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对学生来说很重要,创新是获得学分最多的方式,且创新学分可以影响到毕业与奖学金,所以创新学分的获取对学业和以后的就业都有很大的帮助,在校的大学生可以积极参加比赛或者发明专利来增加创新学分。
传统意义上的创新学分获取方式为专利,创新类竞赛等,以专利来说,普遍是老师的项目学生加入后,根据学生表现和参与度把学生加入到专利名单里,普遍是三作以后,且大部分是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因为这两类专利的申请时间较发明专利短许多,也有学生自己发明专利不过数量较少且大部分实用性低,
且拥有专利以后的毕业找对口工作有一点帮助,特别是专利内容与应聘岗位强相关,如果没有相关,对毕业找工作时的简历也会增色不少,而对于创新类竞赛来说,很多团队都是有专利后进行比赛,专利可以提高创新类比赛的名次,而创新类比赛的名次与获得的学分相对应,一般分为国级,省级,校级,如果比赛举办方没有特殊要求有市赛那么就分为这3个档次,校级创新赛价值不高,仅仅可以加一点学分,省级以上具有很强的实际价值,具体要看学校学分的相关规定,
同时拥有省级以上奖项意味着在简历上可以写许多内容,校园经历可以直接套用比赛经历,教育背景里也可以写上获得的奖项,所有创新类比赛都有以上特征,但还有其他高级别创新类比赛对升学有帮助,例如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等,这些比赛多次获得国家一等奖就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保研,这些大型比赛在研究生面试时也会有一定的帮助,。总体而言创新中获得的学分对大学生一般重要,但创新的价值与获得的荣誉奖项是最重要的。
参加大学生英语竞赛,不得奖也有1.5的学分;还有别的什么物理啊化学啊竞赛都能拿创新分的;还有你大四时在外面实习后,让别人公司给你盖章以作证据,学校通过了也可以加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 和“实践学分”等三类。“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
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 “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
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
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 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17、L发表科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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