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柯桥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一套或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是指申请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的集合。具有本区户籍、达到3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单身居民,按家庭对待。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户籍。同一户籍上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分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有重叠。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一套或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创业创新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实行分类分期准入。
第十五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区城镇居民户籍3年(含)以上;(二)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家庭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保障标准;(四)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新就业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创业创新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具有正式人事关系或参加人事代理,且交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或持有区内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的下列现职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十佳大中专毕业生)的人员及科技进步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前3位贡献者;安置到我区工作3年内,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家庭无房或在本区或越城区范围内已有房产面积低于保障标准的。第十七条 外来务工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二)流动人员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三)在本区及越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及工作单位无住房可安置的;(四)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
第十八条 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核定范围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房屋、存款、有价证券、投资入股等有关财产情况。申请人家庭住房核定范围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承租的公房(含单位住房),已拆迁房屋实际安置面积,已拆迁货币补偿面积,农村批地建房面积。
上述房产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配租前,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制订配租方案,报区建设部门审核发布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三)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以及委托有关部门核查其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状况的授权委托书(无需提供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的除外);(四)住房状况证明;(五)其他需要申报的事项: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按规定需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并对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保障对象实行分类申请、统一受理,申请程序如下:(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公示。受理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的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及财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
(三)镇(街道)审核。对受理单位提出的申请对象进行初审。
(四)区级审核。下列有关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1.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2.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新就业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创业创新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资格或身份;3.流管部门审核外来务工人员身份、家庭收入及其财产状况,负责牵头镇(街道)、开发区审核外来务工人员积分;4.建设部门审核房产状况。
公安、国土、公积金、工商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区建设、人社、流管等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确认准租资格,并在相关媒体、政府网站公示10天。
上述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单位对异议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提供选择的房源范围内按公布规则选定住房,当租赁房源少于申请户数时,实行轮候制。选房应公开进行,邀请相关单位、机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伤残军人、烈军属、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劳动模范、“鉴湖英才”、残疾人、老龄人及其他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可优先择房。同一单位申请人达到2人及以上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选择房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分配结束后,分配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接受投诉举报。凡有投诉举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取证,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区住房保障机构指定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民办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13年9月起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园就学。2015年12月,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
学院现有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即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理学院、中旅(旅游)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体育军训部。
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36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8500人左右。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获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98项,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项、国家社科基金6项、国家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1项,教育部、省自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124项,科研经费逾7140万,授权专利一共有438项(其中发明专利75项)。教师A类及三大索引论文284篇,出版学术专著22部。
退休人员创业、创新,均需社会环境好,需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年过花甲的体育人,对体育事业充满激情。为了圆自己心中的那个梦想,他在退休之后毅然下海,把几十年难以割舍的体育情结尽情挥洒在他的“世纪明星”里。他愿意做一个中国体育经纪产业的探索者,这或许是一位体育老人花甲之年投身商海的雄心大志吧。
原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宋枢观却仍在创业的道路上摸索前进着。用他对自己的定位来说:“我的目标是当个小小的职业经理人。”走进上海白云三和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窗明几净的屋子里站着一位神采奕奕的男子,他就是宋枢观。今年已73岁高龄的宋枢观完全不显老态,反而给人一种非常有活力的亲和感。原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宋枢观却仍在创业的道路上摸索前进着。用他对自己的定位来说:“我的目标是当个小小的职业经理人,为社会创财富、为员工谋福利。”
打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闸门。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
搞好创业培训和服务,使更多的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全社会竞相支持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的院校代码13275。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Zhijiang college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学院占地约826亩,其中可用水域面积约220亩,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资产7522.59万元,馆藏纸质图书92.3616万册;有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开设36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394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7900余人。
学院有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即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理学院、中旅(旅游)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体育军训部,开设36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理、文、法、管理、经济、艺术七大学科门类。
