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梁桂博士在常州新北区举办的高新区二次创业高层论坛上指出,眼下各城市都在积极打造创新型城市,但创新政策设计需要走出传统思维定势,不能患上“巨无霸依赖症”;政府建立的创业投融资平台应发挥最大效应,考虑到长线收益和整体运营。
支持创新不能“抓大放小”
在支持技术创新上,不少地方把重心放在大企业集团上。梁桂提醒,中小企业才是创新生态链中最活跃的因子。
梁桂说,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国家,上世纪70年代,“巨无霸”被一群企业替代,催生了服务外包,大企业只专注做自己最有竞争力的。美国政府的一项评估表明,70%的原始创新来自小企业,于是在上世纪80年代颁布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并制定了创新科研计划。
梁桂说,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力,是国家竞争力的主要表现,我国改革开放以来,65%的专利、70%的新产品都由中小企业创造。大企业通过购并、外包、合同研发获取垄断利润,和中小企业一起构成创新生态链。
帮更多小企业飞跃“死亡谷”
梁桂指出,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总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死亡之谷”。美国一项调查显示,创业者最低起步资金是2.5万美金,这笔钱花光之后,面临青黄不接的境地,又无法满足商业金融机构的担保抵押要求,就形成“死亡谷”,三分之二的企业在3年内不断消亡。
在美国,几乎所有的联邦机构都把自己预算的2%用来支持小企业的创新活动,美国国家预算每年拨出100亿美元来保证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的实施,还有50万具有创业经验的“商业天使”对小企业进行辅导,保证创业活动不仅是资金的导入,还有经验的导入。在我国,上海微创、中芯国际等一批创新型企业快速崛起,其背后推手就是政府投资建立的创业投资机构。7月初,我国正式启动了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
创业扶持模式要多样化
梁桂说,政府和企业必须各尽其能,政府不应直接参与企业投资和运作,而应创造公平公开的环境体系,让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用脚投票”,引导资金自然地流向有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这比直接用钱贴补企业更好。
他介绍说,以色列希伯来大学曾对全球100多个国家由政府参与的投资公司进行调查,指出了创业投资的“要诀”:一是要支持高质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政府投入建立管理公司,但不参与管理,任何社会资金愿意购买政府股权,政府按原值转让;三是政府要做高明的产业政策设计师和经纪人,把创新基金、孵化器、集群创新计划有效结合,形成创新生态,催生更多高质量的种子企业。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
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测评服务。
(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并简化程序,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
为什么现在政府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1、增加工作岗位,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解决就业问题,甚至还能增加
其他就业岗位
2、拉动内需,增加GDP
3、当代的年轻人要多一些创业磨练,以后才能成为国家的中流砥柱!
4、大学生创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将闲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闲置资金有效利用)
对那些具有创新意识的开发项目还给予经济支持?
1、树立楷模效应,政府导向
2、有部分的创业项目,确实很不错,很有经济价值(包括社会效益)
3、银行的闲置资金有了新的出路
创新创业核心在人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大关键性举措。大众创新创业核心在人,关键在钱。从科技部门的工作定位看,我们非常关注科技型、创新型创业,这类创业的主体是大学生、研究生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大企业离职创业人员也是重要的创业群体。去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扶持创新创业的政策,弘扬全社会鼓励、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理念和价值观,同时在人员流动、创业平台、财政扶持、教育培训、金融支持、商事登记等方面出台了激励和保障措施,成效显著。
在这些系列政策中,释放人的创新创业活力和激情是核心。我认为,在以下方面要加大力度,着力突破:一是落实国有科研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可离岗创业3年的政策,这项政策关键在基层单位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不能国家有号召、部门有要求,但单位就不动。单位要给予科技人员在市场中探索、试错的机会,要有宽容失败的胸怀,要制定办法、完善制度,可以交给职代会充分讨论,凝聚共识;二是要对创业团队开展必要的创业培训,可以通过大学创办创业学院、设置创业课程、安排创业导师等形式,对创业团队进行专业化培训,补足知识技能短板,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要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为创业团队尽快找到低成本、便利化、网络化的创业场地,让他们安心、省心创业;四是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可通过政府补贴、延时交纳等方式,在提供保险保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创业团队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和压力,解除创业团队的后顾之忧;五是实施以税收优惠为主的普惠创业政策,如减征缓征小微企业和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的所得税政策等,放水养鱼,做大税基,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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