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深圳赛区暨第六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它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
大赛设立奖金和3000万的创赛专项资助,对接政府创业资助、银政企合作贴息资助和股权有偿资助,吸纳4.5亿元社会创投资本,提供大赛合作银行授信优惠、大赛创投对接服务平台、孵化器场地优惠等支持政策,让参赛项目在大赛中每晋一级,均可获得相应支持,并择优选送参与国家赛; 创投机构将提供免费商业运营和管理的咨询,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和发展目标。本届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中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认真贯彻实践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文件要求,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促进高分子材料及其相关专业领域“产、学、研结合”成果转化,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定于2016年10月17日在青岛市举办“第四届中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PMC)”(以下简称“PMC大赛”)。
一、指导思想 PMC大赛以“创新创业·中国梦—中国化工新材料”为主题,以原创性、先进性、实用性为原则,充分发挥PMC大赛在科研与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积极作用;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自主研发能力,鼓励大学生热爱专业、关注行业发展,投身高分子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开发实践,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校企互动的国际化展示平台,引导和扶持项目转化或直接对项目进行孵化。二、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青岛市科技局、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2、承办单位 青岛橡胶谷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3、其它组织1)大赛设竞赛组织委员会和竞赛执行委员会2)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对本届大赛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3)竞赛执行委员会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赛事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开展成果宣传与转化工作,对赛事及相关成果开发的合法性负责。
竞赛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橡胶谷集团,负责赛事筹备和举办等相关工作。4)竞赛执行委员会组建以石化行业及企业知名专家为主体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依据《PMC大赛规程》开展技术评定工作并保障评判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大赛日程 初赛报名:2016年6月20日截止 初审阶段:2016年6月20日至8月20日 决赛阶段:2016年10月17日至20日 四、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高分子及相关专业,欢迎境外相关高校、院、所派队参加,参赛队员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五、大赛报名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为院校初赛报名阶段,采取网络报名方式2、大赛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分为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三个组别。
各院校应在院校初审选拔基础上报名,每个院校每个组别限报1-3支参赛队伍,每队配备指导老师1名。指导老师只限于赛题与方案指导,禁止直接参与方案内容撰写或直接负责某部分竞赛内容。
六、参赛作品及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涵盖高分子材料领域的橡胶、塑料、涂料、胶黏剂、功能材料5大板块。作品征集侧重于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的设计研究与应用开发,如新材料配方与技术、检测技术与设备、模具、生产工艺的创新研制与改良,鼓励创新型、应用型研究成果及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产品。
作品形式不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项目报告、发明专利(以受理号为准)、成果产品等。参赛作品须已通过实验室小试(提供所在院校或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出具的小试报告),并具备中试的可行性和试验条件,有充分的理论技术基础、真实详实的实验数据。
七、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院校推荐报名、初审、决赛三个阶段。1、报名阶段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为院校初赛报名阶段,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本阶段完成院校推荐报名和全部申报材料递交,包含院校内部组织的大赛推广及所有海选代表团队信息,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报名请登录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PMC大赛报名”链接。参赛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及具体赛务事项,请登陆PMC大赛官方网站,下载《竞赛作品申报书》等资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初审阶段2016年6月20日至8月20日为专家组初赛评审阶段。根据作品所属领域按初评作品数量的30%遴选出决赛入围名单,并在PMC大赛官网、微信平台公示。
3、决赛阶段2016年10月17日至20日(周一~周四)为决赛阶段。决赛地点为青岛市橡胶谷。
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各参赛团队依次报告作品,并进行作品设计演示(PPT、视频等简要介绍作品构思、主要创新点、模型展示等),每队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和问询,参赛团队答辩,根据参赛作品的成果水平、完成质量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定获奖作品名次。
八、大赛奖励 设立学生组奖和组织奖两类奖项。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及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颁发。
大赛总体获奖比例为初评组作品数量的30%,按照以下比例设置奖项:1、学生组奖项 一等奖:获奖比例5%,2万元奖金+奖杯+证书+3年免费创业场所 二等奖:获奖比例15%,1万元奖金+奖杯+证书+2年免费创业场所 三等奖:获奖比例80%,奖金+奖杯+证书+1年免费创业场所 特别奖:帮助优秀项目对。
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帮助的。
依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扩展资料: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相关要求规定: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可以。
是可以一个人参加两个项目,但是只能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其它项目就只能作为成员参加。”互联网+”创业大赛中一个人也是可以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另外一个项目的团队成员报名参赛。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已成立公司的,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故一个公司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赛。其它竞赛在审核不严格的情况下,可以一个充当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大创”与“互联网+”是绝对不能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摸鱼的。“互联网+”创业大赛毕竟是通过学信网账号报名,有记录的。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立项项目。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要求,118所部属高校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了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8年9月18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各单位上报的39575项计划项目汇总名单予以公布。其中,创新训练项目32807项,创业训练项目4769项,创业实践项目1999项。
第六届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
企业组参赛条件: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3.2013年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团队组参赛条件: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建议先开展 职业生涯设计大赛
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1、大一新生刚来,没有知识积累与人脉积累,开展技术性较强的比赛不适合;
2、面向大一的同学开展 职业生涯设计大赛 可以使他们先想想自己大学四年怎么度过,有了明确的目标不至于荒废四年的美好时光;
3、大一新生可能会在学校接受一些关于 职业生涯设计 方面的知识,{我们学校(neu)在大一上学期就有相关的教育与讲座}此时开展这个比赛,他们可能会有点基础;参加的同学也更多些。
至于 创新创业大赛的话 我参加过,需要组队,需要经常上网,特别是对某些专业性的知识要求相对大一的新生来说有点高;机器人设计大赛就更别提了。
影响力的话:挑战杯比赛很大(就是你所指的创新创业大赛)、而机器人设计大赛在计算机与软件领域影响力也大,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的话,好像兴起不久,不过也有全国的比赛。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93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