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鼓励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制订了相关的政府性的条文以便下级行政政府和机关参照执行:
●国家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提供方便。对在某些学科和专业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可按国家现行规定渠道获得经费支持。
●按照国际惯例,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合作单位要给付合理报酬。对短期聘用的留学人员,单位可根据其业绩大小,经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报酬。对从事中介活动的,可收取中介费或佣金。对合作研究、合资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
●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人才需要和财力可能,适当拨出专款对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从事国家重点研究项目和短期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根据承担的项目和任务,经申请批准,国家或地方政府及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投入。
●保护海外留学人员的知识产权。保障留学人员在专有知识、技术专利、科研成果或合作和委托研究开发的科研成果等方面享有的知识权益。个人科研成果在知识产权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预先与合作单位商定,留学人员按有关规定分享。所得税后收入可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国家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到国内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科技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享受优惠政策。在国内创办企业的,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支持,在企业注册、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商检等方面,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供服务。
●对在中国任职的留学归来人员中的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可以提供入出境便利。对需多次临时入境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多次入境有效“F”签证,对需在华常住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对需要多次出入境的,同时发给与外国人居留证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签证;对申请在华定居(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批准同意发给永久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上述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或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各地厅局级人事部门的证明文件。对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可凭中国护照、副省级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证明,在购买住房、子女入学入托及就业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海外留学人员在国内创办企业、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等,根据需要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工作人员,各地人事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帮助,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一、资助标准提高 依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修订后的《资金管理办法》将一等资助的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 100万元,二等资助的标准从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等资助的标准从 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还增加了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的条款。
此前政策要求用于一等资助的补贴资金不低于创业资助资金总额的50%,新政策将该比例下调为30%。据估算,按照新政策,获补贴单位数可增加20%,有利于扩大资助覆盖面,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凸显补贴资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初心,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到深圳创新创业。
二、取消多项要求 修订后的《资金管理办法》取消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深圳市居住证》的材料要求;取消了提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要求,调整为在申报表格中提供证书号码由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查询比对。 三、优化审批流程 修订后的《资金管理办法》取消由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审核材料的流程,调整为全部申报项目均由留学人员企业向注册地所属辖区人力资源部门 直接提出申请,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外专局。
加大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力度,要继续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鼓励留学人员以不同方式为祖国服务。
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制订和实施留学人才回归计划,重点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建立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引才机制。
建立全国统一的留学人才信息系统和留学人才库,完善留学人才的评价认定制度,提高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回国资助力度,切实解决留学回国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制定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政策,大力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建设。健全留学人才为国服务的政策措施,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为国家建设作贡献。
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积极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制定和实施国家引进海外人才规划,建立海外人才评价和准人制度。
重点引进高新技术、金融、法律、贸易、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以及基础研究方面的紧缺人才。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则,抓紧制定投资移民法、技术移民法和海外高级人才聘用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聘用海外高级人才从事公务工作的办法。对引进的海外高级人才实行在华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制度。
