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创业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相关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甲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离岗自主创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离岗创业扶持期为2年:从2016年 月 日起到2018年 月 日止。 二、离岗创业期间,停发乙方的全部工资待遇,不参加正常晋档晋级和晋职。
三、离岗创业期间,乙方养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均由其个人缴纳和办理,甲方概不负责。 四、离岗创业期间,乙方应承担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比如捐赠等公益行为应该负责的那部分义务。
五、离岗创业期间,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 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离岗创业人员。 六、创业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 可以恢复上岗并接续计算工龄,但须在三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安排工作;不回原单位工作、办理辞去公职手续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创业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七、离岗创业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出现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言行,其个人的人身安全及由其个人不良行为产生的影响、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2016年 月 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离岗创业各审核备案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代表人: 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2016年____月______日订。
以下为2017事业单位改革热点信息参考,由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
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政策1 挂职或参与合作可得开发收益意见提出,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
人社部明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政策2 取得成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同时,意见提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政策3 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于离岗创新创业的,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
离岗创业还能回来吗?回来还有岗位吗?对此,意见明确,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同时,意见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4 可设创新岗位 实行弹性工作时间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
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停职离岗创办领办企业的书面申请,并附领办创办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专业技术人员停职离岗领办创办企业的批复。 3、批复下达的第二个月,单位持批复文件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办理停发工资手续,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停保转移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停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4、停职离岗创业满三年或停职期内,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回单位的,向单位提出回原单位复职申请,经由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复职通知,单位按原岗位待遇安排工作。由单位持复职通知、请示报告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社保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聘用合同中止、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关系恢复、接续手续。
5、专业技术人员停职离岗期满,三个月内不回单位办理复职、调动或辞职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单位作出认定自动离职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处理意见送达离岗人员。
单位持认定自动离职处理意见和单位请示报告,到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办理下编、工资核减等相关手续,并将离职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同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一般按照以下程序申请离岗创2113业。
个人申请
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5261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单位审核4102
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签订协议
经单位批准的离岗1653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版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原单位要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权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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