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
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五是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十三五”期间,陕西将认定100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示范性大学生众创空间,建设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支持1.5万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时,推动高校配足配齐配强创业教育专任教师,培育150名创新创业教学名师。
建设6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支持高校与实务部门开展人员互聘交流。 陕西还将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从2016年起,高校获取的省财政增量资金应优先用于支持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比例不少于10%。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是:城镇新 增就业1100万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
5%以内。完成2017年就 业目标任务,必须继续坚持把就业工作放在首位,深人实施就业优 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发展创造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以服务保障就业。
一、提升经济发展创造就业能力。要通过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来拓展就业空间,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一是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深人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发展新空间, 创造就业新领域。
推进新产品、新服务应用示范,加快产业化进程, 持续释放就业吸纳潜力。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创造更加宽松 的环境,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催生更多微观经济主体, 培育更多跨界融合、面向未来的就业创业渠道,开发更多新型就业 模式。
健全就业、劳动保障等相关制度,支持灵活就业和就业新形 态发展。 二是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 会。
加快发展民生刚性需求大、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劳动密集型制 造业。鼓励发展家庭手工业,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
加快发 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等生活性 服务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带动更多就业。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扩大职业农民就业空间。着力构建现 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深加工和储 运,推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 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更多职业农民就业 机会。
四是着力缓解经济发展困难地区就业压力。支持资源枯竭城 市等困难地区培育发展接续产业,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 更多就业机会。
对去产能任务重、待岗职工多、失业风险大的地区, 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就业服务与 岗位兜底、政府推动与市场参与相结合,促进困难地区就业。 二、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业环境, 畅通创业创富通道,激发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一是完善创业政策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收费管理制 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降低市场 准人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合理增加贴息 资金投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继续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引导社会 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鼓励金融机构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科学 评估还款能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创业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 得性。 三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 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初创企业 的场地支持、设施提供、房租减免、住房优惠等政策扶持力度,降 低创业成本。继续办好全国“双创周”,组织好各类创业创新大赛。
四是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双创” 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提升创业服务能力。
健全传 导扩散机制,打通“创业一创新一就业增长点”培育链条,统筹产 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增强创业带动能力。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高校毕 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兜住民生底线。 一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力度。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 在就业工作首位,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 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 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 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深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 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注重运用“互联网+就 业”模式,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实施大学生基层成 长计划,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 会服务开发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是搞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将职工安置摆在化解过剩产 能工作的突出位置。
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 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拓宽分流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落实 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钢铁、煤炭等行 业困难企业以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 岗位。
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作用,通过转岗就业创业、托底安置、内部退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 活有保障。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
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在扶贫攻坚中的关 键作用,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 护等措施,。
构建以政产学研用结合、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效率。
建设具有区域特点的农民培训基地,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聚集一批农业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促进园区更加注重吸引、培养、使用、激励人才,更加注重发挥创新型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在园区发展中的作用,营造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生态环境。坚持高端人才引进与乡土人才培养并重,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立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孵化器。
鼓励大学生、企业主、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新创业,使各类“双创”主体成为推动农业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 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农民工 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返乡创业园、返乡创 业孵化园(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实训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示 范基地建设。深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实施“互联网十”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提高农村物流水平。提 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质量,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条件。
推 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人农业,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 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挖掘农村传统工匠技艺, 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 品牌。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等负责)。
中大咨询有提供这方面的业务。
咨询公司将运用全球化视野、丰富的理论知识和信息化手段,重点开展创新创业理论、政策、服务体系等板块研究,对相关创新创业政策进行分析、能力评估和前瞻性研究,对创新创业体系提出战略性、系统化、可落地的建设方案。帮助地方政府实现以下价值:1、获悉国内外创新创业前沿理论知识,把握创新创业发展新形势、新动向;2、在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建设、创业文化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科技金融等方面取得一定突破,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创新创业环境质量。
3、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角度,系统评估创新创业政策实施效果以及本地创新创业能力。
复制来的:
首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环境非常重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了一项重要的部署,同时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明确主要的任务,对此国务院非常的重视,也多次表示支持。今年6月11号国务院国发30号文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府措施意见,明确推动双创政策的顶层设计,并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在9月23号国家就国发53号文印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转型,对推进众创众包众扶等平台做出了总体的部署。
其次,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品牌,搭建双创互动平台。国家发改委作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样一个牵头部门,那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模式,搭建多元化的双创工作,重点有几个方面系统的推进双创。第一个就是要加强跟各部门协调合作,充分发挥联动的作用,那由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政策制定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双创周。第二个是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制度化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来推动政策落实。
第三,打造品牌活动,完成政策推进多方面推进双创的工作。其中我们今天在这参加峰会也是我们双创活动周的一个峰会,应该说双创活动周是我们下一步要继续推进的平台,对这个平台展示更多的双创成果,能够更多的宣传我们政策落实,更多的来激发各方面创新创业的热情。我们希望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同志一道对双创活动周的支持,就是在这次结束之后我们还用其他的方式把活动周的内容给大家,能够在全社会掀起更大的影响,让创业创新的理念更加的深入人心。同时在其他的方面宣传我们还要加大力度,要通过多元化的平台创新。
第四,加强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出台两个重要的文件,一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以及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重要的意见,下一步要对这个意见进行分工,加强协调。
第五,加强新兴产业创业基金支持。目前国务院已明确做出了资金方案,我们现在跟有关部门抓紧要把这个基金成立起来,在年底运作,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推进我们要借助今年国家正在实施的这个专项资金多种渠道来鼓励支持双创。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和加快我省爬坡过坎、攻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创业创新、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保态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省创业创新活力,营造积极有利的税收环境,现提出以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倾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3.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六)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七)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税收优惠。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八)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税收优惠。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九)科研人员个人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可分期纳税。 (十)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十一)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税收优惠。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环境 (十二)清理行政审批。
取消行政审批16项,保留的98项行政审批事项除少部分由审批类改为核准类外,绝大多数改为备案类,全部向社会公告,制作权力流程图,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十三)下放审批权限。
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以外,把税收减免权限一律下放到县级税务机关,并实行即报即审、限时办结,方便。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30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