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加班费、夜班补助、部分工资应通过“应付工资”来核算,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根据该人员原来情况核算。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在正常经营情形下的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依《财政部关于对职工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
企业在不改变企业组织形式或者未实施企业清算的条件下改革用工制度,因解除或变更劳动关系等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计入发生当期管理费用,不应进行追溯调整。即此时应计入“管理费用”,贷记“现金”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但不应通过“应付工资”核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补偿金额在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一次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符合上述个人所得税部分的金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许税前列支。
借记“管理费用”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管理费用
员工离职补偿以前我记得都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核算,但今天翻了下准则,提到应在管理费用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不知道应该放在管理费用哪个明细科目下,如果放工资科目,对工资总额会有影响,是否会导致社保费用汇算清缴的时候有问题,如果不放,是单独设置一个离职补偿金的科目吗? 新准则下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八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个人理解,会计准则只对一级会计科目进行了规范,明细的二、三级科目一般可根据企业自身管理和业务内容来设置,以上计入当期损益时,可分别对应着业务内容在管理费用下设子科目。
确认补偿金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辞退补偿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 支付补偿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定义,职工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总之,从薪酬的涵盖时间和支付形式来看,职工薪酬包括企业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从薪酬的支付对象来看,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比如支付给因公伤亡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抚恤金。
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要分别赔偿费用的性质,如果是违反购销合同等支付的赔偿费用,一般记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赔偿费用,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管理费用具体项目
1、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原税法(2008年1月1日废止)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
全年销售(营业)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扩展资料:
管理费用处理方式
1、直接支付费用
属于直接支付费用的主要业务有招待费、审计费、诉讼费等。
2、转账摊销费用
属于转账摊销费用的项目有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坏账准备等。
3、预付待摊费用
预付待摊费用主要是指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4、预提应付费用
预提应付费用是指采用预提方法核算应由本期负担,而在以后各期支付的费用。如企业选择预提方法核算固定资产大修理费、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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