鼓励和吸引海外华人华侨专家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建立和完善国际人才市场,发展和规范引进海外人才中介组织,保护应聘海外人才和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 14号)第5条至第8条规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办企业,凭《北京市海外高层 次人才工作居住证》享受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待遇,在企业注册、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商检等方面给予便利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大学 和科研机构以及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 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的平台,集聚一批海 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办企业,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估的,由市级财政给 予一次性资助,市政府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给予优先支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推 荐申请国家或市级科研及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整合现有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形成 多元化投融资平台,为创业企业提供稳定的发展资金支持;通过投资与担保绿色通 道,提供担保费补助和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在境内 外资本市场上市,给予一定补助资金,用于补贴企业在改制上市中发生的相关费 用。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办企业的,享受国家支持中关村科技园 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产业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以及 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政策。
根据《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第6条 至第10条规定,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可凭护照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政府提 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申请市、区县政府设立的各类中小型企业创业引导资金 的,优先给予支持;取得银行贷款的,政府给予部分或全部贴息支持。创办高新技 术企业的,可享受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工 业园等各类园区建立创业种子资金和信用担保资金,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资本支 持和融资担保服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资本等按照国 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留学人员风险投资基金,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人,经有关部门认定,可免征营业税;创业取得的合法收人,依法 纳税并经税务部门审核开具专用凭证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者汇出国(境)外。 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企业发展方向符合首都产业发展定位且近三年平均年纳 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需引进外埠技术研发和管理骨干的,在科研孵化、资金支 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
留学回国人数已达180。
96万人,仅2014年一年就有36。48万人回国,相当于2001年回国人数的三十多倍。
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论坛组委会主席、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主任王辉耀表示,最近几年留学人员回国人数逐年增加,出国人数和归国人数的差额在逐年缩小。 中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海归群体是中国最好的人才库,而海归回国的一些政策壁垒依然存在,中国需要建立良好的政策让他们安心回国创业,加强创新的力度。
除了就业,不管是留在海外还是回国发展,很多留学生在毕业后选择了创业。 据报道,近年来,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人数大增,留学生创业热情空前高涨。
一名在哈佛学建筑设计的留学生今年毕业后想到利用互联网把建筑设计的资源整合起来的创业项目;另一毕业于美国南加大(USC)中国留学生则独辟蹊径,在毕业之后将中国宣纸引进美国,落户洛杉矶,开启创业之路。 同时,在回国的留学人员中,创业或者加入创业公司渐成趋势。
《中国青年报》联合某招聘网站进行的调查显示,当问到职业选择时,多达54。0%的留学人才回答是“创业”。
截至2014年底,中国已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305家,入园企业超过2。2万家,6。
3万名留学人员在园创业。随着国家不断增多的扶持优惠政策,毕业后的留学生纷纷加入回国创业浪潮中,并显示出不可替代性。
除了北上广等大城市的扶持政策,国内各地市为吸引海归人才也纷纷“大显身手”:江苏吴江出台政策“鼓励海归创业带动就业”;成都推出“大学生、海归创业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有的地区除给予创业补贴,还增加住房补贴、解决户口等优惠政策,向海归抛出橄榄枝。
中国海归发展报告显示,互联网、IT和通信等高新产业领域是海归创业最集中的领域,几乎占了70%,而随着中国服务业的高速增长,20%的海归进入咨询、法律服务和教育等知识经济领域。
2016-2017年深圳留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及创业补贴重点资助9大领域项目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重点资助9个领域的项目:(一)信息技术,包括通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集成电路、微电子技术等;(二)新材料;(三)新能源;(四)生物医药技术;(五)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六)现代农业高技术;(七)环保技术;(八)引进国外信息、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的中介服务业;(九)我市鼓励和优先发展的其它重点产业,包括物流、金融、文化等。
所在企业须成立6至36个月哪些海归可以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据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是:(一)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同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市居住证》;(二)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三)申请人为个人的,出资至少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含技术入股,下同)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申请人为团队的,2人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申请人出资额不少于受资助额度的2倍;(四)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五)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人员,运作正常;(六)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6至36个月之内。
补贴分两笔发放留学人员企业在本市、区留学生创业园内的向受委托的辖区留学生创业园提出申请,留学生创业园外的企业直接向所属辖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将留学人员企业的申报材料报市外专局,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市外专局与获资助的留学人员签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合同书》,在一年内分两次将资助款拨给申请人所在企业。“海归”来深圳创业可获最高补贴资助50万据了解,深圳近年来为吸引海外人才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形成了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的长效机制。
通过发放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打造留学生创业园(产业园)等引智载体,为海外人才搭建起广阔的创业平台。前不久,年度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发放,53位留学人员获得合计1350万元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
