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中,宋江,字公明,绰号及时雨,本为山东郓城县押司,后落草为寇,成为了梁山泊义军108条好汉的首领,率领千军万马,与朝廷作对,成为当时朝廷的心腹大患。
由于宋江有忠君思想,后在自己的努力下,得到朝廷许可,接受了朝廷的招安。招安后,宋江接受朝廷的安排,对外出征辽国,对内平定田虎、王庆、方腊起义,战功卓著。但在这些战争中,梁山好汉战死过半,加上病死的、离开的、被害死的,一支强大的义军队伍就此瓦解。最后,宋江也被蔡京、童贯、高俅等奸臣用毒酒害死,一场轰轰烈烈的起义,以悲剧结束。
那么,历史上真有宋江这个人吗,他的结局又如何呢?确实,根据史书记载,北宋确实有宋江这个人,也确实曾起义,后也确实被招安。
《宋史侯蒙传》记载说,1119年,宋江带领三十六人造反,作乱山东、河北等地,三年间横扫十多个州郡,所向披靡,朝廷派出军队讨伐,反被宋江打得丢盔卸甲,一时间,上下恐慌。宋徽宗迅速召集群臣,反复研究,商议对策,最后一致决定改讨伐为招安,并委任礼部侍郎张叔夜为海州(今江苏连云港)知州、招讨使,赶往宋江目前准备攻打的海州,专门负责招降工作。
张叔夜临危受命,于1121年二月到达海州。为争取更多招安筹码,张叔夜决定先打后谈,先挫其锐气,再招安便容易多了。张叔夜经过详细谋划,组成了一支千余人的队伍,先设下伏兵,然后诱敌深入,一举挫败了宋江的攻城部队。接着,他又烧毁了宋江的战船,俘获了宋江副将吴加亮等人。
在取得这些谈判优势后,张叔夜再以高官厚禄招安宋江,宋江要打打不赢,想撤脱不了身,他经过反复权衡后,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入朝做了官。故当时有一句民谚形容此事说:“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不过,所谓梁山108条好汉,纯粹是杜撰。据史料记载,宋江曾带领他的义军经过楚州沭阳县,当时的县尉王师心,只带领弓手80多人,就将宋江打败、赶走,可见宋江当时人马确实不多,力量也不强,人数最多时,也不过数百。
其实在历史上是真的有宋江这个人,不过宋江结局到底怎么样,实际上在史书上没有明确的记载,有一种说法是在投降了朝廷以后就被朝廷斩首示众了,还有一种说法是在投降了朝廷以后,朝廷没有追究他的过错,反而封了宋江一个官职,但具体是什么官职也并没有记载。而且在史书上也没有记载宋江为什么而造反,是否真的像小说当中描写的那般是被官府逼的造反的?
其实历史当中的宋江也确实是比较的凶猛,不过在历史上宋江的手下总共只有36个人,而不像小说里面描述的那般有108将。另外在小说里面宋江主要是以水泊梁山为基地,然后四处扩充自己的地盘,而在真实的历史上,宋江确实在水泊梁山呆过一段时间,不过并没有以此地作为自己的基地。说白了,历史上的宋江实际上就是一个流寇,四处作战,经常会在江苏的北部以及太行地区作战。
后来有一次在江苏北部打了一仗,宋江正准备自己的手下撤退的时候,却被官兵劫了后道,把自己的船只全部烧毁了,而且自己的手下也损失了很多人,这个时候宋江被迫无奈只能够选择投降。不过在投降了以后,是否有代替朝廷去征讨方腊,这个在历史上也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历史上关于宋江的一些记载其实都是一些负面评价,毕竟宋江当时只是一个流寇而已。
《水浒传》这本小说实际上是施耐庵写出来的,从明面上看施耐庵似乎是在褒奖宋江,不过当你仔细去阅读这本小说的时候,你会发现施耐庵似乎是有一些在贬低宋江。不过一直到现在,宋江这个人物一直是一个饱受争议的人物,有些人觉得宋江是一个英雄,但有些人觉得宋江毁了水泊梁山。
《水浒传》之中宋江的结局是比较凄惨的,宋江的一些兄弟或者战死沙场,或者出家隐居,虽说死得都不是太值得,但是都是死的比较壮烈。宋江的死则是比较憋屈的,那么宋江是怎么死的呢?宋江是被高俅用毒酒毒死的。
说宋江怎么死的之前,我们要说一下梁山好汉征方腊,梁山好汉在征讨方腊的时候,损失惨重。虽然之后的战斗是胜利了,但是梁山的众多好汉死得只剩27人,其他的人要么战死沙场,要么脱离隐居。
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徽宗为了表彰宋江的功劳,决定赐御酒给宋江。皇帝赐酒在古代是非常大的恩宠了,皇帝的恩宠,给奸臣高俅带去了危机感。当时的高俅在朝廷之中,权势巨大,宋江仕途不顺,都是拜高俅所赐。所以,皇帝表现出对宋江的赏识,就让高俅感到很不舒服,所以他就串通赐酒的宦官,将御酒换成了毒酒,毒死了宋江。
宋江知道了自己中毒后,就送了李逵一杯毒酒,因为他知道,当自己死后,什么都会没有,唯有的只剩下一个虚名,而李逵会造反,为兄弟报仇,于是给了李逵一杯毒酒。两人死后,吴用晚上做梦,梦到李逵、宋江手牵手说,我们已经死了。第二天,吴用去了两人托梦给他的一个地方,看到了两人的坟墓,准备在宋江坟墓旁的树上吊死,花荣也来到了,原来他也做了跟吴用一样的梦,两人在宋江的坟墓旁的树一起吊死。
以上就是关于历史上的宋江结局,在正史上宋江是什么样的他的真实结局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以及历史上的宋江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79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