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事项的基本原则。
2)管理主体。
3)管理体制︰评审、决策与执行相互分立
4)扶持项目的公示制度。
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监管与指导
*明确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
*财政厅门和创投发展部门分工监管
*绩效考核标准︰1)引导了多少社会资金进入了创业投资领域;2)所扶持创投企业在促进创新创业和扩大社会就业方面发挥了多大作用;3)引导基金自身是否实现保本微利营运,以确保可持续发展。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风险控制
1)在管理风险控制环节,明确“应透过制订引导基金章程,明确引导基金运作、决策及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规定,以及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相关条件”。
2)在运作风险控制环节,要求“引导基金章程应具体规定引导基金对单个创业投资企业的支持额度以及风险控制制度”。
3)在经营风险控制环节,要求引导基金不用于非创投业务。
4)在制度风险控制环节,要求“闲置资金以及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及权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二份,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二份,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二份(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提供占全年总收入35%以上的软件销售发票清单二份(列出的清单中自产软件销售金额要占到软件销售总金额的50%以上),并根据网上回复信息提供指定的自产软件发票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二份,加盖财务章; 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二份,加盖财务章; 大专以上人员的名单二份,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 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 ,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 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 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 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创新基金 企业申办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由中方控股(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仅申请海淀区创新资金的企业可不受中方控股条件限制,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二、企业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其中:向中关村科技园申报的企业应当为“中关村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向海淀园管委会申报的企业应当为“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同时,企业管理层应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持续创新的意识。
三、企业规模(职工人数)不得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应占员工总数的30%,直接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不能低于总职工人数的10%。 除了以上几点外,须证明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资产负债率合理,同时每年用于研究的经费不得低。
创业是件让人心情澎湃的事,很多时候也是件让人愁眉不展的事。
让创业者心烦的事很多,囊中羞涩往往是其中之一,对于科技创业者更加如此。本专栏曾经介绍过创业者如何与资本共舞,讲述了相关关键环节。
本文则将介绍如何善用技术创新基金,当然它仅适用于科技型的创业企业。 国家早在1999年就创设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用以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地方、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
前不久,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相关文件,进一步就技术创新基金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事项进行了界定。 申请条件。
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应当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者企业内部部门不能申请;申请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其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其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申请企业应当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更为重要的是其承担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申请步骤。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经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即可以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在内的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方式包括专家评审、专家咨询、科技评估等,通常对技术、产品相近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跨学科、跨领域、创新性强、技术集成、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的个性化项目,则可委托科技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经批准的项目进入2周的项目异议期,异议期满后,管理中心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
而不立项项目的申请企业当年将不能再次申报项目。 支持方式。
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且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按企业有效借款合同及付息单据核定的应贴息数额拨付8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无偿资助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且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创新基金贴息和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资本金投入方式目前尚没有具体规定。 监督管理和验收。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更多关于申报资助的问题请点击科技创业咨询网 。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的规定: (1)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指一项技术或产品)。
企业要特别注意,申报时不要将几个项目组合在一起申报。 (2)经受理审查确定为不受理的项目,修改补充后可在当年再申请一次;经立项审查确定为不立项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企业也不能再申请其他项目。
(3)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对于引导基金的管理运作,地方政府一般会成立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行使引导基金决策和管理职责,管理委员会一般不直接参与引导基金的日常运作。
管理委员会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比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发改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前海管理局等作为成员单位。 各地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职务分配等均有区别,因此其权利重心也不相同,发改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前海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不同的引导基金中会扮演不同角色,并对引导基金的投资决策及管理模式等产生影响。
