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无偿拨款不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款项,收到款项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此款项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1。
政府补助的形式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1)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并在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的奖励款等就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的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3)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是一种以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的政府补助。
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的税收优惠体现的是政策导向,政府未直接向企业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内容。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2。政府补助的分类 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将政府补助划分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一般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在很少情况下,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时,在取得资产并办妥受让手续时按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这类补助通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补助是按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才可以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来补偿未来的费用,则根据收益期分期确认,如果是补偿当期或者是已经发生的费用,则直接计入收到当期的损益之中,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分期确认,收到补助时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以后期间根据资产价值的补偿情况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编辑推荐>>政府补助有哪些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如何核算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收入的特点和核算政府补助如何做账务处理。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从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计量形式及账务处理三个方面简述了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核算的认识与做法。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不涉及债务豁免与所得税的减免。 一、政府补助及其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按其关联情况分类,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例如,某些国有粮食企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国家给予的经营补贴、国家和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用于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其他前期工作的前期工作费拨款等国家给予企业的财务支持,以扶持其在某一特定时期的发展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当然,对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能一概确认为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在符合政府补助定义的情况下,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应根据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的性质、补助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政府拨款等,应按照收到的和应收的金额计量,即按照确认资产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即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二)后续计量 1。
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后续政府补助。根据准则的规定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准则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需要返还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冲减相关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方法 关于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资本法与收益法两种。 1。
资本法。它是将政府补贴直接贷记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
2。收益法。
它是指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利润表中补助收入,增加企业收入。 (二)账务处理 1。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省环境保护局拨付给本公司用以建造环保项目的款项人民币451 000 000元,存入开户银行。
上述拨付的款项于环保项目完工时将无需偿还。2004年12月31日,与拨付款项对应之环保项目尚未完工;同时,公司收到环保部门从国外进口的专用设备一台,验收入库,按名义金额500 000元入账。
根据进账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51000000 贷:递延收益 451000000 甲公司根据设备入库验收单等资料,作会计分录: 借:工程物资 500000 贷:补贴收入 500000 2。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甲公司为了加快完成出口产品定单生产任务,于2005年1月2日,从开户银行借入商业贷款10 000 000元,期限1年半,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甲公司直到2006年12月25日,收到财政部门一次性拨给的全部低息贷款补贴300 000元,已存入银行。
甲公司根据进账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递延收益 100000 补贴收入 200000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甲公司于2005年12月21日,收到财政部门拨给的减免增值税600 000元,已存入银行。
根据进账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补贴收入 600000 3。需要注意的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2005年7月5日,某高速公路股份公司收到政府因车流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给予的全年政府补助12 000 000元,存入开户银行。2005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财政局的补助款新会计制度中,有"其他业务收入-财政补贴"科目。
若是专款专用的,可以暂记"其他应付款"。
为核算上级财政部门拨来的补助款,设置"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拨入的补助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从"与上级往来"科目转入本科目时,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上级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应根据补助收入资金的性质分别转入"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结余。
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该科目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累计。
扩展资料
如果是货币性资产的话,按下面的方法: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3)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其他业务收入
首先应当明确你公司收到的返税的性质和用途;
其次查阅返税通知,有的上面有该专项款的账务处理的要求;
再次,咨询当地财税部门。
另外可参考以下:
1、政府专项补贴是一种专项资金,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如果记入该科目,就不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缴纳问题。
(1)收到扶持基金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
(2)企业为招商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这笔款项也可以计入“补贴收入”科目,不交营业税,但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计算缴纳所得税(具体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38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