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谣传做这件事的是阿基米德,不是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在数学上成就很少,而阿基米德是"数学之神".专门研究过抛物线.
对于这件事一般历史学家认为不真实,普遍看法是当时的人们不了解光反射原理.但是最新的研究显示当时的物理知识可能达到了.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大学科学哲学和历史学教授罗伯特·泰普尔重译了详细描述古代文明与光学有关的文本,在今年5月出版的《透明的太阳》一书中,描述了阿基米德利用镜子对付罗马人的过程。所引用文本中最古老的是 在那次围城300多年之后,由一位叫卢奇安的历史学家和一个名为伽仑的医学家写于公元2世纪的作品。他们利用了那次战斗后不久的文字资料。所以故事的真实度有很大提高.
另一方面,考虑到是阿基米德所为,没有当时的文字资料很正常.(研究表明此人不把应用上的发明当做自己的成果,他只对自己纯数学上的研究成果感兴趣.)
而在事实方面,1973年,希腊科学家伊奥安尼斯·萨卡斯,决定来检验是否能用“燃烧镜”点燃一只船。他让60个水手排队站在码头上,拿着大镜子,把光线反射到150英尺开外的一只小船上,不到3分钟,船就着火了。这件事证明了点燃船在实际上是可行的.
虽然这样,对于实验作出的成果,也有些历史学家表示质疑.因为玻璃的加工技术是很晚才成熟的,当时的镜子很可能极不平整,会大幅降低反射光的强度.使实际效果大大降低.
对于这方面的质疑,大英博物馆最新的研究显示古希腊可能在公元前800年就能制出能够用来矫正视力的很精制的透镜,而这个年份比阿基米德生活的年代早600年.所以,阿基米德使用的镜子应该也不会很差.
综上所述,故事的可能性很高.但是要等新的考古研究成果加以确认才可以使故事完全真实.
考虑到阿基米德此人的天才成分和惊人成就,我比较相信它是真的.
开初的时候,世界暗淡无光。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 光就出现了,这是创世纪的第一天(《圣经。旧约》)
古代敌人进攻希腊,亚里士多德让妇女拿着自家的镜子,汇集太阳光到敌人的船帆上。船帆马上着火了,希腊也取得了战役的胜利 确切的说,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但我从很多地方都听过, 应该是真的吧
后来一个荷兰制镜人的儿子在玩耍时吧两个镜片叠在一起,他觉得远处的东西好象在眼前 这个消息让珈利略知道了 他就制成世界上第一个望远镜
《圣经》中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失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三至十五节)每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都被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和使命感所浸染、所感动。幸福感和使命感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对世界有价值的人,才会是一个体验到幸福的人。
“作盐”和“作光”的意思大致是一样的,其中也略微有所差别。前辈学者王元化在《近思札记》中写道,小时候一位作基督教牧师的长辈曾经对他说,《圣经》上说的“你要做世上的盐”比“你要做世上的光”更好,因为光还为自己留下了行迹,而盐却将自己消融到人们的幸福中去了。
凿壁偷光 西汉时候,有个农民的孩子,叫匡衡。
他小时候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
匡衡买不起书,只好借书来读。那个时候,书是非常贵重的,有书的人不肯轻易借给别人。
匡衡就在农忙的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 过了几年,匡衡长大了,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
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一点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
可是匡衡家里很穷,买不起点灯的油,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线亮光。
他嚯地站起来,走到墙壁边一看,啊!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的灯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把墙缝挖大了一些。
