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和动态调整的原则,先期启动实施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创新基础较为成熟且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府组织管理机制的重大专项。
专项一:首都蓝天行动 重点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成因与预警预报研究、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任务。 到2015年,大气污染成因与传输规律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广应用7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生物燃气形成约6000万立方米生产能力。
到2017年,建立动态高分辨率的污染源排放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准确率,推广应用20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生物燃气形成约2亿立方米生产能力,全市工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比2012年累计减少50%左右,燃气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大幅降低,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重点任务分解: 1、大气污染成因与预警预报研究。
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成因、传输规律、源解析、源排放清单研究,大气中氨排放现状及来源分析,以及细颗粒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研究。
二是开展大气重污染监控及预警技术体系研究,开发监测仪器设备,提高重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 三是协助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体系。
2、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梳理并推广应用煤炭清洁利用、半导体照明、余热回收利用、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热泵等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
二是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技术。 在典型应用领域建设高效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
三是实施生物燃气产业科技示范工程。开展生物燃气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促进生物燃气规模化生产。
建设生物燃气科技产业化基地。 3、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市科委、市交通委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整车优化研究,采用高效电机提高整车驱动效率。优化整合零部件供应体系,提升关键零配件性能,提高整车性价比。
提高车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纯电动汽车使用价值。二是研究制定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
在财政资金补助和购车指标确认上给予政策支持,并在公交、环卫、邮政、物流、租赁、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示范应用力度。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完善公共领域运营保障平台、智能充换电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四是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4、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环保标准。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初步建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二是推进清洁生产。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开发区开展生态化建设。
三是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氨、餐饮油烟和道路扬尘治理。
推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专项二:首都生态环境建设与环保产业发展 重点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北京生态功能提升等任务。
到2015年,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10项以上重大创新成果,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使用规模、垃圾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首都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实现全市环保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提供科技支撑。 到2017年,形成20项以上重大创新成果,实现再生水出水稳定达到地表Ⅳ类水,重大园林绿化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95%,生态承载能力提高25%。
重点任务分解: 1、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饮水安全工艺提升和城乡供水保障,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动海水淡化应用及产业化。
二是开展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推广先进污水处理工艺和污泥处置技术,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培育一批水处理龙头企业。三是开展水环境保护、清洁小流域和水源地治理,防治水体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推广雨水利用技术。
2、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垃圾处置重点环节关键技术与装备的优化和示范应用,培育相关产业。
引导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装备向外地输出。二是推动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等的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
3、提升生态功能。市园林绿化局牵头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森林、绿地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提升,加快景观生态林建设、营造及多功能经营,提升健康绿道景观多样性与功能,推进湿地恢复与保护。
二是开展林木优良种质资源保护、繁育与利用,建设资源数据库和基因库,开展特殊濒危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培育、驯化及繁育优良乡土树种。三是开展生态修复技术推广应用与产业培育,以及土壤质量评价、污染防控与有机质提升。
专项三: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应急保障 重点组织实施城市运行效率提升、重点行业运行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和产业发展等任务。 到2015年,健全精细化管理机制,形成重点行业运行安全保障技术产品体系,集成一批高效实用。
行动计划于4月14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据介绍,行动计划是北京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京发〔2012〕12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回应了市人大、市政协等社会各界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支撑首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关切。 行动计划将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和重点任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为推动首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服务民生重大需求提供科技支撑。
行动计划初步确定首都蓝天行动、首都生态环境建设与环保产业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应急保障、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重大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突破及产业发展、数字化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培育、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面向未来的能源结构技术创新与辐射带动、先导与优势材料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等12个重大专项,将借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模式,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和动态调整原则,先期启动实施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创新基础较为成熟且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府组织管理机制的重大专项。 行动计划将通过组织实施重大专项,改革政府科技创新组织方式,促进各类科技资源、重大项目和政府资金、政策资源实现整合,激发全社会促进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推动形成政府服务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突出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格局。
行动计划首次实质性地提出分类管理理念和具体实施措施,根据科技重大项目创新阶段特点,将重大专项项目划分为政府直接组织开展、政府支持开展、政府鼓励开展三类,并根据创新链布局变化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政府在行动计划实施中将重视正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加快转变职能,加强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
重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加快研究探索新的创新政策,一方面加快研究供给侧政策,另一方面,重视研究面向市场和技术需求侧的政策,重点是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市场环境,加强消费政策对企业和产业创新的激励和支持。
2016年3月1日,公安部推出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正式实施。
此次出台的出入境政策主要服务在北京创新创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外籍青年学生四大类外籍人才,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 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方面,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公安部在出台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措施后,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出入境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政策实行的意义 政策放宽 此次的新政策措施建立了由市场主导、透明简洁的就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渠道,放宽在京就业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时限。
