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广东将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 台,有效拓展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的对接通道,搭建 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优化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 理、资本等资源配置,汇聚创新发展新动能。
一是完善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省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 计划,依托创新创业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和创新型企业,打造一 批创新创业要素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国家级和省级新兴 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支持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加 快全省公共创业服务信息网和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构建高效便捷 的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发 放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 造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 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 术和服务支撑。 二是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建设。
加 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基地,在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环节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形 成服务完善、成效显著的众创空间。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通过互联网众 包平台,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物流、旅游 等生活领域的服务众包。
推动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中小微企业 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资源,鼓励大型骨干企业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发标准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 展,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 业沙龙等公众互助平台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众创金融示 范区建设,争取开展国家互联网众筹试点建设,积极开展实物众 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
三是营造适合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创业服务机构作用,办好鼓 励创新创业的各类赛事活动。
引导媒体加大对“双创”政策的宣 传力度,普及“双创”知识,发掘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培 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创业文化。 营造勇于探 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通过网络平台、线 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营造深人人心、氛 围浓厚的众创众扶文化。形成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高效运作的 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测认证等 机构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覆盖整个创新链的公共服务 平台。 积极构建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
完善投融资模 式,引导和鼓励各类众创空间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有 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快国家质检中心以及省级授权 质检技术机构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整 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强化 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 训经费。
鼓励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 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 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加大农 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实现就业信 息全国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
第一,加强政策引导。
工信部参与起草的《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扶植创办小微企业,打造众创空间,改造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等方面提出了落实的具体措施,并且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工信部还印发了《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有关通知》,在全国中小企业系统开展了相关落实的工作等。
第二,创造良好的条件。首先,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其次,完善创新创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再者,建立创业辅导师制度,从2003年以来,工信部就持续开展了创业辅导师的培训工作,培育形成了一批创业辅导师队伍,近年来累计举办了14期培训班,培育了500多名创业辅导师,这些辅导师在各地举办了创业的培训和创业辅导活动,为创办小微企业提供一些精准的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创业的成功率和小微企业的存活率。
第三,开展专项活动,包括实施了辅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以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为目标,以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中小企业两化融合能力,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小微企业信息化发展的水平和两化深度融合的能力。 同时,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在总结32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强化服务,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的中小企业,此外还包括引导中小企业专业特性发展和支持开展创客中国大赛活动。
在综合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逐步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预审、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建立并畅通公共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等便民措施。
面向大型企业、学校、乡镇、社区等服务对象聚集区主动开展延伸服务,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五险统一经办”,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首先要在参保登记、缴费、稽核等业务环节实现统一经办。
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方便参保对象。 2.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
3.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启动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是推动经济良性良好发展。
说:“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一方面,只有通过万众创新,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市场,也就才能提高经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大众创业,才能增加更多的市场主体,才能增加市场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从而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源动力引擎。
“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是相互支撑和相互促动的关系。一方面,只有“大众”勇敢的创业才能激发、带动和促动“万众”关注创新、思考创新和实践创新,也只有“大众”创业的市场主体才能创造更多的创新欲求、创新投入和创新探索;另一方面,只有在“万众”创新的基础上的才可能有“大众”愿意创业、能够创业、创得成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包含“创新”的创业才算真正的“创业”,或者说这种创业才有潜力和希望。
南宁市创新企业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有:一、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一)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15 年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要实现孵化器覆盖率100%。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加快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的首府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对县区、开发区、企业建设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予以资助。
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建设行业研发与检测中心。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缩短审批时间,优先给予用地保障。
(三)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从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在南宁建设并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可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予以100—200万元资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予以50—100万元资助。
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经费,对在南宁建设并获得“自治区认可企业工程中心”、“自治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30—50万元资助;对获得“南宁市认可企业工程中心”、“南宁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10—30万元资助。央企、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级重点大学在南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一次性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资助。
(五)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集中攻克一批对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质量提高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术问题。
