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个,就是无论是否都是销项税额大于进项数额,会计科目依照要设置,只是企业有时不需要用到而已,我觉得一般的企业设置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再加上一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额”就已经够用,无需再设置其他。
发生销售收入时,计入销项税额;发生货物购买时,计入进项税额;期末根据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比较确定是否转入未交税额。至于如何反应每月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未交税金可以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填列体现。
设置增值税会计科目:(1)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这两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月末转出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纳的增值税,期末全额转人“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一般来说,“应交税金——应交增资税”可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进项税额”:反映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人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反映当月应交并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第:草增值税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反映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反映税法规定的因购进货物、在产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和其他原因,不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反映月终时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转人“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金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反映月末将当月多交增值税转人“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金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反映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减免税款”:反映按照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②“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上缴以前各期未交增值税额和月末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转人的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月末自“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的设置:在“应交税金”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借方反映本月实际已上缴的增值税,贷方反映应交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1、“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2、在“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又设置了“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等三级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进项应交增值税销项。
刚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对增值税的填报提出了很多要求,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等。
要满足上述填报要求、做好税负分析和筹划,同时避免大量的重复统计工作量,需要做好会计明细科目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可以按如下设置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 具体明细设置及有关说明如下: (一)"应交税费——0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及说明 二、三、四级明细如下表(建立四级明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报要求等)。
另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事业部、工程项目(含购销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建立项目辅助核算,满足不同项目增值税分别预征的要求。 说明: 1、上述对进项税额设置四级明细,其便利性为:有助于分析当期增值税真实税负,特别是当期应交税额较少时,分析当期设备购进、投资所产生的影响; 2、销项税额按不同税率设置三级明细,便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且便于分析营改增之后产生的税负影响; 3、进项税额转出设置三级明细,可以清晰知道所认证的进项税额取得来源及使用去向,也便于与纳税申报表附表核对,并准确分析当期税负。
4、设置"进项税额转入"借方二级科目,主要便利性: (1)为了满足营改增之后的新的政策变化:原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便于将转出挂账的期初留抵税额转入,之所以不使用进项税额科目,是为了使进项税额发生额与所认证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保持一致。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将其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备抵项"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填列,余额允许为负。
5、设置"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明细科目,系核算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本期从销售额中扣减的、购进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如果原一般纳税人未兼营该应税服务的,可以不设此明细科目。 (二)设置"应交税费——02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及说明 下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个为01一般计税,另一个为02简易计税。
1、一般计税是核算月末转入的未交或多交增值税、本期应交的增值税; 2、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交税费及已交税费明细。 因简易计税应交税费不能用其他的进项税额抵减,故不能在上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核算。
本科目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同时选择简易计税时的应纳增值税额。 (三)设置"应交税费——03增值税留抵税额"二级明细科目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核算不能用于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科目。
之所以未按文件规定转入"进项税额"明细,是为了保证进项税额与当期进项发票的保持一致,否则本年累计进项税额会比可以抵扣的扣税凭证进项税额多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进项税额转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备抵项计算填列。
(四)设置"应交税费——04待抵扣进项税额"及说明 下设三个三级明细科目: ——01未认证或已认证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02营改增待抵减的销项税额 ——03新增不动产购进相关进项税额 说明: 1、"未认证"三级明细用于已收到的扣税凭证、但未扫描认证;或者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已认证、但根据规定尚不能用于抵减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 2、增设"营改增待抵减的销项税额"是便于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及时核算本期购进应税服务可扣除项目折抵的销项税额。
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系本期实际抵减的销项税额,该科目余额为尚可用于未来期间的、待抵减销项税额。 这样,也可以保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准确性。
3、"新增不动产购进相关进项税额"是当期取得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需于取得日的12月后才能用于抵减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便是一般纳税人如何设置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分析内容,仅供参考。
“应交税费”会计科目是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使用的会计科目,如果企业还是招待《企业会计制度》的话,其会计科目则是“应交税金”。
《准则》与《制度》相比,《准则》把“应交税金”会计科目与“其他应交款”会计科目进行合并,统称“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应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一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当企业涉及到增值税的经济事项时,就会用到“应交税费(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其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最复杂的一个应交税费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应交增值税”分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费”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为了更清楚地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缴、已缴和未缴的情况,在该科目下,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现行税制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贷方增加了很多经济内容,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
又要反映预缴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增加核算内容后,如果仍沿用三栏式账户,很难完整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缴纳、退税等情况。
因此,在账户设置上采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三级科目加以反映。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费”,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在取得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
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6.“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实行先征后返的生产企业,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外,出口货物离岸价视同内销先征税,出口单证收齐后再以离岸价为依据按规定退税率申报退税,在出口销售行为发生后,按规定征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同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出口产品销售成本”科目;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不计征销项税额,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科目。
贷记本科目。 8.“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企业在核算出口货物免税收入的同时,对出口货物免税收入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付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并冲减“不得抵扣税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9.“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对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计算“免、抵、退”税公式计。
计提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表示把此笔税金转到未交税金二级科目下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表示应交未交的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科目把税金细化了,请看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就很清楚了,借方、贷方分别有明细科目,这些科目适用的情况不一样,当然有些科目对于小企业可能会用不到,其目的就是更清晰明确。
举个例子:
(1)比如本月交本月的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比如本月交上月的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注:所以说应交税费这个科目是一级科目,包括的税金也不只增值税,相当于电脑资源管理器中的文件夹有一级的,二级的。..
应交税费一级科目包括二级科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等而。
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又包括三级科目进项税、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
增值税二级科目的贷方又包括三级科目销项税、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等
以上的会计科目都是设置好了的,直接用就行了,要是有特殊的在一级科目或二级科目下单列就可以了,总之,要清晰明了。我说的太详细了就怕你不愿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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