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政策:(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能入选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说明学校硬件和软件相对来说还是不错的,国家财政支持也不错,如果不相信的话,看看那么多学校在申请进入这个名单,然后用你的小拇指头思考一下,估计就可以理解了。
O(∩_∩)O~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参考下,当然得估量下自己的分数,呵呵。 山东省已经有6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分别是: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 (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 相关资料: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我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
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引领我国健康持续发展。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世界风筝都、纺织名城——潍坊市,创建于1978年,2001年8月成建制晋升为“山东纺织职业学院”, 2006年4月更名为“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2008年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之一。 2001年学院被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004年在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2007年在山东省高校工委组织的德育评估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被评为“中国特色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学校”和“中国企业教育百强”。
学院设置专业41个,占地2121亩,建筑面积34。4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6036万元,纸质藏书64万余册,固定资产4。
2亿元。 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特色专业3个、示范专业2个、教学团队1个。
学院是中国纺织服装高职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学会副会长单位、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及管理人员培养牵头单位等。 2002届毕业生马晶晶获全国商业技能比赛第一名,并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5至2008连续四年获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一等奖; 2007年获全国职业院校纺织面料设计大赛金奖。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现代纺织技术、服装制版与工艺、化纤生产技术 地方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纺织品设计、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纺机方向)、应用韩语 淄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7月,是一所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淄博化工学校、淄博商业学校、淄博城市建设职业中专、淄博工贸职工中专、淄博公用事业技工学校合并升格为淄博职业学院 2009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省轻工美术学校并入淄博职业学院 校园占地面积2077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
2亿元,馆藏图书100余万册。共有19个系,60个专业。
形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等46个大专专业,涉及制造、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农林、土建、电子信息、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和艺术设计等十二个大类,基本覆盖了区域产业结构对人才的需求种类。 现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门山东省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实训基地、9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19项国家专利、9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主编教材、98项省级以上立项课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学院的数控技术、电子电气与自动化技术被评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电子电气与自动化技术中央财政支持170万元;“市场营销学”、“电工电子技术”、“应用微生物基础”和“财务会计”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5年组织开展了“质量管理年”活动,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6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 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学制药技术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数控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所在专业群---计算机控。
看你报哪个专业了。但从将来的就业来讲,似乎山东工商学院让人更有好感,更容易就业吧!
学院概况: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是一所教学型、多科性、有特色的财经类高等学校。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学校占地1392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3万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编辑出版有《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煤炭经济情报》2种学术期刊。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工商管理等4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100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38人,其中教师755人,教授95人,副教授199人,博士1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等20名。学校下设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服务外包软件学院)、国际商学院、中加高等应用技术学院13个二级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和大学外语教学部等4个基础课教学部,煤炭经济研究院、半岛经济研究院等22个科学研究院(中心、所)。
学校重视科研与学科建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煤炭企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半岛经济研究2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煤炭经济和半岛经济研究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2009年,学校管理学科进入中国大学管理学前100名。近五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教育部发展规划项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等纵向项目384项;出版专著和教材146部;在《中国科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711篇,三大检索论文199篇;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获山东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74项。
目前学校拥有操作系统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项目管理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拥有经济数学基础(一)、计算机学科导论、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统计学、行政法学、操作系统、基础会计、技术经济学、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等10门省级精品课程,工程管理、统计学、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等5个省级特色专业,市场营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经济数学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等3个省级教学团队。2009年学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国家竞赛中屡获大奖。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优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和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已与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秉承“惟平惟准,近知近仁”的校训,全面实施“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战略,积极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生态校园,为建设有特色开放式工商大学而奋斗。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市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于2000年10月在原青岛市职工大学的基础上成立,2002年4月与原青岛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原青岛市职工大学成立于1977年;原青岛教育学院成立于1951年,著名生物学家、教育家童第周和国学大师陆侃如曾任学院早期领导人。
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五届第十六次全会上的中共中央党的精神,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推动青年创业行动,引导青年创业和自谋职业,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问题,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共青团精神的落实国家开发银行。
山东省委、国家开发银行在山东省市分行共同决定,具体实施方案为“小额贷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一、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和利率(贷款)。40岁以下的年轻创业者第一次;年轻创业者不到2岁就开始创业的小企业40家;能够促进青年创业和就业的企业。
(二)贷款限额。第一个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单量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青年企业家两企业贷款单户通常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企业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
(三)贷款期限。一般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贷款利率。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社会瓶颈项目贷款利率管理的指导意见。
在省(市)、县政府信用平台,贷款本金还款保证的项目,按照第三的指导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在优惠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根据小额贷款利率的贷款模式,由开发银行确定当地合作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创业青年贷款利率良好信用记录。
二、贷款运作模式(1)经营模式。山东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运作根据当地实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融资平台,保障和管理本地企业发展和青年创业的选择等方面的具体特点,不仅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行模式和实际。
贷款运作模式分为批发贷款模式、贷款模式和直接贷款模式三种,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积极创新,但原则上鼓励批发贷款模式和贷款模式。批发贷款模式是指发展当地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平台或组织在新的批发融资平台贷款,融资平台模式,以委托贷款有效地向年轻企业家或企业贷款。
贷款模式是指银行向当地开发银行提供贷款合作,当地合作银行向当地青年创业者或企业贷款模式。直接贷款模式是指开发银行直接向企业贷款的模式。
(二)运作主体。1、省委、省联合实施青年创业小额信贷项目,具体工作由山东省青年创业行动指导中心和省客户服务负责人三。
2、贷款项目由各级组织向省青年指导中心推荐的创业行动,经省银行批准。与开发银行合作建立了中小型企业贷款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全省三的客户征求当地贷款平台咨询意见。
3、批发贷款、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委托贷款恢复委托省级委托贷款平台负责当地社区组织协助。4、直贷、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本金回收由省银行负责省青年创业行动指导中心协助。
5、贷款、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服务回收由当地合作银行负责当地组织协助。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
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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