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
这个重要思想包括三个层面的创新内容:第一,提出“两个都是”论断,即“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同样性质、同等地位,为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扫清了思想障碍,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平等竞争、公平地使用资源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二,提出“两个不可侵犯”要求,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赋予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同等法律地位、享有同样的法律待遇,为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证。
第三,提出坚持“三个平等”原则,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强调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求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新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受国内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财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具有重大意义。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激励创新型人才机制,应当从报酬激励、文化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四大方面着手。
1、报酬激励——侧重价值链管理,运用多种价值分配形式满足员工的混合式需求,建立面向未来的人力资源投资机制。 在激励报酬机制设计上,当今企业已经突破了原先的事后奖酬的范式,转变为从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出发设计奖酬机制,侧重价值链的循环和优化。
价值创造:首先进行价值创造要素的分析,肯定知识在组织价值创造的核心地位,承认知识型员工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主导作用。 价值评价:遵循2:8规律,承认20%的核心员工创造80%的企业价值。
针对单个员工价值评价问题,应建立起知识型员工的关键业绩指标(KPI)体系和任职资格标准。 价值分配:根据2:8原则,价值分配充分向创新型员工倾斜,同时为创新型员工提供多元的价值分配形式,包括职权的分配、机会的分配、工资的分配、奖金的分配、福利的分配、股权的分配等等,满足知识型员工的综合需求。
具体做法: 一是用拉开档次的方法将同样的总工资水平制造出最高工资来,并且高报酬者是不断变化的。二是员工的薪资在内部具有公平性,外部具有竞争性。
如果谋企业创新型人才的报酬高于外部平均水平,将会对员工产生激励作用,促使员工更好地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另外,报酬水平较高可以稳定员工,降低员工流失率;同时还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申请加入。
内部公平就是企业内部同层次或不同层次的创新型人才报酬相比较而论的。如果企业内部报酬缺乏公平性,将造成优秀人才的流失和其他人的不满,对提高企业业绩将产生副激励作用。
三是实行福利沉淀制度,留住人才。如国内某集团实行年薪沉淀制度,该集团的经理年薪从15万元到50万元不等。
经理的年薪要分成四块,当年只能拿走30%,其余的70%沉淀下来,五年之后兑付。如果有人提前离开,他的沉淀工资是不能全部拿走的。
五是管理层应把握住企业创新的原动力,采取国际通行的技术入股、利润提成等措施,通过公平的分配体制,实现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高度一致,使员工感觉到:有创造力就有回报。只有分配关系理顺了,员工才会把精力集中在工作上,发挥创造性和主动性,真正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2、文化激励——自主与协作并存,以劳动契约和心理契约作为调节创新型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纽带,造就学习型组织。 必须培育和保持一种自主与协作并存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的活力和和企业的凝聚力,“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综合运作能力,使得企业既能尊重个性,又能团结协作,努力培育和创造出一种强烈的、长期服务意愿的合作型企业文化”。
这种企业文化设计的关键点在于: ●要求企业从理念上树立人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念,明确认识到知识型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他们不仅值得信任,而且需要被尊重和公平对待; ●企业在竞争淘汰的基础上,为创新型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报酬水平,通过持续性的开发和培训活动,实现人力资本增值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目标; ●要求企业能够为创新型员工提供企业与员工进行双向沟通的渠道,加强横向的信息传递和采取双向的决策机制来提高知识型员工参与管理的程度,并为知识型员工的发展提供有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节和自主创新、团队的企业文化氛围。 较之其他员工,创新型员工具有高智力、高学历的特点,他们有强烈的成就动机和多层次的需求,不仅希望提高生活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而且更希望获得理解和尊重,希望事业有成。
因此,企业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在职业目标、事业发展、工薪报酬、精神奖励、教育培训等方面,切实体现对员工价值的重视,努力营造宽松、自由、兼收并蓄、鼓励个性发展和创新的文化氛围,激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同时由于当今时代,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市场机会转瞬即逝,企业必须具备快速的反应的能力,能针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果断决策,迅速采取行动。
而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在高速度、高强度对抗中所采取的创新行为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一种“允许失败”的企业文化,形成一种甘冒风险、锐意创新的风气。这样不仅给员工创造了敢于创新、勇于创新的环境,而且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凝聚力,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为企业作出创造性贡献。
3、组织激励——建立知识工作支持系统和创新授权机制展提供有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节和自主创新、团队的企业文化氛围。 围绕创新型员工对工作自主性的要求,现代企业更加重视发挥员工在工作自主和创新方面的授权。
企业迎接高品质、快捷服务和所有顾客都满意的挑战的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激励员工的联合与协作努力,团队工作的概念代表了组织工作方式的最基本变化。 (1)、创新型人才是最稀缺的资源,如何合理利用并发挥最大效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创新型人才更在意自身价值的实现,并不满足于被动地完成一般性事务,而是尽力追求适合自身的有挑战性的工作。这种心理上的成就欲、满足感也正是事业上的激励。
企业应尽。
一、积极培育发展新动力。
优化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挥消费、投资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发挥出口战略,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二、拓展发展新空间。
坚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辟农村发展空间;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五、构建产业新体系。