对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项目,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每项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资助。(六)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生产高端产品。
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应用,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对企业用于研究的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加速折旧。
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配件,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规定给予落实。(七)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对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继续按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贴息支持。对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决策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给予奖励。
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化、提升、延伸传统产业成效明显的项目,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资助。(八)进一步促进学会等组织的发展。
发挥各类学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培训、交流、合作平台,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支持学会、行业协会开展战略研究和行业分析,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制定行业标准。
发挥行业组织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组织企业联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二、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一)积极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制订科技型企业引进方案,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引进力度,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对引进的企业给予资助。对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来南宁创办企业或合作开发项目,建设区域性总部的,按照南宁市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给予资助和奖励。
(二)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筛选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设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重点培育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制订实施个性化的支持措施,为企业提供特色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对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广西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
(三)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产学研结合的标准联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联盟,支持其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
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科研院校联合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否则不予立项。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和技术开发项目所得,按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给予落实。(四)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创新产品。
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定期编制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对获得市级新产品认定的,从产业发展资。
1 提供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1.1 服务的主体决定了服务的性质公共服务是指给人民生活和社会运行提供公共便利、创造公共条件为出发点而推出的服务措施,不是以盈利和直接创造新财富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服务。
综合国力竞争实际上就是科学技术实力的竞争,是各国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创新已不再仅仅是科研机构和企业自身的事情,而是政府、科研机构及企业共同的事业。
因此,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基于科技创新普遍需要的服务就是为社会运行提供公共便利、创造公共条件的过程。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政府已经全面介入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转化、应用过程,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的公益性服务。
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型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仍不完善,传统体制下的工业企业的创新动力不足;民营企业虽然具有充沛的创新活力,但其自身产业研发和个人发明创造的模式先天不足,所获的社会资源的支持十分有限。面对占企业总数达99%以上的中小企业,如果政府不能提供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本将增加、创新速度减慢,从而影响国家的竞争能力。
1.2 创新体系的运行需要公共服务科技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科技、经济部门和有关机构之间相互协调、良性互动、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融创新执行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创新要素于一体的系统。创新体系又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规范的市场环境,需要发达的教育平台、信息平台、文化平台和法律平台,而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是社会的公共事务,需要政府的公共战略投资,通过公共服务实现。
科技创新的过程是由知识产生、知识流动、知识应用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连接,也需要公共服务的介入完成。1.3 实施科技公共服务,是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我国的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实施科技公共服务有利于发挥财政科技投入效果。
去年,我国的研发投入只占GDP的1.23%,而世界平均比例为1.4%、发达国家为2%~3%,差距甚大。财政投入作为科技投入的重要部分,其投入方式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完全相符。
因此,财政性投入在支持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和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的同时,应把更多的投入应用于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让更多的企业分享服务体系提供的服务,将更有效地发挥财政性投入的作用;而且,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提供的是公共和准公共产品,财政性投入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我国科技资源浪费严重。
引入科技公共服务,可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我国科技多头管理,条块分割、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学科分割非常严重,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
科技投入管理和调控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导致科研课题重复分散和叠加支持,计划雷同,科研设施重复购置严重,造成了科技资源利用率低下。由此可见,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安排,通过建立科技资源的共享平台,向社会提供科技公共服务,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
2 科技公共服务的可行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为了改善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创新资源品质、降低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成本,都纷纷采取措施,强化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供给。如美国政府十分重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国有科学数据完全开放共享国策,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连续支持数据中心群的建设,建立了国家技术信息中心、全国性的技术转让联合体、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并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其信息畅通;英国政府强调要把进一步加强一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英国政府最具优先权的任务;日本也提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改进科研条件的多年计划。
如在日本科学技术厅下设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作为日本科技信息的中枢机构,承担大学、国立公立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委托开发、技术斡旋等中介机构的职能,促进研究交流、转化科技成果。发达国家科技公共服务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科技事业的发展,科技公共服务逐步建立,科技情报所、科学馆、科技交流中心、专利服务中心、产权交易所、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陆续成立。在科技信息、科技传播、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科技人员、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提供了服务,在一定的程度上推动了科技的发展。
只是由于我国的科技公共服务缺乏整体设计,投入不足和科技多头管理等原因造成服务功能不全、能力不高、效果不显著。3 科技公共服务运行系统设置自主创新体系是一个从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到市场营销多环节构成的技术创新链。
科技公共服务必须沿着技术创新链设置,形成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才能有效支撑科技创新活动。3.1 技术研发环节的公共服务3.1.1 人才公共服务人才特别是高质量的人才是自主创新最根本、最关键的要素。
虽然我国的人才总体规模已经超过6 000万,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研究人员密度还很低。2003年,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力为15人年(美国为86人年,日本为132人年,整个欧盟超过100人年)。
高层次的人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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