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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一借多贷或者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不允许多借多贷会计分录。 这里的借贷科目都是指末级科目。
一借多贷或者多借一贷,一是指在借方或者贷方,只允许出现一个末级科目(并不是指只允许出现一行分录)是指在借方或贷方,可以出现多个末级科目。比如下面的会计分录属于多借一贷: 借:管理费用-市内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 上面的分录记录了两笔报销业务,可以做在一个会计凭证里面,有两个借方末级科目,一个贷方末级科目。
如果上述业务是同一个人报销,还可以将贷方科目合并处理: 借:管理费用-市内交通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 一般而言,在处理不同性质的交易事项时,录入凭证分录,一借一贷的金额最好保持一致,即使只有一个借方或者贷方科目,也不用合并;现金和银行凭证的分录也不要合并。 比如下面的银行收款凭证属于一借多贷,借方科目最好不要合并,以保持与银行对账单的流水一致: 借:银行存款-1088账户 贷:应收账款-A客户 借:银行存款-1088账户 贷:应收账款-B客户 2。
过渡科目,不允许在一个凭证内进行结转: 比如下面的分录在同一个凭证是不允许的: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个凭证里面,库存商品是过渡科目,这个结转过程必须分两个会计凭证处理。 同时,这样的做法也违反了上面第1项关于多借多贷的限制,借方和贷方都存在两个末级科目。
另外也要注意,下面这样的凭证同样违反多借多贷限制:假设张三借了200元备用金,并在当月偿还,会计人员为图方便在一个凭证里面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张三 贷:库存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张三 多借多贷凭证,主要是会导致查询明细账的时候,对方科目会混乱,不利于正确地使用明细账。 当借方和贷方都存在多个末级科目的时候,现有财务软件系统是无法分辨其中的一一对应关系的,系统默认只识别第一次出现的末级科目为对方科目。
比如上述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例子,主营业务成本的对方科目本来应该是库存商品,但是如果处理在一个凭证里面,查询明细账时,其对方科目就变成了生产成本(因为生产成本出现在前);而库存商品的对方科目也是生产成本,这样的统计明细账时,生产成本就被重复计算,导致查账错误。 以上便是会计凭证借贷方科目数量使用限制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财务上编制会计凭证时,允许多借多贷。
但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清晰,一般不应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分录属于复合会计分录,是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包括一借多贷、多借一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实际上是由若干简单会计分录复合而成的,一笔复合会计分录可以分解为若干简单的会计分录,而若干笔相关简单的会计分录又可复合为一笔复合会计分录。复合或分解的目的在于方便会计工作,更好地反映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由此看来,一笔经济业务,只要对应关系清楚,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多借多贷,是可以的。
而且现在基础会计教材上也将“多借多贷”作为一种类型。
如:复合会计分录是指涉及到两个以上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账户对应关系可以是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和多借多贷,但为了保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晰性,一般不宜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某项经济业务本身需要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科目时,为了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全貌,可以采用多借多贷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不必人为地为保证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而将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开。但也不能为了简单而把类型不同的业务合并编制会计分录,填制在一张凭证上。
1、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2、会计分录三要素: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记金额。 3、会计分录格式 借:会计科目名称 100,000.00 贷:会计科目名称 100,000.00 注意: 1)、会计分录必须先写“借”,后写“贷”,且“借”和“贷”应错开二字距离; 2)、金额也相应同“借”“贷”错开一定距离,且同一方向的应并行排列。
3)、会计科目书写必须正确,不可自行简化。 4、作用 :简单明了地指明每笔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和金额。
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编制记账凭证来反映经济业务的。做会计分录的时候,要遵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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