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二〇二五》;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六、构建发展新体制。
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七、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
完善宏观调控,采取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措施,适时预调微调;完善政策体系,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提高各方面风险防控能力等。
人社部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 尤其高校科研专技人员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
第一,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构建“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协同推进机制。
更加注重人才工作从点上突破向整体运筹转变、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发力转变,实现资源、资本和要素集聚效应的最大化。一是加强党委政府统筹领导。
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出台《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八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例会制度、议事制度和督促落实机制,进一步增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力。明确将人才工作纳入市级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并将人才贡献率纳入区(市)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统计并发布各区(市)县人才资源状况,形成人才优先发展倒逼机制。
二是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组建全国首个由组织部门主管,民政、经信、科技、人社、投促、金融6个部门联合指导,以“促进人才发展”为宗旨的新型人才组织——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
不断提高促进会服务水平,推进促进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引进、培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活力。三是发挥市场主体引才作用。
重点围绕高层次领军型创业人才和企业急需的“高精尖缺”创新人才,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多渠道引才,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方面的主体作用。探索设立引才“伯乐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人才发现、推荐、引进等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党政部门引才与企业引才、中介引才、以才引才等多种方式协同并用的工作格局。
第二,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构建“引才+育才+用才”的人才开发机制。围绕“着眼于战略发展需要引才聚才,着眼于现实发展需要育才用才”,逐步形成开放引才、战略育才、科学用才的人才开发机制。
一是聚焦高端引才。捕捉国家大数据战略趋势,实施海内外引才“黄金眼”战略,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扩大引才半径。
以全球视野、开放理念,加大“成都人才计划”实施力度,提高资助标准,增强政策吸引力,全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大“走出去”引才力度,建成全市首批海外人才工作站,将人才工作阵地前移到欧美发达国家。
二是着眼实用育才。系统开发本土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坚持代表性、贡献度与示范性相统一,择优选拔一批“市优专家”。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具有发展潜质的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培养。
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新星计划”,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产业实用人才开发5年行动计划”,大力培育产业实用人才。
截至目前,已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2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培育实用人才120.3万人,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实用人才保障。三是创新机制用才。
针对专家发挥作用受限等问题,出台“部门新型智库”建设办法,提高部门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行基层一线点题、统筹分类定题、专家人才解题,实现基层集聚智力要素和专家成果转化双赢。
第三,着眼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资金资助+社会荣誉+感情留人”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加大人才投入、创新市场化运作资金等系列举措,不断激发人才活力、释放人才红利,让人才出效益、出生产力。
一是坚持人才投入为先。树立抓人才投入就是抓长远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将成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至2亿元,带动区(市)县配套设立16.3亿元,并撬动创投基金等60多亿元跟进扶持。
二是坚持精神激励为重。对“成都人才计划”“市优专家”等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物质激励的同时,授予荣誉称号,促使人才政策效应充分释放。
探索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对成就卓越、影响深远的专家人才,优先推荐当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是坚持感情留人为要。在给予创新创业人才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激励的同时,用感情留人,让人才落地生根。
建立党委联系专家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市领导见面会,为人才排忧解难。确定24小时服务专员,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切实消除专家来蓉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
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氛围,切实增强专家人才在成都宜居乐业的归属感、建功立业的成就感、主动有为的责任感。第四,完善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构建“创业服务+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的综合扶持机制。
坚持“服务人才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探索运用灵活的市场手段,建立务实高效的综合扶持机制。一是全程化创业服务。
针对人才创新创业的不同阶段,打造独具特色、功能互补、一体运行的发展平台,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的创业孵化载体、“政府扶持资金+企业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的金融支持体系,为人才创业提供全链条、精细化服务。针对人才“创业难”问题,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集成与人才创新创业息息相关的部门优势资源,提高人才创业成功率。
注重发挥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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