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对口合作 具体内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对口合作。
《方案》强调,开展对口合作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东北振兴与“三大战略”对接融合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促进跨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在鼓励支持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展全方位合作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因素,明确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主动对接东部省市,探索建立相应合作机制。 《方案》要求,到2020年,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在东北地区加快复制推广一批东部地区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共建一批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推进对口合作4个方面共18项具体任务。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主要推动双方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对内对外开放等领域开展合作。
产业合作方面,主要推动双方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合作。提升创业创新水平方面,主要是推动双方在科技研发与转化、高校院所交流、创业创新、高端人才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
平台搭建方面,主要推动双方在功能区对接、合作园区共建、重点城市发展等领域开展合作。 《方案》强调,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牵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省市政府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抓紧编制阶段性实施方案,推进干部人才交流培训。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东北三省四市积极主动做好对口合作各项工作对接。
定期组织开展对口合作工作成效评估,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湖南工程学院KAB创业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俱乐部的名称:“湖南工程学院KAB创业俱乐部”; 二、俱乐部的性质: 本俱乐部是由学生自愿发起、经校团委批准设立、由创业讲师提供辅导的校内学生社团组织;本俱乐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遵守校纪校规,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俱乐部的宗旨:普及创业知识,,提高创业技能,挖掘创业人才,提供创业平台; 四、俱乐部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我校在校大学生对创业实践相关知识的了解,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规划能力和实际就业能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目前俱乐部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公关部、人事监察部四个部门,具体待定。 二、各职位及部门职责要求: (一)理(副)事长工作职责: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俱乐部成员的思想引领工作; 2.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和能力,保证俱乐部活动政治方向正确。
3. 对俱乐部的整体运作和发展进行规划和实施; 4. 俱乐部决策的制定,俱乐部文化的发展; 5.检查和指导部门对于决策的落实情况; 6.代表俱乐部参与外事活动; 7.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8. 加强俱乐部人才梯队建设,培养优秀干部; 9.对负责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10. 主持办事人员进行俱乐部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所有物品和文字资料的保管; 2. 联络俱乐部内部各成员,主持俱乐部日常工作; 3. 做好俱乐部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实时总结俱乐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4. 负责各部门成员的综合考评,做好会员到会退会、活动请假情况统计; 5. 对理事会及全体会员负责。完善并执行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理事会制定阶段可行性计划,写出具体活动策划书; 6. 负责与团委老师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 7.负责本俱乐部各项活动预算审核、财务账册管理编制、及本俱乐部各项财产的管理、维护和各项活动的后勤服务等。
(三)公关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联系企业和Government部门,邀请相关人士来我校做创新创业方面的知识讲座,为同学们提供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咨询、培训、外部沟通和风险资金的引入等。 2、负责企业实习基地的筹建,以及创业项目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3、收集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信息,并负责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4、联系赞助商,为俱乐部活动提供部分经费。
5、负责俱乐部嘉宾接待等公关工作。为俱乐部树立良好形象并扩大俱乐部在外的影响力。
(四)宣传部工作职责: 1. 负责每一次活动前期宣传材料的制作和拟写,及时张贴通知、打出海报、拉横幅; 2. 负责活动通讯稿的撰写以及影像资料的拍摄; 3. 加强对俱乐部的日常宣传,积极拓宽对俱乐部的宣传渠道,扩大俱乐部的知名度; 4. 对俱乐部创业刊物的编写、校对、印发和派发; 5. 搜集KAB相关的网络信息,主要包括创业知识、素质、政策以及符合享受政策的相关条件的收集及普及,确保俱乐部会员对当前创业形势有直观的把握; (五)人事监察部工作职责: 1、挖掘人才:主要管理协会会员活动出勤,充当伯乐角色,挖掘有潜力的干事会员,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推荐。 2、财务:负责管理俱乐部的一切日常支出,协会理事会做好预案及会费的管理,并认真记录账目,收好各项开支的收据,制定财务报表 3、监督: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比,经理事会同意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4、交流:和会员干事进行深入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负责团队精神的培训 第三章 俱乐部成员 一、俱乐部每年统一面向全校大学生进行新成员招纳工作。有志于成为企业家,为此不断努力,赞成并愿意遵守本俱乐部章程的湖南工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可报名参加创业俱乐部,经俱乐部认真考察面试,组织同意,试用合格后,可成为俱乐部正式成员。
二、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关于俱乐部发展和有关工作的讨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三)对俱乐部的工作和俱乐部的各级机关进行监督; (四)加入创业团队,在完成俱乐部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创业; (五)优先参加实习、见习等活动; (六)申请创业项目资金、场地支持;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俱乐部章程制度; (二)有义务出席成员大会,参加俱乐部的活动,积级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所做工作按时完成; (三)关心本俱乐部成长和建设,自觉维护本俱乐部的荣誉和权益; (四)按时参加KAB组织的活动与创业知识的培训; 四、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在俱乐部的建设及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颁发相应荣誉证书或创业支持; (二)惩罚制度: 1.成员违反章程,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俱乐部的纪律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同时撤消俱乐部内职务)、开除。
对成员的纪律处分,由办公室向团委老师、俱乐部负责人提交,经团委老师和俱乐部会长讨论通。
【释义】
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开放式创新创业是指是各种创新要素互动、整合、协同的动态过程,要求企业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紧密联系,以实现创新要素在不同企业、个体之间的共享,构建创新要素整合、共享和创新的网络体系。
例如:众创空间,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形式】
1 产学研合作:包括技术转让、合作研究、共建实体研究所、中试基地、科工贸实体、科技园、人才交流与培训、信息交流、设备仪器共用、技术服务与咨询等。
2 技术联盟:股权参与、共同出资组建子公司、项目联合开发、互相提供技术咨询。
3 技术并购 :购买关键设备、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成果、设计图纸等。将某项技术创新活动或其中的某一个环节(如技术方案的产生、技术的研发或商业化应用等),委托给外部专业企业来完成。
4 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是接受者实现技术创新战略的有效途径。
5 战略合作
6 战略投资
7 孵化器
【证明材料】
1 产学研协议
2 备案后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协议
3 委托外部研发协议
4 委托外部研发项目鉴定
5 企业投资、合作等协议
6 备案后的专利等技术转让协议
【释义】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
开放式创新创业是指是各种创新要素互动、整合、协同的动态过程,要求企业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紧密联系,以实现创新要素在不同企业、个体之间的共享,构建创新要素整合、共享和创新的网络体系。例如:众创空间,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形式】1 产学研合作:包括技术转让、合作研究、共建实体研究所、中试基地、科工贸实体、科技园、人才交流与培训、信息交流、设备仪器共用、技术服务与咨询等。2 技术联盟:股权参与、共同出资组建子公司、项目联合开发、互相提供技术咨询。
3 技术并购 :购买关键设备、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成果、设计图纸等。将某项技术创新活动或其中的某一个环节(如技术方案的产生、技术的研发或商业化应用等),委托给外部专业企业来完成。
4 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是接受者实现技术创新战略的有效途径。5 战略合作6 战略投资7 孵化器【证明材料】1 产学研协议2 备案后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协议3 委托外部研发协议4 委托外部研发项目鉴定5 企业投资、合作等协议6 备案后的专利等技术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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