以绍兴柯桥区为例,男女双方离婚后,应当在离婚后一个月内,主动、及时将变化情况向区住房保障机构申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才会根据相关规定收回住房。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是指申请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的集合。具有本区户籍、达到3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单身居民,按家庭对待。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户籍。同一户籍上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分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有重叠。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一套或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创业创新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实行分类分期准入。
第十五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区城镇居民户籍3年(含)以上;(二)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家庭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保障标准;(四)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新就业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创业创新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具有正式人事关系或参加人事代理,且交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或持有区内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的下列现职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十佳大中专毕业生)的人员及科技进步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前3位贡献者;安置到我区工作3年内,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家庭无房或在本区或越城区范围内已有房产面积低于保障标准的。第十七条 外来务工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二)流动人员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三)在本区及越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及工作单位无住房可安置的;(四)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
第十八条 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核定范围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房屋、存款、有价证券、投资入股等有关财产情况。申请人家庭住房核定范围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承租的公房(含单位住房),已拆迁房屋实际安置面积,已拆迁货币补偿面积,农村批地建房面积。
上述房产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配租前,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制订配租方案,报区建设部门审核发布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三)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以及委托有关部门核查其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状况的授权委托书(无需提供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的除外);(四)住房状况证明;(五)其他需要申报的事项: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按规定需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并对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保障对象实行分类申请、统一受理,申请程序如下:(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公示。受理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的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及财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
(三)镇(街道)审核。对受理单位提出的申请对象进行初审。
(四)区级审核。下列有关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1.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2.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新就业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创业创新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资格或身份;3.流管部门审核外来务工人员身份、家庭收入及其财产状况,负责牵头镇(街道)、开发区审核外来务工人员积分;4.建设部门审核房产状况。
公安、国土、公积金、工商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区建设、人社、流管等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确认准租资格,并在相关媒体、政府网站公示10天。
上述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单位对异议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提供选择的房源范围内按公布规则选定住房,当租赁房源少于申请户数时,实行轮候制。选房应公开进行,邀请相关单位、机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伤残军人、烈军属、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劳动模范、“鉴湖英才”、残疾人、老龄人及其他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可优先择房。同一单位申请人达到2人及以上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选择房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分配结束后,分配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接受投诉举报。凡有投诉举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取证,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选定住房后,。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不是在之江路182号,具体地址是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Zhijiang college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留学深造打造平台。学院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于2013年开始招生,现与美国威廉帕特森大学、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美国东伊利诺斯大学、英国邓迪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法国土伦大学、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日本久留米大学建有合作培养项目,近500名学生到国外知名大学深造。从201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强,近五年来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累计获得国家级奖项28项、省级奖项426项,竞赛总成绩名列省内独立学院前茅。
学生创业热情高、创业能力逐年提升。每年备案在册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近50支,近800名学生参与创业活动。迄今为止,学院共向社会输送大学生26673名,就业率始终保持95%以上,近2年出国深造率达6%以上。毕业生中还涌现出了浙江省青少年道德模范,浙江省优秀青年等一批优秀毕业生代表。
创新2.0即Innovation 2.0,是面向知识社会的下一代创新。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推动了科技创新模式的嬗变。传统的以技术发展为导向、科研人员为主体、实验室为载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正转向以用户为中心、以社会实践为舞台、以共同创新、开放创新为特点的用户参与的创新2.0模式。创新2.0并非是从WEB2.0引申而来的,而是知识社会环境下全球对Living Lab、Fab Lab、AIP等创新模式探索的结果。WEB2.0则是创新2.0在互联网领域的典型体现,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来参加,全民织网,使用软件、机器的力量使这些信息更容易被需要的人找到和浏览。如果说WEB1.0是以数据为核心的网,WEB2.0是以人为出发点的互联网。创新2.0也是让所有人都参加创新,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让知识和创新共享和扩散。如果说创新 1.0是以技术为出发点,创新2.0就是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本的创新,以应用为本的创新,可以参照《复杂性科学视野下的科技创新》的论述来理解创新2.0的定义,创新2.0也就是“以用户为中心、以社会实践为舞台、以共同创新、开放创新为特点的用户参与的创新”。
信息通讯技术的融合和发展催生了信息社会、知识社会形态,推动了科技创新模式的嬗变,创新2.0正逐步浮出水面引起科学界和社会的关注。普通公众不再仅仅是科技创新的被动接收,而可以在知识社会条件下扮演创新主角,直接参与创新进程。国内外关于创新2.0的关注和研究正在逐渐兴起,随着对面向未来的、以用户为中心、以人为本的创新2.0模式研究的深入也将给我们科技创新模式的发展带来新的视野和动力,同时也推动了体验经济、知识经济的发展。
如果说创新 1.0是以技术为出发点,创新2.0就是以人为出发点,特别关注用户创新,是以人为本的创新,以应用为本的创新,《复杂性科学视野下的科技创新》一文认为创新2.0是“以用户为中心、以社会实践为舞台、以共同创新、开放创新为特点的用户参与的创新”。 正如《创新2.0:知识社会环境下的创新民主化》一文在对知识社会环境下Living Lab、Fab Lab、AIP三种创新2.0模式对比分析基础上所指出的,创新2.0不仅是以复杂性科学视角对ICT融合背景下科技创新的重新审视,是一种适应知识社会的,以用户为中心、以社会实践为舞台、以大众创新、共同创新、开放创新为特点的用户参与的创新形态;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待,它更是知识社会条件下的创新民主化展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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