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项目资助分三种类型,分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创业大赛资助,申请上述三类创业项目资助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0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4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和留学人员回国时间均在5年以内,且未享受过本市同类创业研发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含技术股) 15%以上比例。
(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优胜项目并且已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匹配资助的,在大赛优胜之日起2年内,需与备案创投机构签署投资合同,并获得实际投资。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参赛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创意组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项目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初创组、成长组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为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成长组参赛项目为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及以上。创业可以去看看腾讯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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