但总体来看,引导基金的管理主要归于发改委和科技部门两大系统,前者主要导向是推动本地创投业发展,后者则主要致力于推动中小科技企业融资。 对于日常管理及投资运作,各地引导基金的管理模式亦有很大差别:有的会新设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或以公司制设立并对其自行管理,有的则委托相关事业单位或外部机构管理。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认为,引导基金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立独立的事业法人主体作为基金的管理机构 比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门成立了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创投办),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运作,也是由专门成立的南京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负责。 2、委托地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政府投资平台公司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运作 比如石景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以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运作;石家庄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委托石家庄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
3、委托地方国有创投企业负责引导基金管理运作 如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为苏州元禾控股集团,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则委托广州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管理。 4、成立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由公司制引导基金自行管理 前者如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类公司并非引导基金的出资主体,而仅作为受托机构负责基金管理运作;后者如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由公司内部团队负责基金管理运作,内部治理按照《公司法》执行。
5、委托外部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管理 如上海杨浦区人民政府引导基金委托美国硅谷银行,金山区、闵行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委托盛世投资,绍兴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委托凯泰基金等。此外,2009 年成立的安徽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2012 年成立的荆州市创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均曾委托浦东科投作为其管理机构,也可算作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典型代表。
在基金管理费方面,对于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来说,一般会得到 2%左右的固定管理费。由于多数引导基金出于政策导向,主要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为主要目的,并无营利要求,因此,管理机构获得业绩分成的情况并不常见。
少数引导基金为鼓励基金投向本地,会设置一些奖励机制,比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定,按照市场通行规则,在各出资人收回对子基金实缴出资的前提下,将子基金投资净收益的20%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其余80%部分由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为鼓励子基金更多投资深圳本地项目,子基金到期清算时,对于来自深圳本地初创期项目的子基金净收益,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比例由20%提高至50%;对于来自深圳本地早中期项目的子基金净收益,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比例由20%提高至30%。
另外,部分引导基金决策机构通常会招标或指定一家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引导基金的资金托管银行,具体负责资金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并对基金运作负有一定的监管职责;大部分引导基金的资金的监管、拨付等工作划归当地财政局,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资金账户仅起到资金中转的作用,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此外,有的引导基金理事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引导基金运作绩效进行评估,日常运作中会聘请中介机构对所参股创业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及各类审计工作。
什么是创投:创投是创业投资的简称。
创业投资是指专业投资人员(创业投资家)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与一般的投资家不同,创业投资家不仅投入资金,而且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
所以,创业投资机构就是从事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的机构。 所谓“创投”概念是指主板市场中涉足风险创业投资,有望在创业板上市中大获其利的上市公司或者自身具有“分拆”上市概念的个股。
深市创业板市场将分步推进,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为创业板的设立拉开了序幕。目前国内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信息产业与生命产业。
具有创投概念的个股中,以投资创业科技园的居多,包括投资参股各著名大学的创业科技园。 如龙头股份、大众公用、东北高速、全兴股份、常山股份、中海海盛等。
创投概念的上市公司,一般属于高风险、高收益行业,投资者千万不可盲动,应以波段炒作为宜,因为其题材概念炒作成分偏重,风险较大,不属于市场价值投资的主流。创业投资是寻找开创适合自己的事业,投资是-投入资本获取利润。
创业投资其主要因素为资本。要是有了资本,创业的第一步也就具备了。
资本广义分为两种:第一,资金。有了钱你就可以投资,可以寻找可行性项目,就可以寻求合作;第二,智慧,它包含技术、专利等等。
有了它你可以融资,同样可以寻求合作。当然两种广义的资本都具备那再好不过了,创业投资只缺实施了!肤浅之谈见笑。
本文将以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为例 一、现金管理业务对于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集团企业客户的主要特点为成员单位众多,股权结构复杂,地域分布面广,甚至部分需要“走出去”的跨国集团企业的业务已经涉及到国外的范围。
伴随着集团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以及组织结构的不断复杂,集团整体的资金管理趋于多元化、复杂化。相比传统的单一企业的资金管理,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产生了许多新的特点: 1、集团资金管理工作日趋复杂。
由于集团成员单位的数量众多、地域分布广泛,集团资金管理的工作强度比传统单一企业资金管理的工作强度大幅增加,而且不同成员单位有不同的资金运用习惯,导致集团资金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冗繁,增加了集团对整体资金管、控制的难度。 2、集团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复杂多样。
集团企业内部成员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非常复杂,有的成员单位是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的成员是上市公司,另外可能还有一些经过联合或兼并而加入集团企业的成员单位,他们都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拥有法人地位。由于我国法规禁止不同法人进行没有贸易背景资金划转,集团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以及成员单位间的资金划转需要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实现。
由于传统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在自身能力以及适应法规等多方面已经不能满足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需求,因此必须通过银行的现金管理业务来协助完成企业集团的各项资金管理需求。 二、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的主要需求 资金管理的直接目的无非是加快资金的流动性,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实际业务中,集团企业资金管理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业务需求: 1、实现资金集中管控、保证正常收付。 集团通过对资金的收、付、调、拨、借、贷进行集中管理,实现集团对下属成员企业运营的有效管理与调控,避免内部单位各自为政。