根据实际需求,取消在京就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的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对在北京已连续工作满4年,且4年内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连续4年工资性年收入(税前)5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国人,经现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新政立足为在京全心创业发展的外国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如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程序简化 另外,此次的新政策措施大幅缩短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申请永久居留的审批时限,为就业类外国人办理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相关委办局制定细化标准和办理流程。
同时,对申请永久居留的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审批期限由180日缩短为50个工作日。 已办理并持有人社、外专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明来京工作,来不及办理就业手续的外国人,可以直接凭工作许可证明以及雇用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入境后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也可以向首都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后按规定办理相应期限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服务提升 此次新政也提升了相关部门的服务水平。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在海淀区双榆树北里甲22号院设立了公安部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负责为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受理、审核涉及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的永久居留、居留许可和签证的申请,发放证件,提供咨询服务。
该服务大厅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 全市其他符合此次出入境政策措施的外国人可在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和首都机场口岸出入境办证室办理相关业务。
新政服务4类外籍人才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主要针对北京创新发展中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创业外籍华人、外籍青年学生和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四大类外籍人才的迫切需求,着重解决制约吸引和聚集各类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颈,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公安部在中关村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并缩短审批期限;对中关村市场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实施积分评估制度;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长期创业的外籍华人提供申请永久居留的便捷通道;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在中关村短期实习;允许在京高校外国留学生在中关村进行兼职创业等。
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中,还包括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如允许工资收入和纳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畅通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允许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后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允许外籍和港澳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 这些政策措施将为北京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良便捷的出入境软环境。
据悉,此次出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出入境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入境、激发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热情、服务外籍青年学生创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将极大促进北京特别是中关村吸引聚集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对北京聚集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税务优惠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规定不能减免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两年。
办证绿色通道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营性经营项目允许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
贷款利率优惠
金融机构要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以是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要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降低或稍微上浮。
政府扶持
各级政府要在就业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制定具体措施,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人才服务优惠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创办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收费。
创办企业的毕业生及其所在企业的员工可分别享受一次免费或优惠参加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或测评服务。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建设,北京市近期出台了《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快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一项重要任务。北京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方案在改善投资环境、贸易便利化、人才保障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谈绪祥26日在一个发布会上表示,新出台的这份方案,从投资环境、贸易环境、生产经营环境、人才环境、法治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政策措施。他举例说:“比如在投资准入放开方面,加快放开部分竞争性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在投资审批效率方面,制定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再压减50%的核准事项。在商事服务方面,逐步扩大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范围,实现行政办理人员与企业申请人‘零见面’。”
投资环境的改善对于外资企业来说也是利好消息。据北京市商务委副巡视员赵卫东透露,为了促进外商投资,北京市还将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一是开放的行业更多,深化方案新一轮一共提出了10条放宽外资准入的清单,涵盖了航空运输、文化艺术、银行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等行业。
二是市场的准入限制更少了。比如像在科技服务领域,现在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像在金融服务领域,研究允许新设或者改制设立的外商投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人民币的业务。”
除了投资环境更加开放之外,这份方案还聚焦企业最关注的产业发展、创新环境、税费改革、供地政策等方面制定相关改革措施。比如,在产业政策方面,分行业研究出台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政策;出台加大市级财政对各区个人所得税征收奖励力度的政策措施。
在科技创新方面,设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转化等。 而在人才引进和保障方面,方案也推出了相关的激励机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谈绪祥说:“在人才落户方面,修订人才引进政策标准,大力引进优秀投资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人才引进落户。在人才发展方面,在市属上市公司、非上市科技型企业中试点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政策措施。
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力争用2—3年时间在 重点产业功能区和人才密集地区开工建设至少10所左右优质中小学校。”。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建设,北京市近期出台了《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快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一项重要任务。北京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方案在改善投资环境、贸易便利化、人才保障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谈绪祥26日在一个发布会上表示,新出台的这份方案,从投资环境、贸易环境、生产经营环境、人才环境、法治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政策措施。他举例说:“比如在投资准入放开方面,加快放开部分竞争性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在投资审批效率方面,制定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再压减50%的核准事项。在商事服务方面,逐步扩大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范围,实现行政办理人员与企业申请人‘零见面’。”
投资环境的改善对于外资企业来说也是利好消息。据北京市商务委副巡视员赵卫东透露,为了促进外商投资,北京市还将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一是开放的行业更多,深化方案新一轮一共提出了10条放宽外资准入的清单,涵盖了航空运输、文化艺术、银行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等行业。二是市场的准入限制更少了。比如像在科技服务领域,现在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像在金融服务领域,研究允许新设或者改制设立的外商投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人民币的业务。”
除了投资环境更加开放之外,这份方案还聚焦企业最关注的产业发展、创新环境、税费改革、供地政策等方面制定相关改革措施。比如,在产业政策方面,分行业研究出台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政策;出台加大市级财政对各区个人所得税征收奖励力度的政策措施。在科技创新方面,设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转化等。
而在人才引进和保障方面,方案也推出了相关的激励机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谈绪祥说:“在人才落户方面,修订人才引进政策标准,大力引进优秀投资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人才引进落户。在人才发展方面,在市属上市公司、非上市科技型企业中试点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政策措施。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力争用2—3年时间在 重点产业功能区和人才密集地区开工建设至少10所左右优质中小学校。”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85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