这样,透过来的光亮也大了,他就凑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 匡衡就是这样刻苦地学习,后来成了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光的故事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了看灯光,觉得看着那些或近或远,或明或暗的灯光就是一种享受。看着那些灯光与漆黑夜幕上闪烁不定的星星遥相辉映,觉得出夜色的可爱,更感觉到了灯光的温馨可亲。
不管是远处的还是近处的,你似乎总能走到它的身边,融入它的故事之中。灯光给人一种真实与亲切,让人的心有了着落。
所以,我喜欢灯光,喜欢看灯光的感觉,喜欢猜测灯光背后的故事,喜欢灯光赋予现实的神话般的故事。
当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四周远远近近的居民楼上的灯光时,总会想到那灯光之中家的暖和,让离家在外的我想起原来在家时的幸福,心中不禁一阵“窃喜”。 当我走在街上,看着两旁高耸的写字楼里的灯光时,就仿佛看到了那里的人们勤奋攀爬的身影,心中不禁为他们积极进取的精神所感动。
每每走到公寓外面不远的那家咖啡屋前,看着它门口流光溢彩的霓虹闪烁,听着里面传来柔和的轻音乐,便会向往被里面流淌着的灯光的抚摩,而双脚却总是在门前徘徊,没有进去的勇气,似乎那里的灯光是一种奢侈。在种种灯光里,我知道了生活中幸福其实很简单。
林林总总,五彩缤纷。太多太多的灯光,各种各样的故事。
在这些灯光中,我咀嚼着生活的故事;在这些灯光中,我由长大一步步走向成熟;在这些灯光中,我懂得了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真谛。 在生活中看灯光,在灯光中感受生活。
灯光在它背后的故事里变的夺人心目。各种各样的灯光,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光亮,不同的风景,不同的故事,但有着相同的世界和相同的感受。
所以,我喜欢灯光,喜欢灯光背后的故事。我在灯光里看到了另一个世界,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
爱尔克的灯光 傍晚,我靠着逐渐黯淡的最后的阳光的指引,走过十八年前的故居。这条街、这个建筑物开始在我的眼前隐藏起来,像在躲避一个久别的旧友。
但是它们的改变了的面貌于我还是十分亲切。我认识它们,就像认识我自己。
还是那样宽的街,宽的房屋。巍峨的门墙代替了太平缸和石狮子,那一对常常做我们坐骑的背脊光滑的雄狮也不知逃进了哪座荒山。
然而大门开着,照壁上“长宜子孙”四个字却是原样地嵌在那里,似乎连颜色也不曾被风雨剥蚀。我望着那同样的照壁,我被一种奇异的感情抓住了,我仿佛要在这里看出过去的十九个年头,不,我仿佛要在这里寻找十八年以前的遥远的旧梦。
守门的卫兵用怀疑的眼光看我。他不了解我的心情。
他不会认识十八年前的年轻人。他却用眼光驱逐一个人的许多亲密的回忆。
黑暗来了。我的眼睛失掉了一切。
于是大门内亮起了灯光。灯光并不曾照亮什么,反而增加了我心上的黑暗。
我只得失望地走了。我向着来时的路回去。
已经走了四五步,我忽然掉转头,再看那个建筑物。依旧是阴暗中一线微光。
我好像看见一个盛满希望的水碗一下子就落在地上打碎了一般,我痛苦地在心里叫起来。在这条被夜幕覆盖着的近代城市的静寂的街中,我仿佛看见了哈立希岛上的灯光。
那应该是姐姐爱尔克点的灯吧。她用这灯光来给她的航海的兄弟照路。
每夜每夜灯光亮在她的窗前,她一直到死都在等待那个出远门的兄弟回来。最后她带着失望进入坟墓。
街道仍然是清静的。忽然一个熟习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唱起了这个欧洲的古传说。
在这里不会有人歌咏这样的故事。应该是书本在我心上留下的影响。
但是这个时候我想起了自己的事情。 十八年前在一个春天的早晨,我离开这个城市、这条街的时候,我也曾有一个姐姐,也曾答应过有一天回来看她,跟她谈一些外面的事情。
我相信自己的诺言。那时我的姐姐还是一个出阁才只一个多月的新嫁娘,都说她有一个性情温良的丈夫,因此也会有长久的幸福的岁月。
然而人的安排终于被“偶然”毁坏了。这应该是一个“意外”。
但是这“意外”却毫无怜悯地打击了年轻的心。我离家不过一年半光景,就接到了姐姐的死讯。
我的哥哥用了颤抖的哭诉的笔叙说—个善良女性的悲惨的结局,还说起她死后受到的冷落的待遇。从此那个作过她丈夫的所谓温良的人改变了,他往。