集团将各成员企业盈余资金及时调入集团公司,确保资金的集中统一使用,可以利用规模效应追求更高的资金收益,使集团整体资金的运用更加科学合理。在加强资金管控的同时,集团还希望下属成员企业的资金收付不受影响,这要求商业银行既能保证成员企业资金的正常使用,又能达到资金管理的目的。
2、通过资金统一调度、实现以丰补欠。 集团内各单位业务范围、生产周期不同,形成了各企业在资金使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
就某一时间来说,在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的同时,其他企业可能存在着资金盈余;就某一企业来说,生产周期的某个阶段存在资金短缺问题,而在另一个阶段则可能产生资金盈余。通过集团的统一调度,可实现成员企业间现金的相互调剂,降低整个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融资成本或提高各成员企业富余资金的收益。
3、统一对外筹资,降低对外融资成本。 集团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集团发展的需要,如果在内部资金调度调节之后,仍然有资金缺口,可以通过规划整体的筹资需求,统一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借款计划,统一办理贷款筹措资金。
在保证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基础上,集团统一对外筹资能够提高自身信用等级,提高融资能力,争取到更加优厚的贷款政策,从而降低对外融资成本。 三、对集团企业资金管理需求的解决方案 1.建立多样化的集团账户架构,全面增强集团财务管控能力。
集团以及各成员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是企业资金的最终沉淀场所,集团总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账户可统一在某商业银行开立,集团借由对相关账户的余额管理、收支控制,实现对集团企业的现金流的管理与控制。 下面以工行为例,介绍如何通过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加强集团企业资金管理工作。
首先,工行可协助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在各自所在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提供最优质快速的账户开立服务,并按照集团资金管理的需要,提供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手动或自动的资金流动管理服务。 其次,对于财务高度集中管理的集团客户,工行可以协助其开立异地同名账户。
通过统一在集团总部所在地办理开户手续,实现在全国各地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工作,流程简便快捷,同时还可省去异地财务人员的各项成本及费用。 对于有内部资金调剂需求的集团客户,工行在基本账尸体系的基础上,为客户建立了财智账户一一资金池体系,在其各成员单位账户以及集团总账户之间建立起资金拆借的内部融资关系,通过集团内部的以丰补歉,实现集团自由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同时,通过财智账户独有的帐户体系,集团内部资金流动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划拨,在实现资金池功能的同时,最大限度的规避了我国法律中不同法人企业之间的不能直接进行资金划拨的风险。 对于设有财务公司的大型集团客户,工行针对财务公司的功能特点,提供功能强大的集团账户架构。
在集团账户中,财务公司在工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作为账尸体系中的一级账户,实现对所有账户的资金归集、实时监控以及余额管理;各成员单位在工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二级账户,收入资金实时上划财务公司(一级账户),支出资金实时联动财务公司(一级账户)对外支付。财务公司可以在保证各成员单位自身收支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实时实现集。
一、创新基金的宗旨 首先是支持技术创新。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要求在技术、工艺或产品性能上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其次是鼓励技术创业,培养技术创业企业家。
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由高素质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使其能够在创新基金的帮助下,利用其拥有或掌握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进行创业。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创企业抵御早期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渡过发展的困难时期。
第三是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按照产业链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形成功能部件研发和配套生产,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第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基金的建立,一方面通过直接资助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通过引导和示范,吸引和带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带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系的建立,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
二、创新基金的运行机制 创新基金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财政部作为政府机构负责制定创新基金运作规则,决定创新基金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指南》,并对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同时具有对创新基金项目的最终立项审批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咨询机构,负责审议确定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并对创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创新基金的办事机构,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从而实现了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三、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采取专家与企业背靠背的评审方式和竞争择优的评审制度。
专家由技术专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构成。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建立了专家库,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专家选取原则,并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严格的考评制度。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的立项审查过程规范,设有互相监督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内容既包括对项目技术水平的审查,也包括对企业综合实力的审查。
评审专家按照企业发展能力、项目技术创新性、项目产品市场、商业模式、企业财务状况、投资预算的合理性和自筹资金的可行性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审阅企业的申报材料。 四、创新基金本年度支持重点 创新基金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重点突出、管理规范、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全面胜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贡献。
