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 创业是就业之源
就业是民生之本,而创业则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创业是就业之源,它不仅能解决劳动者的自身就业,还能通过带动就业产生倍增效应。
以创业理念和创业文化宣传为先导。为创业带动就业营造浓烈氛围。加快创业带动就业。首先要靠传播科学的创业理念,大力弘扬创业文化。通过宣传引导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过去的单纯就业“找饭碗”到创业“造饭碗”的转变,从过去单纯的“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的转变。从单纯的“中国制造”向注重“中国创造”的转变,从而克服“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意识,引导群众用自主创业实现人生价值,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在全社会掀起全民创业的热潮。
以培训实用技能和提升创业能力为手段。为各类人员成功创业创造条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必须加强创业技能培训,这是劳动者提高创业成功率的基础性工程。为此,必须搭建创业培训平台。健全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高度重视大学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城乡创业者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SYB培训(Start
YourBusiness,意为“创办你的企业”,是国际劳工组织在全球推广的培训项目,主要面向那些有创办企业想法,并确实打算创办一个新企业的人),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指定教材,严格组织教学,并可结合区域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以创业帮扶和政策完善为抓手,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宽松环境。创业带动就业必须强化创业帮扶措施,完善创业激励政策,特别是要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扩大帮扶创业范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政策创新与帮扶创业相结合,二是促进初始创业与做大做强民营企业相结合,三是鼓励本地居民创业与吸引外来人员创业相结合。
以强化责任和协调服务为基础,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联动保障机制。创业带动就业有“三个主体”即:创业主体(指全社会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带动就业主体(指创办新企业包括合作组织、个体经营和项目的劳动者)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主体(指政府),“三个主体”在创业带动就业的整体工作中如何互助合作、协调行动十分重要,只有通过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和加强服务,形成政府支持、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有效的联动保障机制。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积极就业政策扶持对象将由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停产半停产、关闭破产企业的待岗和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到600元;对于已经享受3年优惠政策、符合积极就业政策扶持规定的人员和企业,将继续享受1年的优惠扶持政策。
重点工程招工给予职介补贴
凡是在常德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招用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并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新招用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考试合格上岗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相关部门会及时了解重点工程项目用工需求,发布用工信息,在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重点工程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集中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加大对重点工程提供的就业岗位的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排登记失业人员、失去岗位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产业转移企业招聘本市工人给予用工补贴
为提高劳动者待遇,稳定职工队伍,市政府对与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了用工备案和缴纳了社会保险,工作满1年后续签了下年度劳动合同的本市员工,按每年2个月,每月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试用期用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对新招用的本市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考试合格上岗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对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按不同对象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承接产业转移企业自主招用劳动力或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本市城乡劳动者到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实现成功就业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返乡农民工可免试读技校,并获补贴
对本市返乡农民工中有初、高中学历,本人愿意,可免试就读技工院校,并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学费补贴。
2009年新入学就读常德技工学校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视家庭困难和学习成绩,再给予每生每年500到1200元的学费补助。
因生产经营困难而停产半停产企业,如果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为期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和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的要求,鼓励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积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推行创业培训与落实小额贷款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配套完善帮扶政策和服务措施,举办回乡创业培训班,提高农民回乡创业能力及创业成功率。
援助就业困难家庭实现就业
继续巩固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由政府主导,帮助1000名困难家庭大学生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家庭转移就业扶贫援助工程”,按人均1000元的补贴标准,对1.1万户农村贫困家庭每户一名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转移就业,实现脱贫。
开展“百千万”就业服务活动
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4个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在全市开展100场免费招聘活动;对有创业意愿和项目的创业者,给予政策帮扶,开展创业培训4000人,其中确保1000人实现成功创业;实施“万人特别培训计划”,培训返乡农民工5000人,高技能人才1000人;援助培训1000人,退役军人培训800人;上岸渔民培训7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1500人。
不久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以下简称《通知》),创新出台扶持政策,力促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多渠道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免费提供职业培训
《通知》提出将根据各地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来展开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不仅免费,还应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二、开展专场招聘进行劳务输出
在完成职业培训之后,将由地方人力资源机构牵头展开专场招聘,以提升就业质量。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参与该扶贫机制进行招聘的企业或者创业者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创设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这里主要指的是结合中央及各地方的扶贫及就业政策,统筹财政资金和村集体资金来创设公益性岗位,优先用来安置贫困劳动力,比如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工、山林防护员、治安协管员、管水员、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
四、鼓励就地就近就业
对于积极吸纳当地贫困人员就业的各地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组织,政府将提供就业补助资金,并可有选择性的发展其成为扶贫车间或者就业扶贫基地。
五、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对于想要返乡下乡创业,并有意愿给当地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人和企业,将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此外,还可领取一次性的创业补贴。不过为了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各地在设置创业补贴时一般会设置一定的门槛要求,比如要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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