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职业要求: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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