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重点补贴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金融、文化、现代物流等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留学人员深圳创业优惠及相关问题政策解答1、留学人员来深圳创业和工作,需办理哪些手续?答:根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出国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和工作,须向市外国专家局提交本人护照、学位证书,以及我驻留学国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学历、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应提供本人护照、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包括研究论文、科研成果)、国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不办理入户的,由市外专局发给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制的“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明书”,可享有深圳市户籍人口待遇。若愿意落户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可凭市外专局开具的证明直接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配偶调动时不受调干、调工指标限制并免调干、调工考试。2、留学人员在深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答:根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市科技研发资金每年另安排2000万元,资助留学人员企业研发。
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一是建立、完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二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在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贷款贴息。3、哪些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答: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一)申请人应获得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同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1年以上的《深圳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市居住证》;(二)留学人员为企业的主要发起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及以上职务)。其出资(含技术入股)至少超过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5%;(三)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3个月至18月(企业注册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止来计算);(四)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人员,运作正常。
此外,资助的重点产业包括:信息技术,包括通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在如今的生活中,日常出行怎么能离开一部代步车呢。对普通大众来说,除了车子本身的价格之外,购车需要上缴的税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然而对于归国的留学生而言,购车是可以免税的。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归国留学生想要购买交通工具,学生可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具体可以免税多少,依据学生购买车的类型以及价格而定。
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很多留学生,国内户口是在二线城市。归国后,来到一线城市打拼,那么想要落户怎么办?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可进行户口的办理: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出国留学时间一年以上(满360天)
申请在有些一线大城市落户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做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
如果学生是高学历,高学术归国人员,当你进入国家相关研究机关时,你的职称同比国内其他人员,要高出好几个等级。而且中国的国家机关也是比较重视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以及教育。
除此之外,额外的补助以及相关资金的支持也非常大。比如中国的中科院,中科院有百人计划,科研经费大概是两百万,还有几十万的住房补贴等。除了对自己本身发展之外,对于自己的子女也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有些地区,通常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择校入学。
个人创业政府支持
很多留学归国后的学子,并未直接投入公司上班,而是自己开始创业。不过,创业多有艰辛,尤其是资金问题。我国鼓励归国学生创业,同时也给相关优惠以及支持。据相关政策规定,留学归国创业人员,最高可领取最高十万元的无偿资助,大部分人拿到十万元,少部分人拿到八万或者六万元。对于办公区的租金,学生也可享受部分优惠,如一些留学生创业园提供第一年40平米免费办公室,第二年按实际租金的60%收费等。不同城市不同创业园区,优惠大小也是不同的。
事实上,国内对海归求贤若渴的单位仍然很多,只不过他们不再单单看重洋文凭,更重要的是吸纳具有真才实学、深谙国内外文化异同之道的高层次海归人才。
此外,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政策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其中大部分政策对优秀的留学人才有所倾斜。比如中国教育部出台的鼓励留学人员回国的重要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是重点的引进对象,他们必须具有良好的留学背景、国外的工作经验和国际化的眼光等等。
此外,归国创业成功人士王辉耀也建议留学生毕业后最好在国外工作几年,积累与国内就业市场相对接的工作经验后再回国工作。
北京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优惠政策
1. 进驻企业可以享受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企业创立之日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第四至第六年减半按7.5%征收,第七年开始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 海淀创业园为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提供低房租优惠。即每个企业在适当的营业用房面积内(60平米),第一年免收房租;第二年按市价的40%,第三年按市价的70%收取房租。
3. 留学人员在中关村创业大厦办企业可以享受海淀试验区管委会给予的优惠政策
(1)优先获得海淀试验区管委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资助补贴资金,总规模每年不少于200万元;
(2) 优先推荐入驻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3) 定期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各种人才洽谈会、产品展示会、展览会;
(4) 免费为入驻企业举办各种培训班和专题讲座,解答有关政策问题,对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进行诊断;
(5) 优先安排留学人员子女入学;
(6) 优先取得海淀试验区管委会提供的购房贷款贴息。
4. 留学人员在中关村创业大厦办企业,还可享受北京市政府鼓励留学人员回京创办企业的优惠政策。
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给归国人员提供各方面的帮助。
(网站上是这样描述的.具体的情况您应该打电话询问一下相关部门会比较准确)
参考:
/chisa/article/20040322/20040322189690_1.xml
http://www.0060.org/bbs/viewthread.php?tid=7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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