夸父追日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高大的人, 他的名字叫夸父。夸父的两条腿可长了, 一步可以跨过一条大河。 夸父看见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来,又从 西方落下去,他想:“如果总是白天就好 了。我要想办法把太阳抓住,让它永远 照亮大地。 ” 夸父拿起一根手杖,迈开两条长腿去追 太阳。他用坚强的毅力去追赶光明的太 阳。他跑啊跑啊,一直跑到太阳要下山 的地方,夸父真高兴啊,他真想一下子 就把太阳抓住 太阳是个大火球,夸父被太阳烤得浑身 是汗,快要渴死了。他跑到黄河边,一 口气喝干了黄河的水,又跑到渭河边, 喝干了渭河的水,但是他还是渴得要命, 于是,他又迈开两条长腿向北方的大湖 跑去。还没跑到大湖边,夸父就渴死了。 临死前,他把手杖向前一掷,就永远合 上了眼睛。 夸父虽然死了,但他用自己的身体滋润 着那根巨大的手杖。后来,那手杖变成 了好大好大的一片桃林,结出了又甜又 解渴的大桃子。 夸父将一片桃林留给了那些热爱光 明又很勇敢的人。人们路过这里的时 候,可以在树荫下歇歇脚,还能摘个 桃子解解渴呢。
混俗和光 (hùn sú hé guāng)
解释:同于尘俗,不露锋芒。指不求特异,与世无争。
出处: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四十:“典册高文,不晓是翰墨林中大手;淫词艳曲,多认作繁华队里当家。只得混俗和光,偷闲寄傲。见作开封监税,权为吏隐金门。”
示例:贫道~,常於闹市之中,口发狂言,串拖二八金钱,每与孩童嬉戏游翫。 ★明·无名氏《李云卿》第一折
丹道之混俗和光
混俗,即混迹于世间人群中,使人不识也;和光,即与人们生活一起,而不染尘埃,内心光明彻照,不失本性。故有混俗和光之称。这是告诉修道者,一切修行不离于世间,离世即非道。正如禅宗六祖大师云: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
混俗和光,是外圆而能应物,内方而有主宰,依世法而修道法,显晦逆顺,无阻无挡,行道至易。愚人不知,或疑混俗和光是日间应事,夜间修静者,非也。果如是言,谓之从俗则可,谓之混俗则不可;谓之蔽光则可,谓之和光则不可。盖混俗和光之道,有夺天地造化之能,窃阴阳生杀之诀,岂容易而知,容易而行哉?
《圣经》中说:“你们是世上的盐。
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失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三至十五节)每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都被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和使命感所浸染、所感动。幸福感和使命感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对世界有价值的人,才会是一个体验到幸福的人。
“作盐”和“作光”的意思大致是一样的,其中也略微有所差别。前辈学者王元化在《近思札记》中写道,小时候一位作基督教牧师的长辈曾经对他说,《圣经》上说的“你要做世上的盐”比“你要做世上的光”更好,因为光还为自己留下了行迹,而盐却将自己消融到人们的幸福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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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维旺(精选)
凿壁偷光的故事_成语凿壁偷光的典故【成语故事】汉朝时,少年时的匡衡,非常勤奋好学。由于家里很穷,所以他白天必须干许多活,挣钱糊口。只有晚上,他才能坐下来安心读书。不过,他又买不起蜡烛,天一黑,就无法看书了。匡衡心痛这浪费的时间,内心非常痛苦。他的邻居家里很富有,一到晚上好几间屋子都点起蜡烛,把屋子照得通亮。匡衡有一天鼓起勇气,对邻居说:“我晚上想读书,可买不起蜡烛,能否借用你们家的一寸之地呢?”邻居一向瞧不起比他们家穷的人,就恶毒地挖苦说:“既然穷得买不起蜡烛,还读什么书呢!”匡衡听后非常气愤,不过他更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匡衡回到家中,悄悄地在墙上凿了个小洞,邻居家的烛光就从这洞中透过来了。他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渐渐地把家中的书全都读完了。匡衡读完这些书,深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他想继续看多一些书的愿望更加迫切了。附近有个大户人家,有很多藏书。一天,匡衡卷着铺盖出现在大户人家门前。他对主人说:“请您收留我,我给您家里白干活不报酬。只是让我阅读您家的全部书籍就可以了。”主人被他的精神所感动,答应了他借书的要求。匡衡就是这样勤奋学习的,后来他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满洲族人的火神话满洲族简称满族。
