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税总函〔2020〕19号)第四条规定,严格执行纳税服务场所局领导值班制度,实行办税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方便纳税人和纳税人快速办理相关业务。加强应急管理,提前制定预案,确保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潜在风险和突发事件。疫情严重的地区,要提前安排空余的纳税场所。以适当方式通知纳税人和缴纳人纳税申报期的调整。
纳税人通过浏览器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然后选择所在省税务局的官网链接,或者直接进入官网,纳税人所在的省税务局,在首页点击“电子税务局”即可跳转进入。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电子税务局首页底部标注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部分省级税务机关还可提供手机APP办税、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税务局办理业务有五个工作日。
根据国税部门职责权限规定:国税局综合服务窗口可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发票生成、应用数据传输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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