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将企业购置的设备已征税款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设备更新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加大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税前扣除等激励政策的力度,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结合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财务制度改革,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制度。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
对购买先进科学研究仪器和设备给予必要税收扶持政策。加大对企业设立海外研究开发机构的外汇和融资支持力度,提供对外投资便利和优质服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支持创办各种性质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力。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对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
制定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2.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完善和调整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制定鼓励自主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的政策。 通过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和重点,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
采取积极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把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作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
通过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消化吸收一批先进技术,攻克一批事关国家战略利益的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 3.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
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协调机制。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政府实施首购政策。
对企业采购国产高新技术设备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支持形成技术标准。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 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权利人利益,不仅是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自主创新的需要,也是树立国际信用、开展国际合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同时,要建立对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而对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造成不正当的限制,阻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强化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
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要求,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产生一批对经济、社会和科技等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创造。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攻关,并在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贸易和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
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目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要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协调,并优先采用。
推动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使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效能性。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
5.实施促进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 建立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起草和制定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建立加速科技产业化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努力为高科技中小企业在海外上市创造便利条件。
为高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跨境资金运作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外汇政策环境。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展对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通的试点工作。
逐步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探索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资金投入为主的方式,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市场。
建立全国性的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行业自律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和其他信用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搭建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政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参与科技开发。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
各级政府对农技推广人员的激励措施:(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
(2) 对在乡、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3) 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 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 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5)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根据农 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技术指导与物资供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2017年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第14个聚焦“三农”的一号文件,全文约1.3万字,共6个部分33条。包括: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意见》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要加强农业科技研发。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大实施种业创新、机械化生产、新品种选育、农机装备技术研发。支持地方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技术研发。二要强化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地方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三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四要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五要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
《意见》要求,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出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
《意见》强调,要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鼓励食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现代生物和营养强化技术研究。
在新形势下,国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公众创业、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精准扶贫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县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2015、县精准扶贫工作动员大会,双牌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解决2020贫困问题,更根本的贫困县家庭7000。
为了抓住新问题、新要求、新思路、新途径,探索农民就业创业。县就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民就业的基本情况为出发点,乡、村和贫困户的深层部分,试图分析农村就业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对就业基本情况(一)<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据统计,双牌县共有72个贫困村、贫困户7000多户,32300人,贫困人口,包括农村劳动力(16岁至60岁)共2109人,占农业人口的65.3%。农村劳动力(16岁至60岁)人口的知识结构:371小学及以下教育的劳动力占17.6%,初中教育,共有1076人,占全市就业人口的51.2%;658高中,大专以上学历,31.2%的劳动力。
(2)就业创业双牌县是山区林业大县,田珊,经济发展滞后,在饮用水、教育、医疗、运输困难、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贫困村农民的就业主要是基于种植、养殖和就业。
从事第一产业比重46.13%,从事第二产业比重占比重29.02%的行业占24.85%。在新的形势下促进创业,创新质量,一些开放的、头脑灵活的农民依靠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发展空间,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并逐渐出现了一批“人\\”和\\“小老板”的发展带动了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也吸引了一一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贫困村目前已有100多人在当地自主创业。主要经营项目为水产养殖(猪、牛、羊、鸡、野鸡、兔子、豪猪、鱼等),种植业(茶叶、水果、药材、蔬菜),加工制造业(食品加工、木材加工、水泥制品、家具加工)、商业服务(食堂、早餐店、农家乐,小诊所、幼儿园等)。
两者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一)风险投资和市场销售缺乏>从事零售业和个体工商户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村民购买力低,市场需求量小,有限的空间。个体工商户年收入一般仅2元至5万元。
农民从事种植、种植,由于缺乏资金支持,政策扶持,不能扩大规模。而缺乏专业技术指导,养殖、种植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大。
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低,小规模发展收益不大。就业人员缺乏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无论是外来务工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留守妇女,她们的受教育程度不高,与职业技能培训没有相关。
这部分员工在就业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工作大多靠实物赚钱,熟练掌握某一条线,一旦失去自己的身体优势就失去了就业能力。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仍然有工作培训的意愿,但由于新闻堵塞,我不知道相关的就业政策。
岗位培训缺乏硬件设施。<(三)地方经济发展除林业外,没有相关的经济。
积极营造农民创业创新政策环境
加强政策落实和创设。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认真梳理并广泛向农民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督察落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农业农村补助项目等向农民创业创新倾斜。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创设新的政策。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吸引相关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地方开展农民创业创新示范试点活动。
在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等农业部认定的各类示范县范围内,根据相应的标准和条件,选择并支持一批政策落实好、创业创新环境优、氛围浓、人数多、成功率高的县开展示范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带动农民创业创新。
努力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
形成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园区。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支持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公信力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园区成为农民创业创新园区,创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见习基地。
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搭建农民网上创业平台。依托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等平台,支持农民依托平台网络发展电子商务;鼓励龙头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商、平台电商、信息服务商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为农民创业创新开辟新途径。
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辅导师
培育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网络、先进的远程传输手段、远程教育服务平台和培训机构,按照现有的各类培训规划,从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农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师。从有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创业带头人和科研院校专家中,筛选培养一批创业辅导师,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本领,支持农村青年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平台,领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创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总结推广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经验
研究探索农民创业创新模式。立足农村实际,总结创业实践,研究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发展模式,推广一批农民创业创新模式和成熟经验。树立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典型。以开展创业创新农民宣传推介活动为载体,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勤于耕耘的农民创业创新典型选拔出来,总结推广好典型、好机制、好创意,引导广大农民在创业创新中学习借鉴。
进一步健全农民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综合类服务。依托现有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健全服务功能,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民创业创新提供综合性服务。
大力开展专业类服务。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市场拓展等行业服务以及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技术等专业化服务。开展信息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微信、微博等,开通服务热线,开展信息引导;鼓励举办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论坛、沙龙、大讲堂、训练营等各类公益活动。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
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
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3、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
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
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
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
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
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 3、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
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
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
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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