在满族人的传说中,石和火是他们祖先的第一生命。在神话中,石是孕育宇宙第一生命的母体。
这第一生命被称做石神或火神,世界就是由这个初始宇宙神创造的。石作为火的生源和依托,被视为宇宙之母或宇宙生命力的象征。
所以,在满族神话中,有许多石神观念与火神话和火信仰密切相连的故事。虽然许多神话故事都是火和石,而且是火的初始,但故事内容却不同。
有一个神话故事是通过石和火来揭示大自然是如何形成的,故事不长,但很悲壮。故事讲的是在天地未分的时候,有一位古老的女神,叫多阔霍,她是住在石头里的,是孕育着光与热的宇宙大神,日夜操劳。
有一天,天母阿布卡赫赫被恶魔耶鲁里骗进了大雪山,并被巨大的雪山压着,使天母阿布卡赫赫无法发挥自己的能力,而且她也处在无助无援的地步。她不仅逃脱不了困境,而且冻饿难忍。
当她发现了雪山底下的石头和石头里的多阔霍女神的时候,冻饿难忍的阿布卡赫赫便吞下了石头和石头里的多阔霍女神。可是,多阔霍的热火又烧得阿布卡赫赫浑身发热,坐卧不安,一下子竟撞出了大雪山。
后来,热火烧得阿布卡赫赫的肢体渐渐开始融化,眼睛变成了日月,头发变成森林,汗水变成了溪水河流。 满族有着悠久灿烂的文化,但是,他们对鸟的喜爱和崇拜是满族文化的特征之一。
在满族的鸟崇拜中,对乌鸦和喜鹊的崇拜尤为突出。满族民间的神话传说中存在着丰富的鸦鹊形象。
满族有一则《打画墨儿》的故事,说一次树林失火了,满族的猎神班达玛发派乌鸦去叫醒人们来救火。救完火,树木已烧去一半。
为此,班达玛发决定惩罚那些不去救火的人,又派乌鸦,叼着珠串,给救火的人作为标志,没有标志的人将遭到惩罚。满族著名的三仙女神话中,三仙女佛库伦就是吞下了神鹊衔来的红果,感而有孕。
后来生下了一个男孩,取名布库里雍顺。这个布库里雍顺,就是爱新觉罗氏的祖先。
这个神话说明,满族也是经过“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时期。 还有一个关于鹰和火的神话故事。
在天地初开的时候,大地像一包冰块,一只母鹰从太阳里飞过,抖了抖羽毛,把光和火装进羽毛里头,然后飞到世上。从此,大地冰雪才开始融化,变成了一个人类和生灵可以生存的世界。
当人和生灵有了吃饭、安歇和生儿育女的时候,母鹰却飞得太累了,打盹睡了,羽毛里的火掉了出来,将森林、石头烧红了,彻夜不熄。神鹰忙用巨膀搬土盖火,烈火烧毁她的翅膀。
最后,她为了扑灭烈火而捐躯,成了善良无私的人类守护神。由于满族先民信仰萨满教,母鹰的灵魂化为女萨满,是对萨满起源的一种神圣解说。
这里至少可以说明两点:一是萨满教萌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早期的萨满为女性;二是萨满的起源和鹰紧密相连,鹰魂是萨满之魂。鹰崇拜成为萨满教萌生时期的重要内容,反映了初民对萨满教的情感。
在洪荒初开的氏族部落时代,原始宗教不是人类的异己力量,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初民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和主要的文化形态。 火神是一位舍己救人的品质崇高的女神,是满族萨满教崇拜的重要神祗,是自然神之首,祭祀仪式都离不开火,因而满族的火祭十分壮观。
这反映了生活于严冬北方的满族先民对火的祟拜。他们熟食、照明、取暖、制造工具都离不开火。
火对生存如此重要,被视为万物本原。火中产生一切东西,便是原始哲学观的反映。
火神最初是初民对火本身的神化,她与太阳、星辰、天空相联系,被称为火母神、火奶奶、奶奶火神。 满族关于火神神话的故事,有的还带有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痕迹。
阿布卡恩都里额上的红瘤变成的美女拖亚拉哈是个盗火英雄,在与天母阿布卡赫赫勇于献身方面有一致性。她是雷神的妻子,被风神盗走。
这也透露出对偶婚初期出现抢婚的习俗。拖亚哈拉是男天神育化的晚辈女神,是男神生育的又一例子。
她与父神却是对立的。阿布卡恩都里心中有神火,却高卧在九层天之上整天酣睡,造成北方天寒地冻、万物不生。
尽管如此,他照旧整天睡大觉,什么事也不管。拖亚拉哈虽然是他的女儿,却和他大不相同,她十分关心人间生活的大事。
她盗走父神的神火,因为怕火种熄灭,便把火种吞在肚里,手足兼用爬行来到人间。由于火种在她的身体里燃烧,她被烧成虎目、虎耳、豹头、豹须、猩身、人心、鹰爪、猞猁尾巴,成了一个半人半兽神。
她形似丑陋,实则壮美。满族人把这些特征组合在一起来描绘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正是为了歌颂火神的巨大神力、形体与精神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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