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的条件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力;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工作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人选国家级专家库:①具有教授级职称的;②近5年承担过国家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③享受国家津贴的;④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奖励的。
P66—P68 5。2。
2评标专家的选择 4)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 (2)一般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的选择方式和程序 ⑥一次委托招标金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1/2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每位专家只能参加其招标文件审核和评标两项工作中的一项。 (3)特殊招标项目、评标专家选择的方式和程序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在相关专家名单中直接确定。
” (4)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以下是建立科技期刊审稿专家库的几种途径:(1) 从编委会中遴选编委是最了解期刊收稿范围和录用原则的专家。
编辑部可将编委按照学科分支归类;鉴于很多编委公务繁忙且身兼多本期刊的编委等原因,也可以请编委提供1~2位课题组骨干人员的信息,协助审稿。(2) 利用招生简章遴选每年各高校或研究机构在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上列有众多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并有详细的研究方向等内容,而且每年更新一次,利于审稿专家库的更新。
(3) 在各类基金获得者中遴选各类基金如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省部级基金、博士点基金等的获得者都是在各学科有新见解、活跃在科研一线的学者,他们是一支十分有实力的审稿队伍。编辑部可以利用多种官方网站搜集每年获得各类基金的人员名单,了解其研究方向及联系方法,补充至审稿专家库中。
(4) 接受个人的直接申请编辑部的邮箱中经常会收到一些青年学者特别是海外华人学者的自荐审稿函,在研究申请人简历背景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将其补充至审稿专家库中,遇到合适的稿件时请他们评审。(5) 利用作者推荐的审稿人虽然作者推荐的审稿人学科相关性及同意审阅的概率较高,但考虑到利益冲突的因素,最终是否请作者推荐的人审稿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编辑部在选择了作者推荐审稿人的同时必须要选择1~2位非推荐审稿人的意见作为参考,还可以将这些推荐专家补充至审稿专家库,请他们审阅其他作者的相关文章。(6) 利用审稿专家推荐的审稿人有些负责任的专家在收到审稿通知后,如果没有时间或对论文的研究领域不熟悉,他们会积极推荐合适的审稿人,这对编辑送审是一个很好的帮助。
(7) 根据关键词查询审稿人利用文章题名、关键词等信息在国内外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寻找 小同行审稿人,在请他们审稿的同时将他们补充至审稿专家库,以进 一步完善数据库。(8) 在参考文献中选择审稿人。
评标专家是指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对投标人(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或评审的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
评标专家的特征,要求他们必须具备全面优良的素质。素质是一个人各种知识、才干和能力的总和。素质乃履行职责之本。作为评标专家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并且根据改革进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努力改善自己的素质构成,才能使评标工作具有深厚、扎实的根基,才无愧于评标专家的光荣称号。
扩展资料
评标专家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这既是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评标职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评标专家一般应具备评审比较能力、识图用图能力、电脑操作能力和思想表达能力。
评标专家应当成为优秀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即,努力形成以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辅助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结构。
评标专家的外在形象包含内容很多,但“廉”却是最突出的。这是因为评标是招标工程确定中标人的合理形式。如果评标专家自身不廉洁,就难以确保评标的公正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评标专家
随机抽取,根据专业,也有按地区或者电子抽取。
政府采购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中评审专家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随机抽取”的原则,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采购人或接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持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等,在项目评审前半天或前一天,到采购办申请抽取专家。 2、采购办评审专家库管理人员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进行初审,经采购办评审专家库监管人员审核后报采购办负责人审批。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在财政部门专家库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共同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并原则上采用计算机自动语音系统通知专家。专家抽取和通知情况一律保密。
4、若专家库不能满足抽取需要时,可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推荐评审专家人选,但必须报送拟选用专家的有关材料,并经采购办负责人批准。 5、因特殊原因需采用非随机抽取方式在专家库选用专家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采购办负责人批准。
6、采购办专家库管理人员将《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专家抽取申请》、《专家抽取纪录》妥善保管,待专家使用后与《专家执业信息反馈表》等作为专家付酬、考核和备查的依据。
1.资助的标准:
(1)通过跟踪评估,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两年内、发展前景较好的初创企业,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企业项目无偿资助标准为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提高到20万元。
(2)企业商业贷款贴息资助的额度:对已获得我市市区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并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根据贷款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贴息资助,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贴息额度最高为2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的项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以实行全额贴息,贴息额度上限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审批的程序:
(1)申请。申报企业向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提供:A.《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B.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管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D.公司章程,E.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F企业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G.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或项目立项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备案许可等。申请企业商业贷款贴息资助的,需同时提供项目贷款合同及其借据和利息结算清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受理及初审。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并进行初审筛选。
(3)评审。一般每季度第三个月由创业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组织对申请人及其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建立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每次评审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项目的评审实行100分制,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按产业导向、自主创新、商业模式、企业规模、就业人数和利税等要素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得分情况核定资助金额。
(4)公示。经评审通过的拟资助对象、资助金额或贴息金额,在拟资助对象的单位和“徐州大学生创业网” 及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创业服务中心发放核准通知书;
(6)拨付。对于无偿资助项目,根据核准通知书,由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首期支付资助额度为70%;其余部分资金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在首期资助资金使用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对于贷款贴息项目,依据企业偿还银行全部贷款的有效凭据,由市财政局对商业贷款贴息进行一次性拨付。
(7)使用。无偿资助资金用于经营成本、研发成本等实施项目的相关费用;贷款贴息资助资金应全额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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