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7年7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
具体包括:(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
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4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4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46.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47.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48.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49.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5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5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5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55.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56.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57.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
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对农民工和大学生创业,政府首先在场地上给予支持。
例如百帮创业园,对场地内的房租、水电费、物管等给予一定减免。其次,降低门槛。
在农民工及大学生自己创业正式注册前,申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即可从事经营活动;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可以“零首付”;在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居民自住楼可以作为注册地址。第三,政府在资金上也给予很大帮助。
政府通过建立小额担保机构,对自主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一般在5万元左右,根据人数和项目具体情况,最高额度一般在50万元左右,并且为全额贴息;对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为200万元以内,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当地财政各负担一半。此外,全市所有的区、街道、社区还建立了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创业培训与咨询。
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说,“专业人士”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市场历练中培养成长的。“双创”可以促使众人的奇思妙想变为现实,涌现出更多各方面的“专业人士”,让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雄厚的优势。另一方面,采取包括“双创”在内的各种方式,允许和鼓励全社会勇于创造,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随着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业界学界纷纷响应,各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激发了社会活力,释放了巨大创造力,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
不过也有少数观点认为,创新创业存在一定的成本和风险,总的来说还是少数专业人士的事,不宜在全社会广泛号召动员。实际上,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经不起推敲的,在实践中也已被证明是错误的。
一方面,“双创”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要使经济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大量的市场参与者、灵活高效的调节机制和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无论是大众创业,还是万众创新,都少不了一个“众”字。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经济体而言,如果只有少数市场主体参与,显然难以满足全国统一市场的需要。许多地方经过发展认识到,“活力增长财力,人气带来财气”。推进“双创”,既可以在最大范围内推动人财物等各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更可以倒逼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实现改革突破,最终提升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
市场如果死气沉沉终究难以为继,因此,必须根据经济规律不断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让经济“活起来、动起来”。鲶鱼效应也好,蝴蝶效应也罢,都是通过关键环节的突破,最终带动面上的变革。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回旋余地大,经济基础较好。“专业人士”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市场历练中培养成长的,“双创”可以促使众人的奇思妙想变为现实,涌现出更多各方面的“专业人士”,让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雄厚的优势。
另一方面讲,“双创”也是践行群众路线、满足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愿望的必然要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参与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是人的创造性社会实践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提出,“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毛泽东同志也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采取包括“双创”在内的各种方式,允许和鼓励全社会勇于创造,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双创”中有挑战更有机遇,既会滴下辛勤的汗水,也有望迎来丰收场景。人们如今所熟知的阿里巴巴等世界级互联网企业,也都是数年前从草根起家,不断坚持创新创业成功的。
更为难得的是,各种新兴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让普通人有了更多的创新创业机会。近年来,宽带网络速度大幅提升、移动通信终端广泛普及、生产管理的自动化程度提高,众筹等新的商业形态有助于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分享机制,这让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有了广阔的平台施展拳脚。
今年上半年,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比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高将近5个百分点;网上零售额在过去两年连续高增长的基础之上,上半年增速将近40%;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的增长速度也都大幅增长。实践证明,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双创”为稳增长、防风险、扩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支竹篙耶,难渡汪洋海;众人划桨哟,开动大帆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途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广阔前景值得期待。(杨开新)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和加快我省爬坡过坎、攻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创业创新、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保态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省创业创新活力,营造积极有利的税收环境,现提出以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倾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3.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六)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七)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税收优惠。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八)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税收优惠。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九)科研人员个人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可分期纳税。 (十)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十一)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税收优惠。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环境 (十二)清理行政审批。
取消行政审批16项,保留的98项行政审批事项除少部分由审批类改为核准类外,绝大多数改为备案类,全部向社会公告,制作权力流程图,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十三)下放审批权限。
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以外,把税收减免权限一律下放到县级税务机关,并实行即报即审、限时办结,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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