2010年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是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作用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项目;围绕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的创新项目;以创业促就业,尤其是毕业大学生、研究生(包括海外留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业中心等创业服务机构内的创新项目;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已直接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阶段参股试点项目;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产品出口为导向的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符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适合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创新项目。 五、创新基金各类项目审查重点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特点和创新基金的支持政策,创新基金采取不同的项目类型给予资助。
各类项目的审查侧重点是: 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产品的研发初期、研发中期以及对于市场急需的、有较好创新性的产品中试阶段的技术创新活动。技术创新性包括新技术的发明、一项成熟技术的新应用、多项技术的集成应用。
对于研发初期的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企业领导者素质和创业团队状况。对于研发中期的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项目产品的技术创新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承担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基础条件。
对于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支持的目的是通过资助服务中的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服务业务水平和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快速成长,立项关注的重点是服务的技术含量和商业模式创新。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为技术创业提供孵化服务,为中小企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等服务业务。
支持的机构需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由浙江向上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筹建,是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工业园,毗邻下沙高教园区,总建筑面积23000 余平方米,园区主要由办公区,配套服务区,住宿区组成,建成后将能同时容纳200家创业企业。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创新性的把本土浙商资源和大学生创业群体链接起来,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唯一的民营市场化运作的创业园,也是开发区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创业园,机制灵活,服务有效。 传承浙商精神,经营浙商理念,结合浙商实践,培育创业人才,打造创新产业。
服务大学生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引导大学生创业,打造本土大学生创业第一平台。 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下,浙商大学生创业园结合开发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特别是紧跟当前浙商发展的趋势,依托创业园独有的浙商资源,辅以高教园区的人才智力资源,重点发展浙商回归企业“分部基地”经济以及大学生创业经济。
创业园投巨资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可为入园企业提供办公场地、住宿场所、物业管理、工商注册、财税服务、法律咨询、创业资金、人才推荐、市场开发、招商引资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为浙商回归创业提供契机,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平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创业型人才,为高教园区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服务。 按照现代企业运作模式,实行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商会、学术界等为支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开放式办园、开放式管理的运行模式,把创业园作为一个具有协调功能的市场化实体,贴近市场,并通过创业园这一平台回报和服务地方经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下设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和创业园指导委员会。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所有进驻的企业进行人员的日常管理、项目管理和组织各种评审、招标与考核。
创业园指导委员会由政府领导、学者、企业家、传媒人兼职组成,四位一体,负责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培训、管理与技术指导;同时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选拔、组成与考核。 致力于把园区打造成集“浙商回归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创业思想集聚基地、创业项目研发基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基地于一体的多功能体,响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现下沙”方针,实现由“建区”到“造城”的战略转变,为杭州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打响“创业在杭州”品牌和“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优质服务,为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创新强省,创业富民”的又一实践。
1、规模优势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建成后预计将容纳近200余家创业企业,届时将成为目前杭州市最大的大学生创业园。 2、浙商理念,引爆大学生创业经济 ⑴省外浙商“吸纳回归”,全国各地浙江商会推荐; ⑵省内浙商“人脉加盟”,浙商研究中心,浙商研究会等推荐; ⑶高教园区“在校以及应届大学生初始创业”,全方位、立体化的引导,招商; ⑷往届大学生“发展创业”;女大学生“专项创业”; 3、“两低”优势 根据对下沙高教园区近3000名大学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影响大学生创业决策因素的第一位为创业初期成本,第二位为创业项目行业,第三位为创业团队,第四位为交通。
低门槛创业进入机制: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将会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创业硬件,包括办公场地、宿舍、会议室、接待室、食堂、医务室等;除此以外,我们还将提供创业软件服务,包括提供一站式注册服务、财务服务等。同时我们将推荐合适的创业项目给创业者,使创业者的初期创业成本达到最低,努力营造较宽松的创业通道,形成轻松创业的氛围。
低风险退出机制:鉴于创业者能力水平的高低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将通过创业企业全方位评估体系,对园区创业企业进行评估,对于有发展潜力或发展迅速的企业,将予以重点支持(引入新的投资者等);对于发展一般的企业,将通过专家团队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后制定合理的发展框架或鼓励相关或同行成熟企业对其进行收购;对于发展滞后或创业失败的企业,园区将尽量促使现有成熟企业吸收其成员就业。 4、地理优势 四通路网,五洲商机:浙商大学生创业园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南临开发区主干道德胜快速路及下沙高教园区,北靠开发区工业用地块,东南望江东大桥,西临杭州客运中心,交通便利,配套较完善。
商业院校云集,创业激情无限:下沙现今拥有14所高校,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等商科性质院校云集于此,使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处于一个拥有无限创业激情的环境之中。 5、政策优势 四项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享受配套公共服务。
园区自有政策优势: 6、集约优势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建成后将容纳近200余家创业企业,成为杭州市目前最大的大学生创业园;同时,作为综合性的产业园,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产业,是综合了文创产业、科技产业、服务外包等产业的综合性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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