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该合并方式下,购买方一般应于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因购买日不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该差额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扩展资料:
【例1】A公司以1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
一、如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则A公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注:1、商誉100万元(1000-3000*30%)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
2、税法上认可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为1000万元,100万元的商誉不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3、此种情况下,税法上的计税成本等于会计上的初始成本。
二、如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则A公司应进行的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成本=3500*30%=10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50
贷:营业外收入 50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商誉
商誉属于资产类科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会计科目及核算说明),商誉的科目编号为 1711,本科目核算方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价值。 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二、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外购商誉的价值。
商誉tradecredit 商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目录 1商誉的本质 2商誉的特性 3商誉的分类 4商誉的评估 5商誉的会计处理 6中国会计准则的帐务处理 7参考文献 商誉的本质 商誉(Goodwill)是能使企业中的人、财、物等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一种“最佳状态”的客观存在。 商誉的“三元论”:关于商誉的本质,比较权威的观点当属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的三个论点,即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和总计价账户论。
这三个论点称作商誉的“三元论”。 好感价值论认为,商誉产生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及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这种好感可能起源于企业所拥有的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有利的商业地位、良好的劳资关系、独占特权和管理有方等。
由于这些因素都是看不见摸不着,且又无法入账记录其金额,因此商誉实际上是指企业上述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故好感价值论亦称无形资源论。 超额收益论认为,商誉是预期未来收益的现值超过正常报酬的那个部分。
这里的超额收益应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能获取较同业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润。 商誉是与企业整体结合在一起的,无法单独辨认,但企业一旦拥有它,就具有超过正常盈利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服务潜力。
因此,它的价值只有通过作为整体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才能集中表现出来。 总计价账户论,也称剩余价值论。
这一论点认为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是继续经营价值概念和未入账资产概念的产物。 继续经营价值概念认为,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会生息资产,而是实体各项资产合计的价值(整体价值)超过了其个别价值的总和;而未入账资产指的是诸如优秀的管理、忠诚的客户、有利的地点等。
“三元论”分别从不同侧面描述了商誉的本质。好感价值观是从资产的角度定义商誉的,但它仅仅列举商誉的种种特质而难以解决其计价问题。
另外,这一观点笼统地认为商誉是一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是不够妥当的,因为,按照现行惯例只是自创商誉不入账,而外购商誉(合并商誉)则入账。超额收益论是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
阎德玉(1997)曾指出:“超额收益论的科学性在于:该观点把握了商誉作为资产的基本条件——经济资源、获利潜力、货币计量三要素。 不足之处在于:该观点对商誉科学定性后,相关理论研究没有跟上,加之其他两个观点同时作用的干扰,使得商誉定性理论本身缺乏根系理论的支持,对商誉会计实务指导作用显得软弱乏力。”
此外,商誉一定会产生超额收益,但企业的“超额收益”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必须剔除一切非正常的和营业外的因素,以免歪曲商誉的价值。 总计价账户论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说明商誉的计量方法,而不是定义商誉。
企业总体价值的估计误差、单项资产的高估或低估,都会被挤到商誉中,因此,商誉容易成为一个“调节阀”,承受着一切主观因素的影响。 核心商誉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9年9月7日公布了一项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核心商誉”(coregoodwill)的概念。
FASB认为,商誉可描述为由六个要素组成:(1)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在收购日的公允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2)被收购企业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市价。
(3)被收购企业存续业务“持续经营”(going-concern)构件的公允价值。(4)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和业务结合的预期协同效应的公允市价。
(5)收购企业由于计量收购报价的错误而多计量的金额。尽管在所有现金交易中的收购价格不会出现计量错误,但如果是涉及到股票交换的交易,则很难说不会出现计量错误。
(6)收购企业多支付或少支付的金额。 要素1和要素2都与被收购企业有关,它们从概念上讲都不是商誉。
要素1反映的是被收购企业未确认净资产的利得,要素2只不过是指那些能够单独辨认但由于不能完全符合确认标准而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要素5和要素6与收购企业有关,它们从概念上讲也不是商誉,要素5是一个计量误差,要素6代表的则是收购企业的损失(在多支付的情况下)或利得(在少支付的情况下)。
只有要素3和要素4从概念上讲是商誉的一部分。要素3与被收购企业有关,它反映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超额组装价值”(excessassembledvalue)。
它表示被收购企业事先存在的自创商誉或以前从企业兼并中收购的商誉。要素4与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的结合有关,它反映了由合并而创造的“超额组装价值”,即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经营结合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FASB将要素3和要素4统称为“核心商誉”。 关于商誉本质的其他论点:有些学者为了使商誉的研究摆脱进退两难的困境,于是抛开仅就会计论会计的局限,结合了其他学科的理论来分析阐述商誉的本质问题。
董必荣(2003)以企业能力理论中的“核心能力论”为基础,认为核心能力是企业超额收益的源泉,因此企业核心能力是商誉的本质。 商誉实际上是企业核心能力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
高阳宗(2001)从生物学共生理论出发,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中。
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话,商誉可列为无形资产,按企业经营年限进行摊销,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话,商誉则不能列为无形资产,而是单独列为“商誉”,会计属于资产类科目。
拓展内容如下:
1.商誉一词最早出现于16世纪中后期,英国会计学家Leake在“Commercial Goodwill”一文中,出现商誉的最早记录;由于审理案件的需要,法官首先对商誉的定义是:商誉指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有利条件
2.商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誉的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由此可见,由于商誉属于不可辨认资产,因此不属于无形资产,只能算作“无形项目”。但是,商誉仍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企业一项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对于购进的、可以明确计价的商誉,应属于无形资产。另外,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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