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
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
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
大学生创业国家提供贷款3-7万。贷款程序 :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社保所、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五、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八、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九、当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十、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十一、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十二、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程序 。
青岛大学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是2015青岛大学进行学院改革合并后新设立的学院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现有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基础4个教学系,1个实验实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101人。专职教师78人、实验教师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人,副高级职称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9人。全日制在校生3649人,其中本科生3567人、研究生82人。
学院拥有“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开发与测试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理论”、“数字媒体技术”、“智能控制与嵌入式系统”、“互联网教育”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拥有“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3个本科专业。其中“软件工程”专业是我校首批入选的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4个专业之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是我校获批“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2个专业之一,资助经费300万元。另外,“软件工程专业(服务外包方向)”是和印度NIIT联合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是和韩国世翰大学联合培养国际化专业人才。
学院形成了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数字媒体技术、智能控制与嵌入式系统、云计算与大数据理论等多个研究方向。“十二五”期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基金、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0余项,横向项目10余项,科研经费600多万元。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EI/SCI收录60余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项。
“十二五”期间,学院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成果丰硕。获批山东省教学改革项目2项、2个专业获重点建设支持计划,教学研究经费近380万元。出版教材9部,其中“十二五”普通本科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5部,获第二届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4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项。学生参加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高校机器人大赛、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智能汽车竞赛、全国高等学校信息技术创新实践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获国家级奖励113项、省级奖励203项。
大创比赛的全名是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
继首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成功举办,中国投资创业协会再度成功策划《第二届 2019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第二届大赛由中国投资创业协会、北京创业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业联盟】、欧美同学会企业家联谊会联合指导,加多宝集团赞助,【创业联盟】、校导网 联合举办的一场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拔比赛,本次大赛设立20万元创业大奖。
2018年11月25日,首届“能源·智慧·未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青岛西海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91所高校的220项参赛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
大赛以“创新、绿色、智慧、未来”为主题,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山东省委等指导主办,自2018年5月启动以来,吸引了全国269所高校、2325支团队、8135名参赛选手、1978件参赛作品报名参加。
能入选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说明学校硬件和软件相对来说还是不错的,国家财政支持也不错,如果不相信的话,看看那么多学校在申请进入这个名单,然后用你的小拇指头思考一下,估计就可以理解了。
O(∩_∩)O~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参考下,当然得估量下自己的分数,呵呵。 山东省已经有6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分别是: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 (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 相关资料: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我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
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引领我国健康持续发展。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世界风筝都、纺织名城——潍坊市,创建于1978年,2001年8月成建制晋升为“山东纺织职业学院”, 2006年4月更名为“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2008年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之一。 2001年学院被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004年在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2007年在山东省高校工委组织的德育评估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被评为“中国特色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学校”和“中国企业教育百强”。
学院设置专业41个,占地2121亩,建筑面积34。4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6036万元,纸质藏书64万余册,固定资产4。
2亿元。 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特色专业3个、示范专业2个、教学团队1个。
学院是中国纺织服装高职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学会副会长单位、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及管理人员培养牵头单位等。 2002届毕业生马晶晶获全国商业技能比赛第一名,并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5至2008连续四年获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一等奖; 2007年获全国职业院校纺织面料设计大赛金奖。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现代纺织技术、服装制版与工艺、化纤生产技术 地方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纺织品设计、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纺机方向)、应用韩语 淄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7月,是一所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淄博化工学校、淄博商业学校、淄博城市建设职业中专、淄博工贸职工中专、淄博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合并升格为淄博职业学院 2009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省轻工美术学校并入淄博职业学院 校园占地面积2077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
2亿元,馆藏图书100余万册。共有19个系,60个专业。
形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等46个大专专业,涉及制造、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农林、土建、电子信息、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和艺术设计等十二个大类,基本覆盖了区域产业结构对人才的需求种类。 现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门山东省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实训基地、9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19项国家专利、9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主编教材、98项省级以上立项课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学院的数控技术、电子电气与自动化技术被评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电子电气与自动化技术中央财政支持170万元;“市场营销学”、“电工电子技术”、“应用微生物基础”和“财务会计”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5年组织开展了“质量管理年”活动,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6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 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学制药技术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数控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计算机控。
一、个体工商户申请2113补助需要看从事的业务是否是属于国家政府鼓励的项目,如高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新能源的开发。
如果是符合当然可以申请。二、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526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次性创业岗位4102开发补贴申请材料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在提供创业者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1653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吸纳专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登记失业人员内网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属险费明细账(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一、创新学分是什么?二、那些渠道可以获得创新学分:具体创新学分的内容每所大学有所不同 。
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 和“实践学分”等三类。“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
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详细来说: “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 “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
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
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17、L发表科研论文:科研论文、报纸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文章审核和认定学分。
[1-2] 三、那些渠道是可以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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