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1、有营业执照,且是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2、企业要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3、是企业法人或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凡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3000元。
5、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以上两项政策,高校毕业生可任选一项,不可同时享受。
扩展资料注意:1、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2、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
对在高附加值产业创业的劳动者,有条件的市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3、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4、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资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开展为企服务的举措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要素服务保增长。全力协调煤电油运气和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努力做到能供则供、应保尽保。一是缓解资金制约。二是保障电力供应。三是通畅物流运输。
二、加强项目服务促投资。以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为动力,加快培育一批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一是抓好项目落地服务。聚焦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签约项目如期开工建设。二是抓好项目开工服务。紧抓项目推进的关键环节,注重项目准入、前期手续办理、建设进度跟踪,建立项目推进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一事一议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抓好项目竣工投产服务。建立考评制度,加强对各地内资3000万元以上、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新开工竣工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和考评,加强分类指导和责任落实,推进项目竣工达产,力争投产投用出效益。
三、加强市场服务抢订单。坚持市内、国内、国际市场开拓三管齐下,大力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扩大无锡工业品销售。一是加大本地市场开拓力度。企业对接常态化。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解决、面对需求及时搭桥,构建即时对接渠道,有效提升企业间配套对接效率。二是加大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力度。
四、加强挂钩服务解难题。深入推进市领导和100家企业挂钩联系制度,扎实开展委工作人员与306家企业挂钩服务制度,沉到企业,多到一线,加强对企业的联系联络、感情互动,积极满足企业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共走访企业100多家,深入了解企业节后开工、生产订单、劳动力、资金和原材料等情况,开展了形势宣讲、政策落实、问题收集解答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了涉及厂房搬迁、企业用电、企业融资、项目推进等多项问题,增强了企业应对困难和挑战的信心。
五、加强政策服务优环境。组织开展千户问卷调查,了解企业需求,为增强政策服务针对性提供有效依据。不折不扣兑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14条政策”,截止目前我委已牵头为2批76家次企业兑现扶持资金3365万元。同时,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又好又快发展,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出台了兼并重组与基地发展、物联网与云计算、工业发展等3个专项资管理办法,并将于4月初发布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扶持企业发展。积极为企减负,落实好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抵扣、引进技术设备进口关税减免、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税、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抵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等税费减免政策。加强对上争取,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全方位争取上级政策扶持,促使更多资金和牌子落户我市企业。
企业申请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1)发展方向明确。
(2)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2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10000平方米以上)。
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孵化场地面积的扩大,依据可自主支配性和在孵企业使用性的原则确定。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4)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
(5)累计毕业企业达到2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1200个(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1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800个)。
(6)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7)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70%以上。
(8)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至少有3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9)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3年以上,并按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至少连续2年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10)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11)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12)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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