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2015〕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老蒋对最高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逐条释义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释义] 本条是对民间借贷主体范围的界定,在其实质内容与形式上均区分于金融机构的借贷,后者主要是指公司信贷与个人贷款等行为。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释义] 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是借贷关系的真实出借人。否则,路人甲捡到一张借据、收据、欠条就可以获得一笔不义之财岂不是没有天理?!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释义] 首先,新版的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其次,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先后之分,即约定→补充约定→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推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释义] 首先,对出借人而言,保证人担保可分为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两种形式。
两者的区分点在于保证人的外部责任形式上:前者,出借人可以单独向保证人或借款人主张偿还全部借款,也可以向保证人与借款人各主张一部分得到全部借款;后者,出借人只能先向借款人主张全部借款,最终无法全部执行借款时才可以就剩余款项向保证人主张;其次,无论是哪种形式,借款人都是终局责任人;最后,在诉讼形态选择上,让作为最终责任人的借款人作为必须到庭参诉的被告都更有法律效果。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七条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释义] 第5~8条是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刑民交叉”问题的阐释。首先,在借贷行为的定性上,应严格区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第二,涉嫌集资犯罪行为虽与借贷行为有关联但不属于同一事实;其次,在刑民程序的协调上,“先刑后民”的做法更加有利于公检法三机关在处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时步调一致;最后,在实体责任的确定上,民事审判中对借贷事实的认定上要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相对而言,刑事案件对证据的证明标准上要求更为严格,这就更加保证了对要件事实认定上的科学性、准确性与客观性。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释义]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本条是对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采用“。
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然而,由于我国金融和法律体系相对不健全,民间借贷风险渐增。
3、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4、因此,我国对于民间借贷是允许的,但是没有国家拟定或发布的借贷实施方案。国家已经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规范,防范社风风险。
分为两大类,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
债务融资是传统的融资途径,主要就是借贷,包含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发行企业债券、典当、拆借、融资租赁等途径,此类融资需要还本付息。
股权融资,主要指上市、增资扩股、员工持股、私募股权等方式,不需要还本付息,只需要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分红即可。但需部分让渡企业的管理权。
上市融资的优点是:
⑴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没有还本压力;
⑵一次筹资金额大;
⑶用款限制相对较松;
⑷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
⑸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对于潜力巨大,但风险也很大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在创业板发行股票融资,是加快企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
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
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调查显示,2004年以来,我国民间融资趋于活跃,而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
其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区的民间融资规模分别为550亿元、450亿元、350亿元,约占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江西省上饶市,2004年的民间融资总量也在1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地当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与此同时,民间融资也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据《报告》分析,2004年民间融资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要有: 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
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
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
(1)能讲述一个逻辑清晰,让人信服的创业故事。(2)通过有利的数据和案例来论证自己的商业模式。(3)结语能通过充分的论证来支撑我们的融资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总结,写好一份完整的融资商业计划书,需要包含这11个要件:1.用户的需求痛点。2.解决方案。告诉投资者,我们的投资项目能帮助用户解决哪些问题,对比市场上其他的竞争对手,我们的优势是什么,能为用户带来什么好处。
3.数据案例论证。4.产品。一个好的产品,是企业在市场上立足的关键。5.市场分析。6.竞争市场。有市场规模,就有竞争对手,我们的产品对于竞争对手而言,一定是要有差异化的,有清晰的目标定位。
7.商业模式。商业模式是商业计划书的灵魂。8.市场营销策略。9.融资需求和财务数据。10.团队。团队展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有一个稳定和实力的团队后盾,是创业项目取得成功的必要因素。11.目标和愿景。
10万元的融资额度较小,可以通过银行借贷/众筹的方式进行融资。
融资计划书通常从以下10个模块来写:
直接告诉投资人你在做什么。(痛点分析/需求分析)
说明你的产品或解决方案。(解决方案)
产品简介(产品介绍、用户画像)
用数据说明市场的规模。(市场概况)
商业模式
说明目前运营情况(运营数据)
展示出你做这件事情的优势。(竞争对手、竞争优势)
融资需求。(股权结构、融资计划)
详细介绍自己的团队。(团队介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原发布者:三一试题库
三一文库()/商业计划书〔项目融资商业计划书怎么写〕商业计划书包括企业筹资、融资、企业战略规划与执行等一切经营活动的蓝图与指南,也是企业的行动纲领和执行方案,其目的在于为投资者提供一份创业的项目介绍,向他们展现创业的潜力和价值,并说服他们对项目进行投资。下面是关于项目融资商业计划书怎么写的内容,欢迎阅读!▲计划书编制目的:商业计划书是获得创业投资的敲门砖。商业计划书的重要性在于:首先它使投资人快速了解项目的概要,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并作为尽职调查与谈判的基础性文件;其次,它作为创业蓝图和行动指南,是企业发展的里程碑。编制商业计划书的理念是:首先是为客户创造价值,因为没有客户价值就没有销售,也就没有利润;其次是为投资人提供回报;第三是作为指导企业运行的发展策略。一份好的商业计划书应该站在投资人的立场上,详细分析市场规模和市场份额;清晰明了的介绍商业模式,集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人才的团队构建;良好的现金流预测和实事求是的财务计划。▲计划书内容:创业投资(包括V/PE)的投资项目标准有三个:未来的市场是不是够大,是否有成长性?企业的商业模式是否可行,或者部分已被证明可行?企业的团队是否优秀,执行力够不够强?”。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需要明确地说清楚六个方面的事情,即:企业现状或简介,商业模式,市场规模与策略,竞争与壁垒,团队和融资财务计划。“这六个方面的问题是商业计划
分为两大类,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
债务融资是传统的融资途径,主要就是借贷,包含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发行企业债券、典当、拆借、融资租赁等途径,此类融资需要还本付息。
股权融资,主要指上市、增资扩股、员工持股、私募股权等方式,不需要还本付息,只需要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分红即可。但需部分让渡企业的管理权。
上市融资的优点是:
⑴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没有还本压力;
⑵一次筹资金额大;
⑶用款限制相对较松;
⑷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
⑸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对于潜力巨大,但风险也很大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在创业板发行股票融资,是加快企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融资的方法: 1、民间借贷 从调查看,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 (1)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
此种形式借贷的规模较小,在农村比较常见,但涉及面较大,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或农户,借贷双方关系较为密切,一般是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主要是应付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预期还款来源,这种借贷多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 (2)是“高利借贷”,这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用于个体、民营等企业的生产周转需要。
借贷期限有长有短,利率一般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及地区、季节、资金供求状况而定。在煤、铁、焦生产集中和养殖业、种植业、商品集散较为发达的地区比较突出。
2、有价证券融资 近几年民间融资除民间借贷外,又增加了存单、债券甚至房地产等不动产内容。这些存单、债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贷款,部分借贷人之间还要收取一定的差额利息或手续费。
如晋城市一位私营业主向关系人借款5万元,该关系人不是直接将5万元现金借出,而是向私营业主借出8万元存单,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质押贷款,从中收取8%的差额利息。 这种行为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方式,在当前的民间借贷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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