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已在福州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
2.申报人须是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台湾青年。 3.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创业项目已获得省、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工商注册开业年限以申报当年5月1日为截止时间。 另外,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或“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初赛获奖项目,在福州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可免于评审直接申报获得相应资助。
对创业者来说,根据创业条件的不同,其创业条件大体可分为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
它们对创业者的创业活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社会条件 社会条件主要是指创业主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如政策条件、家庭条件、工作学习条件、人际关系条件等。
创业者充分利用这些条件,是创业者打开创业局面,顺利进人创业角色的基础。 政策条件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共同存在和发展。
这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了广阔的创业舞台,使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空前发展。如,华中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李卫武,任教期间曾主编了中国第一本《农村发展经济学》,成为我国有特殊贡献的农业专家。
为使自己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科技生产力,他邀请了8名教授,集资20万元,创办了畅想公司。他们开发了新一代EM产品,并把产品拿到田间地头,与园区工人、当地农民共同试验;产品试验获得了成功,彻底解决了困扰农民的鱼泛塘和死鱼等问题。
目前,李卫武针对公司实际,提出了“教授公司,治菌制剂,虚拟形态,网络经销”16字方针,使畅想公司的产品遍布了11个省市,该公司己成为中国最大的民营生物工程产业基地。 李教授下海闹革命的成功事例说明了有利的政策条件为创业者的创业活动提供了宽松的外部创业环境。
家庭条件 家庭是创业者早期接受启蒙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摇篮。每个创业者的家庭条件都因人而异,无论家庭条件好还是家庭条件差一些,对创业者来说都有可以利用的有利因素。
有的家庭条件相对好一些,如家庭主要成员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地位或影响,使创业者早期便能结识一些有利于创业者将来从事创业活动的关键人物。也有的家庭是继承并在不断从事或扩大家庭传统的创业项目,多年的经营,为创业者提供了大量的经营经验和经营项目,加之生产或经营技术的传统垄断性,使创业者在创业活动中往往容易成功。
如,南京鼓楼洗染店的织补工陶树琴,下岗之初到劳务市场应聘,当她挂着“织补工”的牌子来到劳务市场时,没有想到有好几人请她回家织补衣被。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她发现随着时代的变迁,都市人会织补的越来越少,而生活中人们又时常遇到这样挠头事。
原本一件好衣服,因不小心挂破一个小洞,扔掉有些可惜,因此,人们正寻求一个专业织补行业的产生。 当她得知这一信息后,根据自己的特长,决定在南京市摆起第一个织补摊。
到目前为止,她已培训出30多名织补人员,分布在盐城、马鞍山等地,从此走上再就业道路。 也有一些创业者家庭条件很一般,有的甚至较差,但这并没有影响创业者的自信心和其创业活动。
自古到今仍有许多创业者,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通过自身的艰苦努力而逐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人际关系条件 人际关系条件对创业者来说也十分重要。
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人际关系,对创业者顺利完成创业活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所谓的人际关系条件主要是指创业者在自己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的空间内,通过交往而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对创业者从事创业活动有促进和影响的各种有利条件。
人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其社会属性主要通过人的社会行为体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个体的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不可能脱离这个社会群体,总要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人发生联系。 这样,创业者总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逐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网络。
这个网络对于创业者来说,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同时;作为创业者还要学会充分利用和调动这些有利因素,使其能最大限度地为创业活动提供援助。
众所周知,三国中的刘备早期不过是一个卖草鞋的没落皇家后裔,之所以能够在后来成为三国鼎立之一的一方霸主,其主要原因是利用好几个关系。 一是宗族关系。
因为刘备自称是汉皇后裔,因此,世人及宗族中多予以同情,其中荆州避难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结盟关系。
关、张为刘备赢得一方天下立了汗马功劳,二人之所以能做到舍命保刘备,是因为“桃园三结义”的原因。三是人情关系。
三国局面的出现,诸葛亮功不可没,其之所以能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无非是为了报答三顾毛庐之恩。 因此,尽管刘备文不及孔明,武不如关、张,但由于他能充分利用各种关系,才使其建功立业。
可见,人际关系条件对创业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2、自然条件 自然条件主要包括创业者的生存环境条件和创业者自身条件,生存环境条件对创业者从事的行业往往影响较大,而创业者自身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创业者的创业活动能否获得成功。
客观生存条件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表明我们的祖先对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认识和分析是比较全面的,利用也较为合理。人的生存总是离不开一定的自然地域和社会空间。
从生存地域而言,有的是平原,有的是山区,有的是城镇,有的是乡村。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区域,只要有人类居住,就说明了这个区域能为人类生存提供相应的能量与资源。
愿意从事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创业者就应选择城市。愿意从事养殖、种植行业的创业者,就应选。
一是看你的经营规模;二是看你的经营方式,主要是零售还是批发;三是根据你的市场销路;四是根据你的资金情况等等来决定。
办公司开始麻烦些办理证照的费用也要多些,但是: ---企业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其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而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一般不能转让。
----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企业享有广泛的经营自主权,包括依法申请贷款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贸经营权、获得有关技术权、广告发布权、商标印制权、招用职工权等。而个体工商户在土地使用、外贸经营、广告发布、商标印制及招用职工等权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五是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等等。 下面是办公司的工商登记的基本程序。
其余不同企业类型的登记欢迎你到 生活与法补给站看看吧,里面都有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一人公司除外)设立登记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3、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 4、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0.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超过部分按0.04%收取;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每个副本收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5、《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6、《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适用。
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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