企业,首先应计入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在根据分摊期间进行分摊时,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4.对外销售货物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对外销售货物、材料、消费品时,应分别交纳增值税、消费税。
销售购入、自产的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时的账务处理。 1)在发生销售收入和收取增值税时,按其合计数入账: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账户) 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产品(商品)销售收入 若发生销货退回时,则作相反账务处理。
2)销售应税消费品时的账务处理。销售实现时,按应交的消费税额入账: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实际交纳消费税时,按实际交纳的税额入账: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3)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
5.企业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时的账务处理 1)销售发生时,按销售计算出来的营业税额入账: 借:固定资产清理(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实际交纳营业税时,按交纳的营业税额入账: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6.代收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代收应交税金的范围包括:企业代收应交盐税、代收烧油特别税等。 企业在销售产品时、按应代收和已代收的盐税或烧油特别税额入账: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账户) 贷:应交税金――应交盐税 ――应交烧油特别税 企业实际上交税金时,按实际交纳税额入账: 借:应交税金――应交盐税 ――应交烧油特别税 贷:银行存款 7.应交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有盈利所得,都必须交纳所得税。
个人收入水平超出一定水平时,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1)按预交所得税要求,计提应预交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预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年终清算,若是补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年终清算若是退回多交的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同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 企业代交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代交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一、应交税金核算的基本账户 各种应交税金核算的基本账户是"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明细账户有:①"应交增值税"(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②"应交营业税";③"应交城乡建设维护税";④"应交房产税";⑤"应交车船税";⑥"应交土地使用税";⑦"应交所得税";⑧"应交资源税";⑨"应交盐税";⑩"应交消费税"等。
二、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1.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购入固定资产,应按税率交纳一定的增值税,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般不作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反映,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成本。 上述业务发生时,按固定资产买价加上增值税的总额入账: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等账户 2.计入成本费用的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范围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及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的账务处理是: 1)计算应提取的上述税金,按计算出来的金额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 房产税 2)按期如数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借:管理费用-防洪费 货:应交税费-应交企业防洪费(二级科目注明是“企业防洪费”是为了区分这个月要代扣代缴的个人防洪费)###借 营业税费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防洪费 -应交XX税费等###防洪费在“管理费用”里核算,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里。
这帮在“营业税金及附加”里核算的是清朝的会计吧?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借:管理费用-防洪费 货:应交税费-应交防洪费###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新的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的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新的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的会计分录这就是新会计科目;按有关营业税及附加税分录吧应交税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五、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 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 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特别是计提防洪费的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防洪费 对新会计科目缴纳地方各种税费基金应进入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和应交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法。 一是价税分离记账法,二是价税合计记账法。
究竟采用哪种方法更合理? 两种方法的分析诊断 1。价税分离记账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会计分析:纳税人销售免税项目,尽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具给购买方的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如果不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纳税人的“补贴收入”从何而来? 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直接减免时,按照销项税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税务诊断: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免税只是免征本环节的增值税。
而价税分离记账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核算的减免税款是销项税额,不是本环节的增值税。 2。
价税合计记账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额为“价税合计”数。 会计分析:增值税免税的目的,不是让税于纳税人,而是让税于负税人,也就是说,企业应当以无税价格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服务)。
2007年1月26日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开具免税货物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暂以零税率开具免税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税务诊断:当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尚不确定的时候,价税合计记账法是无法操作的。如小微企业的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万元,在月度中间不能判定。
而且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该项免征的增值税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价税合计记账法却不能单独核算,会使应有的政策得不到享受。 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应关注6号文件和10号文件。
其中,6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它减免的对象是“税款”而非“收入”。如服务型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依法定额(每人每年4000元)扣减增值税等税款。
10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它是对“收入”的一种免税。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
对于增值税税款的直接减免,应适用6号文件。 例1: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运费收入(含税)288。
6万元,当月成本费用支出180万元(其中:进项税额10万元),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10人,经税务机关依法确认定额扣减增值税4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下同):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288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6000 支出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 贷:银行存款1800000 减免增值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000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40000 2。
对于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应适用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即价税合计记账法。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将本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例2:某县新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图书5000册,款项从银行支付,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税款1。 3万元。
本月销售图书6000册,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共计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购进图书时: 借:库存商品113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 销售图书时: 借:银行存款1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 确认不征税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4256。
64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4256。64 注:150000÷1。
13*13%-13000=4256。64(元) 3。
对于不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适用价税分离记账法。其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例3:某设计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2013年8月10日取得设计收入8000元,26日取得设计收入12000元,均含税。 本月无其他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8月10日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766。
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33。01 8月26日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650。
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49。51 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 借:应交税。
1、若为主营业务收入,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若为其他业务收入,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很简单的业务,不用搞得这么复杂。
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600
贷:库存现金 600
没有你说的“预计销售收入”和“成本”等科目。
在没有开具销售发票、无法合理确定销售额的情况下,不能确认收入。
因为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确认收入的条件之一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现在的问题是,能收到800元还是900元,还无法确定,所在,不能确认收入,而作为“发出商品”处理。
借:发出商品 600
贷:库存商品 600
下月收到销售额时,开销售发票,确认收入。
收到800时:
借:银行存款 800
贷:主营业务收主 683.76(800/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24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发出商品 600
收到900元时,是一个道理。收入的分录按总额900元做,结转销售成本的分录不变。
“应交税费”会计科目是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使用的会计科目,如果企业还是招待《企业会计制度》的话,其会计科目则是“应交税金”。
《准则》与《制度》相比,《准则》把“应交税金”会计科目与“其他应交款”会计科目进行合并,统称“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应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一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当企业涉及到增值税的经济事项时,就会用到“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其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运费收入(含税)288.6万元,当月成本费用支出180万元(其中:进项税额10万元),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10人,经税务机关依法确认定额扣减增值税4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下同):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88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6000
支出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0
减免增值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000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会计科目是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使用的会计科目,如果企业还是招待《企业会计制度》的话,其会计科目则是“应交税金”。
《准则》与《制度》相比,《准则》把“应交税金”会计科目与“其他应交款”会计科目进行合并,统称“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应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一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当企业涉及到增值税的经济事项时,就会用到“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其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会计分录如下:1、调整多计增值税进项税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2、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3、补计少交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涉及上年提取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的(全额调整、且提取比例分别为10%和5%)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金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交纳补税及税收罚款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及罚款贷:银行存款7,补交其它税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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