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发展阶段开始,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传统的增长势头正在减弱,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日益加剧,要素成本越来越高,我们必须走在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质量和效率。
中国要想在新世界革命和产业转型中采取主动就必须依靠创新。世界资源有限,人的潜力是无穷的,这是一个范围更大、规模更高的大众创业、公共创新。
2、从哲学的角度来看,群众创业和公共创新不仅解放了生产力,也解放了人们自身的创造力,实现了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3、从时代潮流中,中国土地正在出现一种新的创业创新热潮,出现了大学生等90名年轻企业家、大企业高管和连续企业家、科技人才企业家、归国企业家作为创业军队的代表,基层创新、蓝领创新、创作者、创作空间等新形式的出现。创业创新正成为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
4、从客观条件出发,人们的消费需求是多层次、多元化的, 需要更多的解决日常生产和生活问题的解决方案,形成新的产业产品和服务。从制度环境的角度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完善、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加快创新,促进创新要素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加速流动。
扩展资料:
《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为抓手,以构建双创支撑平台为载体,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
一是区域示范基地要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重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来源,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双创文化建设。
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促进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三是企业示范基地要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重点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
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
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
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6.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47.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48.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49.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5.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6.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57.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8.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二、总体思路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环境,推动社会纵向流动。
——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经验。 ——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
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和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
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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